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3证券简称:浙江东日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12722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1.760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车磊先生、朱欣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159573 12.2266 79908391 87.5494 204300 0.2240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167473 12.2353 79925591 87.5683 179200 0.196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1943657310.53787990839189.23402043000.2282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2理2023年度向944447310.54667992559189.25321792000.2002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02807800股,依法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1159573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2.2266%;反对799083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87.5494%;弃权20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240%。本议案未通过。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02807800股,依法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1167473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2.2353%;反对799255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87.5683%;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964%。本议案未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孔舒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