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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10 查看全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证券代码:600114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7日

中国·宁波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5

议案: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

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

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1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12

7、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14

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8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4

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6

11、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7

12、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28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29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30

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31

附件: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5

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3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7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5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

?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大会现场表决时,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并在签名后及时交给现场会议工作人员,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严丰慕先生、唐佑明先生

电话:0574-8784106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2年5月17日的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出席人员:

1、2022年5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主持人:朱志荣董事长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四、宣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五、审议下列议案: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逐项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02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的协议;

8.03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推荐监票人和计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其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由律师、股东代

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同时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1)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2)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3)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4)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5)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备置地点:

一、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的发展,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共享经济增长成果,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历年来非常重视股东回报,并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配政策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295477.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383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19173.8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19.36%。

(二)公司2021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1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量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7)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法定序控股子公司注册持股注册资资产负代表主要经营范围号名称地点比例本债率人

山西东睦华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部件;

山西

1晟粉末冶金75%曹阳4000粉末冶金用模具的制造及机械加51.38%

运城有限公司工;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长春东睦富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家电零吉林

2奥新材料有70%曹阳5600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64.19%

长春

限公司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

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

浙江东睦科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浙江严丰

3达磁电有限100%25000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80.72%

湖州慕

公司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

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

上海富驰高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上海严丰

4科技股份有75%6315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60.75%

市慕限公司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

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1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

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

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

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

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

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

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

东莞华晶粉

广东严丰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

5末冶金有限/7000100.35%

东莞慕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公司

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轴

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

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

连云港富驰江苏严丰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

6智造科技有连云/1500066.18%

慕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限公司港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二)被担保的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序公司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号山西东睦华晟粉

134193.0617568.6816624.3835673.154317.68

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

225062.1916088.168974.0312273.24237.42

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

361424.4649583.5811840.8850848.952469.32

电有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

4208458.75126629.1281829.75119524.03-2781.82

股份有限公司

5东莞华晶粉末冶43711.4043863.84-152.4431346.20-2952.71

1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有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

629643.6119619.0010024.617176.83826.61

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及合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

(一)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

26000万元;

(二)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万元;

(三)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0万元;

(四)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0万元;

(五)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0000万元;

(六)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万元;

(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

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287000万元。

三、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四、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

26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1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后三年;

(二)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三)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四)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五)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六)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

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287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八)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委托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香港”)、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同类占同类关联交2022年上年实际关联方业务比例业务比例易类别预计金额发生金额

(%)(%)采购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16.000.015.780.01材料采购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000.0020.4538623.9917.96材料

小计45016.0020.4638629.7717.97出售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500.000.591145.030.32成品出售睦龙(香港)有限公司100.000.0236.610.01成品出售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100.000.0262.690.02成品

小计2700.000.631244.330.35

总计47716.00/39874.10/睦金属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主要系其业务订单增加所致;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材料增加所致。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截至本议案提交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香港、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睦金属、睦龙香港、睦龙东莞均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由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截至本议

案提交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除持有公司4.78%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3%的股权,为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公司董事芦德宝、监事周海扬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曹阳、监事陈伊珍分别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关联方基本财务情况

1、睦金属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2021年财年末(2021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192.5亿日元,净资产114.1亿日元;2020~2021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2.4亿日元,净利润2.1亿日元。

2、睦龙(香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睦龙香港总资产6817.03万港元,净资产4084.26万港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38.32万港元,净利润1124.93万港元。

3、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睦龙东莞总资产4968万元,净资产29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09万元,净利润-643万元。

4、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总资产79516.47万元,净资产

13048.58万元,资产负债率83.59%;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765.10万元,净利

润40.97万元。

(二)2019年4月22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250.11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2021年5月21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8623.99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由于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与睦金属签订的《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即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继续与睦金属签订《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该协议已包括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期间,将在采购材料、出售成品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协议所涉及的采购材料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生产所需的日本产零件,出售成品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售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等。

2、预计金额或数量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初做好预算,合理估算该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由公司依法依规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或交易量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睦金属、公司确认双方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

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的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睦金属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4、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或双方控股子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且取得相关结算单据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清全部货款。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算。

6、违约责任

睦金属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自身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睦金属、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涉及日常关联交易,睦金属、公司双方均承诺将遵守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睦金属、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审理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8、协议的生效

2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协议经睦金属、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并将自生效之日起取代现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的,或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完成相应决策程序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后方可生效。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

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反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原材料供应链的稳定,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维护公司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逐项审议并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716万元。

(二)同意公司签订《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45000万元。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需对上述第(一)、(二)事项回避表决;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对上述第(三)事项回避表决。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0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

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二)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

2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且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11)

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有关此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12)

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有关此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022-02-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一、议案提出理由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22年度母公司需增加银行借款来补充母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为满足母公司2022年度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向金融机构新增不超过25亿元的融资额度。

二、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同意2022年度母公司向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25亿元;

(二)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安排具体资金筹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金融机构的选择、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14)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同时也为满足精益生产要求,集团内部确定了多个技术改造、改建项目,预计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约25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新增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一)母公司3633万元;

(二)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材料公司”)536.6万元;

(三)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睦”)1289.5万元;

(四)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睦”)1873万元;

(五)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睦”)827万元;

(六)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睦”)64万元;

(七)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东睦”)3692.5万元;

(八)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科达”)4058万元;

(九)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1227万元;

(十)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8083万元。

二、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同意公司2022年度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并筹集相应的建设资金不超过26000万元。

(二)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技改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技改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改投资设备的选定、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3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No.22-02-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拟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12258.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商誉减值损失8417.62

存货跌价损失3561.56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421.98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89.25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52.1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50

合计12258.26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商誉的形成

(1)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分别取得东莞华晶

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和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75%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莞华晶和上海富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分别形成商誉

6491.73万元和44935.25万元。

3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及东莞华晶其他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股本。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东莞华晶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且为了业务结构的调整,上海富驰将子公司深圳市富优驰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和生产设备于2021年9月陆续注入东莞华晶。在组织架构、业务结构调整后,上海富驰、东莞华晶已经成为一个无法量化分割整体,故将上海富驰和东莞华晶合并作为一个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2、历年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相关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3、2021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由于上海富驰2021年核心客户订单量下滑,重点产品研发进度及核心产品量产时间、开发新客户的订单量与利润水平不及预期;上海富驰厂区搬迁延迟及

连云港富驰新厂建设工程完工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在2021年第四季度判断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并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2128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224348.65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8417.62万元。

3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数转回或转期末数计提其他其他销

在产品216.0241.82206.2451.60

库存商品2032.372775.621001.603806.38

发出商品163.35462.21163.14462.41

低值易耗品598.360.00598.360.00

原材料315.47281.910.00597.38

合计3325.573561.561969.354917.7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于2021年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数期末数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按组合计提减

20.79-1.5019.29

值准备

合计20.79-1.5019.29

(四)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52.15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89.25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421.98

合计280.58

公司于2021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有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80.58万元。

3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2258.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2258.26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258.26万元。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3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提示性说明

(一)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

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1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359132.69328345.4030787.299.38%

营业成本279982.52252290.3227692.2010.98%

营业利润4656.7612660.65-8003.89-63.22%

利润总额3763.2812510.55-8747.27-69.92%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1.988749.91-6167.93-7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26.913459.12-7386.03-213.52%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26830.4912775.9014054.59110.01%

每股收益(元/股)0.040.14-0.10-71.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0.060.06-0.12-200.00%(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9%3.31%减少2.3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51%1.31%减少2.82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51.52%48.89%增加2.63个百分点

三、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说明

(一)发生较大幅度变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资产负债表项目本期数上年期末变动额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业

交易性金融资产208.8721.46187.41873.43%务增加所致

3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要系报告期末已贴现未到期

应收票据1296.372287.22-990.85-43.32%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材料款减

预付款项699.551566.23-866.68-55.34%少所致主要系报告期末上海富驰应收

其他应收款7315.271288.426026.85467.77%未收的拆迁补偿款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一年内到期的非

81.270.0081.27不适用则,转租的一年内到期的应收

流动资产租金计入该科目所致主要系报告期末待抵扣增值税

其他流动资产3663.082588.241074.8441.53%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

长期应收款948.110.00948.11不适用则,转租的一年内未到期的应收租金计入该科目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对宁波磁其他权益工具投

400.00260.00140.0053.85%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

资公司的投资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连云港富驰新

在建工程32315.7016842.4515473.2591.87%建厂房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

使用权资产6532.480.006532.48不适用则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天津东睦和连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5.762359.531396.2359.17%云港富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增加所致主要系上年度母公司新增外币

掉期业务,确认相应交易性金交易性金融负债0.00796.32-796.32-100.00%融负债,本期到期交割所致所致主要系报告期末已开具未到期

应付票据4321.3014745.82-10424.52-70.69%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房租款项

预收款项51.0213.2637.76284.77%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

合同负债544.86320.70224.1669.90%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东睦广泰

其他应付款15800.0824234.40-8434.32-34.80%拆借款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

18643.552002.4316641.12831.05%

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

其他流动负债48.2331.1617.0754.78%加,相应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和连云

长期借款111892.4159110.5552781.8689.29%港富驰长期借款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

租赁负债6115.040.006115.04不适用则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解

库存股0.001510.52-1510.52-100.00%禁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财务报表

其他综合收益-84.0092.27-176.27-191.04%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利润表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增加

投资收益-176.60-4.44-172.163877.48%所致公允价值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业

213.95-34.34248.29-723.03%

收益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应

信用减值损失-280.58-1049.10768.52-73.26%收账款减少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经营

资产减值损失-11977.67-2039.98-9937.69487.15%不达预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搬迁

资产处置收益4672.753.284669.47142361.89%获得政府拆迁补偿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深圳富优驰搬

营业外支出1062.92336.23726.69216.13%迁增加支出所致

所得税费用-259.272738.27-2997.54-109.47%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现金流量表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票据保证

14974.7321838.74-6864.01-31.43%

动有关的现金金及租金支付减少所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收

239.4735.31204.16578.19%

的现金益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收到江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3304.596746.91-3442.32-51.02%东南路拆迁补偿款及子公司收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到资产处置款项较多所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联营企业

239.0728174.26-27935.19-99.15%

动有关的现金广泰拆借款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对宁波磁

投资支付的现金140.000.00140.00不适用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子公司上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0.0095435.57-95435.57-100.00%海富驰支付收购款所致金净额收到其他与筹资活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联营企业

0.0025263.93-25263.93-100.00%

动有关的现金嘉恒、广泰拆借款较多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东睦广泰

10560.614950.895609.72113.31%

动有关的现金拆借款所致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1、以业务板块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产品类别金额比例增幅金额比例增幅

3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粉末冶金制品186762.7252.60%15.09%162275.6650.36%6.29%

二、软磁材料50591.7014.25%63.85%30876.669.58%32.74%

三、消费电子产品117695.6133.15%-8.84%129102.2940.06%764.01%

合计355050.03100.00%10.18%322254.61100.00%68.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粉末冶金制品、软磁材料、消费电子产品。

粉末冶金制品实现销售额18.68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52.60%,同比上年增加15.09%;软磁材料实现销售额5.06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14.25%,同比上年增加63.85%;消费电子产品实现销售额11.77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33.15%,同比上年减少8.84%。

销售额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益新能源汽车发展,软磁材料销售出现大幅度增长。

2、以销售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类别金额比例增幅金额比例增幅

内销295918.3283.35%24.21%238233.3973.93%48.68%

外销59131.7116.65%-29.62%84021.2226.07%174.17%

合计355050.03100.00%10.18%322254.61100.00%68.82%

(三)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报告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同期变动账龄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变动变动率

1年以内100680.6699.46%103428.4597.22%-2747.79-2.66%

1-2年183.550.18%728.300.68%-544.75-74.80%

2-3年250.980.25%2106.231.98%-1855.25-88.08%

3-4年75.830.07%46.950.04%28.8861.51%

4年以上37.180.04%70.690.07%-33.51-47.40%

合计101228.20100.00%106380.62100.00%-5152.42-4.84%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项目期初数计提收回转回核销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28.42421.981050.40

存货跌价准备3325.573561.561969.354917.78

商誉减值[注]478.738417.628896.35

合计4432.7212401.161969.3514864.53

3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本期计提公司收购上海富驰形成的商誉减值8417.62万元。

四、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报告期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

1、以单体报告反映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数期初数子公司资产合计负债合计资产负债率资产合计负债合计资产负债率

天津东睦26664.318264.7031.00%28066.0811082.1039.49%

连云港东睦24284.853595.3314.80%24005.472491.0010.38%

南京东睦5697.991549.9727.20%5683.071902.2733.47%

山西东睦34193.0617568.6851.38%30501.9515201.6449.84%长春新材料

25062.1916088.1664.19%26144.4817411.4166.60%

[注]

广东东睦20227.731139.535.63%19462.961785.179.17%

浙江东睦61424.4649583.5880.72%47484.4138115.9580.27%上海富驰

208458.75126629.1260.75%176141.1597611.0755.42%

[注]

[注]长春新材料公司、上海富驰公司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系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所致。

2、以单体报告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同期变化

天津东睦16795.1014696.6214.28%

连云港东睦20794.5420255.272.66%

南京东睦8302.817337.5313.16%

山西东睦35673.1527799.6428.32%

长春新材料[注]12273.2410186.8720.48%

广东东睦15221.5213771.7210.53%

浙江东睦50848.9530988.2364.09%

上海富驰[注]119524.03130269.26-8.25%

[注]长春新材料公司、上海富驰公司上年同期数与上年披露数不一致,系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所致。

(二)报告期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公司确认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红情况:

确认山西东睦分配2020年度利润3000万元,公司按75%比例分得2250万元;

3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确认连云港东睦分配2020年度利润2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分得2000万元;

以上合计分得利润4250万元。

五、2021年度重大投资融资和融资情况

(一)长期股权投资

1、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向东莞华晶股东新增股本1162.9834万股,以取得东莞

华晶100%的股权,公司持有上海富驰的股权比例仍为75%保持不变,截止目前东莞华晶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2、报告期内,长春新材料公司吸收合并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已完成。

(二)重大长期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长期资产共计61817.38万元,主要投入如下:母公司8328.31万元,天津东睦823.64万元,东睦科达6470.40万元,南京东睦157.10万元,

长春东睦587.01万元,山西东睦3018.48万元,广东东睦657.24万元,连云港东睦

1396.98万元,上海富驰40378.22万元。

截止期末有8710.00万元未支付,留待下年支付。

(三)利润分配情况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截至2021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1638939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2458409.55元。

(四)股票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杨敏已经辞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以自有资金28179.20元回购并注销了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20股,回购价格为4.76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股本从61638.9397万元变更为61638.3477万元。

(五)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计向银行贷款余额(不含利息)231413.7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02700.00万元,长期借款128713.70万元。应付票据余额4321.30万元。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5.785.19

4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8623.9920087.11

小计38629.7720092.30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1145.03486.77

睦香港有限公司22.03

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8.17睦龙(香港)有限公司36.6122.98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62.691.29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26

小计1244.33567.50

(二)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期初应付嘉恒投资公司余额625.00万元,本期无变动,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尚有625.00万元未归还。

公司期初应付东睦广泰公司21263.93万元,本期向东睦广泰公司借入2400万元,归还109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有12703.93万元。

公司本期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1651.77万元,上述借款不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数期初数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125.936.303.210.16

应收账款睦龙(香港)有限公司4.270.2118.780.94

应收账款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18.950.951.460.07

小计149.157.4623.451.17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账款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14

应付账款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61.71282.50

小计361.71284.64

合同负债睦香港有限公司0.17

4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小计0.17

其他应付款东睦广泰12703.9321263.93

其他应付款东睦嘉恒625.00625.00

其他应付款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51.77

小计14980.7021888.93

七、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1年度,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1093万元。

八、担保情况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9000万元人民币。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其中:

(1)为天津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2)为山西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5000万元;

(3)为连云港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万元;

(4)为广东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5)为长春新材料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0000万元;

(6)为东睦科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1000万元;

(7)为上海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8000万元;

(8)为东莞华晶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0000万元;

(9)为连云港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40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87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2.11%,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公司2021年实际实现营业总收入35.91亿元,未达到2021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金额40亿元,完成比例为89.78%。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4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本报告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算年度公司财务目标

2022年集团营业总收入目标为41亿元。

二、年度预算编制基础及组织情况

(一)年度预算编制基础:

1、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依据: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21年公司财务决算及2022年公司的发展愿景作为基本的编制依据。

2、年度财务预算所选用的会计制度与政策: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二)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情况:

本年度预算是在公司办公会议提出基本目标,由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共同参与下,经过充分酝酿和论证编制而成,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及说明

(一)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公司2021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1亿元(该经营目标仅为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说明

预算年度预计营业收入比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粉末冶金制品、软磁材料销售及消费电子产品销售均预计会增长。

4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对预算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分析

1、有利于效益提升的正面因素分析。预算年度内积极拓展全球市场,深挖技术潜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拓展产品新应用领域,公司三大业务板块销售回暖,比如新能源利好,结构零件和软磁材料销售收入增长;公司产能得到更多利用,固定费用摊薄,规模效应体现。消费电子板块工厂产地重新布局,发挥地域优势,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2、不利于效益提升的负面影响因素。国际地缘政治紧张,油价及大宗商品铁、镍等价格上涨,预估预算年度成本上涨将挤压公司利润空间。

四、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预计2022年度新增投资项目主要有:母公司新增投入3633万元,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新增投入8083万元,浙江科达新增投入4058万元,山西东睦新增投入

3692.50万元,其他子公司技改投入5817.10万元。

五、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重大资金使用及融资计划

(一)预算年度拟安排的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预计支付本预算年度新增技术改造及基建项目22466万元,加上支付以前年

度技改项目和基建项目3791.00万元,共计支付26257万元。

2、拟对外分红3382.00万元,其中:母公司3082.00万元,广东东睦支付少

数股东分红300.00万元。

3、股权收购,以23200.00万元收购东睦科达40%少数股东股权,以19400.00

万元收购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97%的股权,共计42600.00万元。

4、对东睦科达增资,增资金额22000.00万元。

以上资金总计94239万元。

(二)为保证资金正常运转,使投入项目顺利建设、生产并产生效益,公司拟采

取以下融资计划:

1、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由项目贷款融资和自有资金解决。

2、对外分红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3、股权收购款通过并购贷款及自有资金解决。

4、增资款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4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通过持续改进改善存货管理和应收管理,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六、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新增或保留的对外担保和抵押

(一)预算期内公司不准备对外新增(除子公司)任何担保。

(二)为解决子公司资金,母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87000万元,担保期为获得公司批准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2、为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万元;

3、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4、为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5、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6000万元;

6、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万元;

7、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0万元;

8、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0万元;

9、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0000万元;

10、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万元。

七、预算年度内重大股权投资变化

(一)预算年度拟以23200万元收购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40%少数股东股权,收购完成后东睦科达将成为全资子公司。

(二)预算年度拟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东睦科达注册资本有35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三)预算年度拟以19400万元收购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97%的股权。

八、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利润分配计划

4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预算期内,母公司拟安排3082万元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计划;

(二)预算期内,子公司拟安排利润分配750万元,情况如下:

广东东睦分配750万元,公司按60%比例将分得450万元,支付少数股东300万元;

年度实际对集团外现金分红3382万元。

九、预算年度财务重点工作展望

(一)继续推行并优化精细化财务核算,继续完善精细化成本核算模型中的逻辑、关键参数,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二)结合精细化成本核算模型,探索成本改善、对外报价新逻辑;

(三)结合精细化成本核算模型,建立各成本中心的 KPI考核指标,优化绩效考核机制;

(四)在集团内全面推行信用控制,以及超信用集团管控机制;

(五)在集团层面继续加强财务违法乱纪零行为宣传与管理工作;

(六)继续探索集团财务监管模式,并尝试将部分成熟监控指标固化,结合数字

化财务转型,实行自动化、智能化监控;

(七)做好集团财务人才梯队建设,特别是集团监管人员的培养;

(八)根据2022年投资计划,做好2022年资金计划,保证2022年资金需求供给;

(九)与信息部开发科进一步合作,建立集团化报表报送平台。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4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则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忠实、勤勉的责任和当担,努力提高自身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1年度,我们有效地履行了董事职责,现就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坚守广义粉末冶金主业,开拓创新,围绕“PM、SMC、MIM”三大门类,进一步促进三大门类在技术、工程、市场等方面协同发展,不断丰富技术内涵,拓展应用场景,丰富产品线和产品群,持续寻找公司新的增长点。

2021年,是 MIM板块由公司主导经营的开端之年,遇到的经营挑战和整合难度超乎预期,公司进一步洞察行业特性和运营规律,根据公司收购前既定方针推进整合举措,锐意改革,调整运营组织架构,适应行业特性;2021年,公司深入研究并确定 SMC板块发展战略,确立其在公司的优先发展地位,集中力量提升 SMC板块工程能力和标准化水平;2021年,公司面临大宗原材料价格和国际物流运输成本持续上涨、新能源和智能化背景下的供应链结构失衡、疫情背景下的供应链中断、全球政治和宏观经济

导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用工成本不断增加等困难,凭借着在粉末冶金新材料领域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公司不断采取增收和降本措施,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35.91亿元,同比增长9.38%,但未达到年初公司预期,受收入不达预期、MIM 板块计提商誉减值和各种经营环境综合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1.98万元,同比下降70.49%,与年初预期相差较大,但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30.49万元,同比增长110.01%。

(一)报告期内,PM板块收入稳健增长,利润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 PM 板块销售收入 18.68 亿元,同比增长 15.0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2.60%,PM 板块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延续了 2020年下半年起的行

4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业回暖趋势。

1、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开发力度,攻克粉末冶金高强度、高密度、大尺寸

等技术难题,拓宽粉末冶金应用面,熟练掌握生坯加工、烧结钎焊、复压复烧等应用技术,强化粉末冶金少无切削、短流程工艺等特性,借助“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形势,向客户充分展示和推广粉末冶金制备高性能零件低碳和高效等优势,积极为客户开发新产品,拓宽与现有行业客户群的配套合作面。

2、公司不断拓展国际市场,发挥传统燃油汽车等领域的全球性价比优势,将公

司粉末冶金产品从国际品牌的中国合资整车厂推广至其全球供应链。目前在与欧系、日系车等全球汽车配套取得有效进展;2021年10月,公司还被日本电装集团评为2020年度中国最佳奖项—“群策群力奖”。

3、公司积极发挥粉末冶金基础件柔性应用的特性,成功开发了全球主流高端品

牌汽车变速箱、电子 VCT 等重要零件,继续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的共用零件(如底盘减震、助力转向、刹车系统等零件),着手开发新能源汽车在电控、差速器领域的传动齿轮等核心零件,着力打造非汽车领域如智能家电家居、光伏、电动工具等结构件、执行机构等应用特色(其中电动工具2021年度销售金额同比增加约41%),探索粉末冶金在精加工、组装设计等方向的价值链延伸。

(二)报告期内,SMC板块收入高速增长,处于行业高景气度成长通道

报告期内,公司 SMC 板块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继 2020年首次突破 3亿元后,

2021年一举突破5亿元,达到5.06亿元,同比增长63.85%,已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14.25%,收入增长的主要市场来源为光伏逆变器、高效电源、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桩等。

1、公司深入研究 SMC 发展战略,认为 SMC 板块所服务的下游行业为新能源、信

息技术等领域,普遍属于国家扶持的新兴领域,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预计未来几年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为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公司确定将 SMC板块作为公司最优先级发展方向。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和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进一步整合 SMC板块资源。

2、公司跨领域调动集团资源,加快工程能力建设,细化技术管理工作,提升生

产作业标准和规范水平,生产流畅化和现场管理有一定进步,为今后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公司克服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的困难,深挖内部潜力,积极降本,与客户共克时艰,加强与终端客户的业务推广和技术交流,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巩固在优势材料体系上的技术地位,增强在快速成长领域的技术竞争力。

4、公司将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作为 SMC 板块的重要战略支撑点,在集团

内部复制推广 SMC技术,2021年 12月,公司在山西先行启动年产 6000 吨软磁复合材料生产线基地建设,预计2022年7月建成投产,公司加强对该基地的技术、人员等资源配置,未来根据 SMC 行业发展等情况大规模扩产,将其打造成集团 SMC板块的第二基地。

(三)报告期内,MIM板块短期内遇到一定挑战,正在加快整合和基地布局工作

2021 年,MIM 板块销售 11.77 亿元,同比减少 8.84%,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33.15%。

报告期内,MIM 板块遇到了一定的经营困难和挑战。消费电子行业生态和竞争格局深刻变化,公司尚处于收购后整合的关键阶段,对行业特性和公司运营属性仍在具象化认识中,收购前业已确定的生产基地重构等关键举措尚未完全落地。公司认为,收购拓展 MIM板块是公司的战略举措,报告期内,公司加快 MIM板块生产基地布局和资源、人员等整合工作,重点推进 MIM板块的多项降本措施,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地,将为 MIM板块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基地产能调整。布局建设连云港 MIM 生产基地、华南生产基地,以缓解上海

生产基地成本高居,资源紧张的矛盾。目前初步形成 MIM产业三大基地布局,即以上海富驰为 MIM产业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及生产制造示范中心,以连云港 MIM为低成本、大型现代化的生产基地,构建以华南 MIM 为高品位、贴近产业链、大型现代化基地。随着客户的生产基地认证、项目实际和新设基地的工程提升情况,加大产能转移力度,经营效果将逐步显现。

2、实现多产品线互为支撑。为更好地调集技术力量和生产基地优势,针对各个

应用领域和品牌的专业化运营能力,结合各个生产基地的配套优势,形成了以产品线(事业部)和生产基地相结合的模式,有效加强了公司快速反应能力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以适应行业特性。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在消费电子领域丰富服务品牌,改变过度依赖重点客户的情况,顺应消费电子市场潮流和 MIM重点应用领域(如折叠屏手机转轴、可穿戴设

49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备等)的拓展;同时积极拓展非消费电子领域客户,改变消费电子产业对公司生产制造资源配备的季节性挑战。

4、加快资源整合工作。报告期内,完成上海富驰老厂区搬迁,连云港 MIM 生产

基地一期接近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公司重新梳理和配置各生产基地的基本经营规模,并对现有团队进行了重新优化和配置,2021年3月,东莞华晶与深圳富优驰的团队、资产进行合并优化,并成为上海富驰全资子公司。

公司始终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加大对粉末冶金新门类、新行业的布局,解决行业瓶颈和客户痛点、难点,公司近两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始终维持在7%以上。

公司三大板块同属新材料粉末冶金制造分支,随着近年公司粉末冶金工艺技术路线的丰富化,公司已实现了对消费电子、新能源、医疗器械等领域的覆盖,利用公司现有汽车客户资源优势,在客户中综合推广三大技术门类,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争取更多的产品开发机会,随着公司进一步整合,三大板块的技术、业务、管理的协同,将实现“1+1+1>3”的运营效果,提升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59132.69万元,同比增长9.3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5050.03万元,同比增长10.18%;营业利润4656.76万元,同比减少6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581.98万元,同比减少70.49%,主要系报告期内原辅材料、运费价格大幅上涨,以及 MIM 销售不达预期,同时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8417.62万元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61.56万元所致。

有关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

5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如下:

序召开时间会议届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号

第七届董2021年31、审议通过《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

1事会第十月5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七届董1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4

2事会第十的议案》;

月29日

五次会议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2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第七届董

2021年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的议案》;

3事会第十月22日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六次会议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的议案》。

第七届董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84事会第十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月30日七次会议款的议案》。

5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届董2021年10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5事会第十月26日议案》;

八次会议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七届董2021年12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

6事会第十月30日理搬迁相关事项的议案》。

九次会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均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其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开披露,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3)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并依据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无议案需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认真切实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度董事会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围绕公司战略,推进持续发展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和领导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力争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董事会将对照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机制与规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董事会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

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层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根据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此外,董事会将继续加强与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

5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市场,做好 MIM产业资源整合,做好集团管控,做好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抓好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1亿元(该经营目标仅为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5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工作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展开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7、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二次会议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1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5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第四次解锁资格的议案》;

三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第四次解锁资格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四次会议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

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经营决策科学,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账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决策科学、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为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有效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七)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做好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

5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依法对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情况发生,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有计划地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自学,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7日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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