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50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3030万份,预留4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18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5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50%、50%;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
50%、50%。
(二)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
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后股票期权剩批次授予日(元/数量(万份)人数(人)余数量(万份)
份)
首次授予2025年6月13日3.413030118470
预留授予2025年9月25日3.41470450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期间说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50%
权第一个行权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50%
权第二个行权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7月14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7月13日届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2026年7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激励对象方可开始自主行权。实际行权起始日以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公告的日期为准。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市场禁入措施;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铜箔产品销售量和公司营业收入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2025年度实现铜行权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箔产品销售量72363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铜箔吨,销售量增长率为首次授予第一个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5年销售量增长率不低35.75%;公司2025年
2025
行权期于30%;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3.28亿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8.86%。公司业绩满足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5年铜箔行权条件的目标值
首次授予第二个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6年销售量增长率不低
2026 (Am)要求,公司层面
行权期于30%;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可行权比例为10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对应考核年度 铜箔产品销售量(A) 营业收入(B)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基数的130%基数的120%基数的130%基数的120%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基数的130%基数的120%基数的130%基数的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铜箔产品销售量(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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