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
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经核实,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