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兴业证券”)作为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向共计7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700000000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其中,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怡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513002538股,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
1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至3724359310股;2024年,公司回购股份11799800股并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3724359310股减至371255951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应当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3002538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序持有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次上市流通数售股数股东名称号量(股)本比例量(股)量
(%)(股)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
13646199759.823646199750
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
21483825634.001483825630
团有限公司
合计51300253813.82513002538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3002538-513002538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995569725130025383712559510
股份合计371255951003712559510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金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国金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全王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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