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对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2025年度公司年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1100015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安达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注册会计师中16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利安达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260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利安达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
1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
利安达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利安达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
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先后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财务
2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
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利安达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阅了利安达基本情况等资料,认为利安达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利安达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
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
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费用共计275.7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7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32025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项目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听取了利安达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总体审计策略,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年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按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年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保持沟通,适时听取年审工作进展,就重点审计事项的处理加强沟通,督促利安达优质高效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利安达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及决算报告等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相关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尽职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确保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清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戴璐李星国杨文浩王昭明李晓燕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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