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7月14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03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8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权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303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18人; 4、行权价格:3.41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50% 权第一个行权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50% 权第二个行权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铜箔产品销售量和公司营业收入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年度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铜箔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5年销售量增 首次授予第一个 2025长率不低于30%; 行权期 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5年铜箔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6年销售量增 首次授予第二个 2026长率不低于30%; 行权期 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铜箔产品销售量(A) 营业收入(B)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基数的130%基数的120%基数的130%基数的120%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基数的130%基数的120%基数的130%基数的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铜箔产品销售量(A) A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