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东睦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7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目录

声明事项..................................................3

释义....................................................5

正文....................................................9

一、本次交易方案..............................................9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17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和协议.......................................33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35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36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88

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88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97

九、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97

十、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99

十一、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104

十二、结论意见.............................................105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境内专利清单...............................107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50472

致: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东睦股份”)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三、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赖于交

易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委托人及相关交易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

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者,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的原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

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东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司,股票代码为600114,曾用名为“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睦有限指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前身目标公司、标的公司、上海指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驰

富驰有限指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系目标公司前身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指

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指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34.75%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指

购买资产有的目标公司34.75%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不超过35名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远致星火指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精投资指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宁波华莞指

波梅山保税港区华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富精指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睦金属指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金广投资指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金广指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于公司指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方广创投指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指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源星秉胜指苏州工业园区源星秉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尚颀投资指台州尚颀汽车产业并购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百川投资指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十三冶金指上海十三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富优驰指深圳市富优驰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富驰指富驰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驰声新材料指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华晶指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东莞华晶东城分公司指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连云港富驰指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富驰指富驰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系“广东劲胜智能集东莞劲胜指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劲胜精广东劲胜指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华欧实业指东莞市华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崇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华景指宁波保税区华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晶鼎指宁波保税区晶鼎泰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指《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基准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指日,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定价基准日指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与钟伟、创精投资及与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2025年4月24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东睦新材指买资产协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远致星火于2025年4月24日签署的附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指生效的《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上市公司与钟伟、创精投资及与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2025年6月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东睦新材料指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远致星火于2025年6月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指效的《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之补充协议》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资产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指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合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称

报告期、最近两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34.75%股权过户至上资产交割日指市公司名下的变更之日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止期间损益指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本法律意见书指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希仕廷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富驰高科技(香港)《香港富驰法律意见书》指有限公司》

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重组报告书(草案)》指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独立财务顾问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计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机构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锦天城、本所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天健审〔2025〕12990号”《上《上海富驰审计报告》指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为上市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25)2314号”《东《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指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坤元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坤元评报〔2025〕551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资产评估报告》指式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12指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第号》

(2025修订)》

《上市类1号指引》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第18指号》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9《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监管指引号》指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5)》《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指引7号》指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5修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工商局指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监局指市场监督管理局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指

指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特指除外

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正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况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

34.75%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结合评估基准日后长期应付款调整事项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4800.00万元,因评估基准日后长期应付款调整事项,坤元调整上海富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至193800.00万元。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

宁波富精、远致星火等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交易对方购买上海富驰

34.75%股权,具体支付数量和金额、交易对方间的股份及现金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标的名称及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号交易对方权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其他付的总对价

1远致星火上海富驰14.0000%股权-33519.30无33519.30

2钟伟上海富驰13.6719%股权13248.0513248.04无26496.09

3创精投资上海富驰4.2732%股权4140.744140.73无8281.47

4宁波华莞上海富驰2.3795%股权1095.213285.63无4380.84

5宁波富精上海富驰0.4263%股权196.21588.62无784.83

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结合对于标的公司的业务赋能贡献、股份锁定期满后的减持限制等因素,交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已经过交易各方的充分协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30%;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等。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则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

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对象为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远致星

1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火,交易对方将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拟发行股份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18.9915.20

前60个交易日19.9915.99

前120个交易日18.7314.99

注:市场参考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14.69元/股(原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14.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4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议案,上市公司拟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63834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4915043.10元。因此,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由14.99元/股调整为14.69元/股,即14.69元/股=14.99元/股-0.30元/股。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所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1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为:对价股份数量=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中以

发行股份方式支付部分的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发行数量如下表:

支付方式交易对价序号交易对方(万元)股份对价现金对价股份数量(股)(万元)(万元)

1远致星火33519.3033519.3022817767-

2钟伟26496.0913248.04901841013248.05

3创精投资8281.474140.7328187434140.74

4宁波华莞4380.843285.6322366461095.21

5宁波富精784.83588.62400694196.21

合计73462.5454782.333729226018680.21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需作相应调整,则上述对价股份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后确定。

(5)上市地点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远致星火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远致星火减持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数量的60%。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1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7)过渡期损益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按照其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现金支付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包括募集配套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支付方案情况如下表:

支付方式交易对价序号交易对方(万元)股份对价现金对价股份数量(股)(万元)(万元)

1远致星火33519.3033519.3022817767-

2钟伟26496.0913248.04901841013248.05

3创精投资8281.474140.7328187434140.74

4宁波华莞4380.843285.6322366461095.21

5宁波富精784.83588.62400694196.21

合计73462.5454782.333729226018680.21

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100%,即不超过54782.33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1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事项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18680.21

2 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 36102.12

合计54782.3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则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享。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富驰

34.75%股权。

1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2025年2月18日,上市公司与百川投资签署《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以675万元的价格受让百川投资持有的上海富驰

0.50%股份(以下简称“前次收购”)。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2月21日全额支

付675万元转让价款,上海富驰已出具了最新的股东名册,上述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上述交易事项中上海富驰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交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前次收购上海富驰0.50%股份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

富驰34.75%股份累计计算,累计购买资产的2024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及交易作价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项目营业收入孰高孰高

收购上海富驰0.5%股权1284.62675.00986.88

收购上海富驰34.75%股权89449.7773462.5468717.64

合计90734.3974137.5469704.51

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754662.30280702.10514298.65

占比12.02%26.41%13.55%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如上表所述,累计计算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未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构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宁波华莞及宁波富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新金广,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目前持有上市公司4.86%的股权。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均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后续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1.基本情况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10271537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址浙江省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朱志荣

注册资本61638.3477万元

粉末冶金制品、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及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和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1994年7月11日营业期限1994年7月11日至长期

1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登记机关宁波市市监局

2.上市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东睦股份的设立东睦股份系由东睦有限于2001年8月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情况如下:

2001年6月18日,东睦有限召开董事会,作出《关于变更设立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决定将东睦有限整体改制,变更为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东睦有限截至200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000万元按

1:1的比例折为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7000万元。

2001年6月18日,东睦有限投资人作出决议,全部投资人一致同意将东睦

有限整体改制,变更设立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0日出具“浙天评报字(2001)

第84号”《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以200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东睦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0665030.8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7月26日核发“外经贸资二函〔2001〕700号”《关于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转制的批复》,同意东睦有限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7月27日核发“外经贸资审字〔2001〕00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股份制。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1日出具“浙天会验[2001]

第10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7月31日,东睦股份(筹)已

将截至2001年5月31日东睦有限净资产7000万元折合为股份总额7000万股,共计股本7000万元。

2001年8月6日,东睦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议案以及《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8月21日,东睦股份办理完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1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东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24号”《关于核准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5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500万股。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4日出具“浙天会验[2004]

2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4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

(3)东睦股份上市后的历次股权变动

1)200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5年3月4日,东睦股份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15000000股为基数,每

10股转增7股,总计转增股本80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1500万股

增至19550万股。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出具“浙天会验[2005]

第1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4月11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8050万元转增股本。

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1月24日,东睦股份召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

该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3年3月14日,东睦股份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3年3月19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1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会的授权,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100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19550万股增至20550万股。

天健于2013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13〕4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3月14日,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4120万元。

4)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7月25日,东睦股份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

关的议案,公司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3元/股的90%,即不低于8.13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00万股。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月29日出具“证监许可〔2014〕172号”《关于核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新股。

2014年3月13日,东睦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550.00万股增至25147.7011万股。

5)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4年4月11日,东睦股份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决议》,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25147701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总计转增股本125738506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由25147.7011万股增至37721.5517万股。

6)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5年7月14日,东睦股份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7月16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1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

1275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37721.5517万股增至38996.5517万股。

2015年7月30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2名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

共8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38996.5517万股增至39076.5517万股。

7)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1月16日,东睦股份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

关的议案,公司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2.13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900万股。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出具“证监许可〔2016〕1321号”《关于核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新股。

2016年12月7日,东睦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9076.5517万股增至42534.7649万股。

8)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7年6月6日,东睦股份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6月8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2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10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

42534.7649万股增至43564.7649万股。

2017年6月15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3名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7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3564.7649万股增至43634.7649万股。

9)201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018年4月10日,东睦股份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43634764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0.48股,总计转增股本209446872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3634.7649万股增至64579.4521万股。

10)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10月29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人已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相关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486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018年11月20日,东睦股份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18年12月26日,东睦股份收到中登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限制

性股票24864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于2018年12月

27日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579.4521

万股减至64554.5881股。

11)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9年7月29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人已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相关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14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019年10月22日,东睦股份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确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41440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19年10月25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554.5881万股减至64550.4441万股。

2019年12月27日,东睦股份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预案》,根据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2)2019年集中竞价回购注销

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18年11月20日,东睦股份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决定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的前提下,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19年5月14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的前提下,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不超过30000万元(含)。

2019年6月6日,东睦股份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根据股

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0.00元/股(含)调整为9.61元/股(含)。

截至2019年11月19日,东睦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014404股,并于2019年11月21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64550.4441万股减至61649.0037万股。

13)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12月11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人已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相关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55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020年3月23日,东睦股份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确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5520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0年3月26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649.0037万股减至61645.4517万股。

2020年5月21日,东睦股份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4)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10月23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人已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相关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51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020年12月21日,东睦股份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确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65120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645.4517万股减至61638.9397万股。

2021年4月29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人已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相关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021年5月21日,东睦股份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述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1年6月15日,东睦股份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确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过户手续,预计于2021年6月1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1638.9397万股减至61638.3477万股。

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设立后的历次股份变动均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目前适用之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分别为远致星火、钟伟、

2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远致星火

根据远致星火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远致星火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X4PU68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4C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石澜)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营业期限长期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经营范围(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远致星火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5%且相关出资已全额缴足,远致星火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不存在受任何其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信息,远致星火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且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QZ967备案时间2021年9月30日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1984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远致星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787085F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4C1法定代表人石澜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年6月12日营业期限长期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远致星火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远致星火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其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钟伟

根据钟伟提供的资料、《香港富驰法律意见书》并经查验,钟伟的基本情况下:

(1)基本信息姓名钟伟性别男

2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304197408******

身份证住址上海市静安区平型关路1083弄****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起止日期任职单位名称职务

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标的公司董事

2024年12月至今标的公司研究院院长

2018年7月至今香港富驰董事

注1:钟伟已向上海富驰递交辞去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尚未办理变更董事的工商备案手续。

注2:香港富驰为上海富驰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钟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3.67%且相关出资已全额缴足,钟伟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不存在受任何其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钟伟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创精投资

根据创精投资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创精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4282147L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2999弄28-29号2层22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钟伟

出资额315.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6日至2034年12月15日

2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模具设经营范围计;自动化设备设计;电气自动化工程;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创精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钟伟普通合伙人79.105725.1129

2于立刚有限合伙人149.331947.4070

3柴连壁有限合伙人41.085413.0430

4王小军有限合伙人15.19374.8234

5唐飞有限合伙人13.84964.3967

6阳吉云有限合伙人8.46372.6869

7周大军有限合伙人3.84711.2213

8段满堂有限合伙人1.91510.6080

9梁军辉有限合伙人1.53880.4885

10钟于公司有限合伙人0.66900.2124

合计315.00100.00

根据钟伟、于立刚、唐飞出具的确认函,创精投资于2014年12月由钟伟、唐飞共同设立,钟伟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创精投资60%出资额(对应合伙份额189万元),唐飞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创精投资40%出资额(对应合伙份额125万元),其中唐飞持有的创精投资合伙份额系代于立刚持有。2015年12月唐飞将其所持创精投资7.1873%出资额转让给于立刚,系将该等合伙份额还原至于立刚本人实际持有;唐飞将其所持创精投资28.4160%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柴连璧、

阳吉云、周鹰、王小军、周大军、梁军辉、韩善东7人,系根据富驰有限安排对前述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前述转让完成后,唐飞持有的创精投资剩余4.3967%出资额系根据富驰有限安排对唐飞本人实施股权激励。至此,创精投资层面的代持已全部解除。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创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钟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2.钟伟”披露的信息。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创精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创精投资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27%且相关出资已全额缴足,创精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不存在受任何其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信息,创精投资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根据创精投资出具的《关于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创精投资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通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根据前述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创精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其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宁波华莞

根据宁波华莞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华莞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HK701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室 A区 A0471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金广(委派代表:庄小伟)

出资额2281.59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3月19日营业期限2018年3月19日至长期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经营范围主开展经营活动)。

2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华莞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金广普通合伙人1526.0966.8871

宁波保税区华翰企业2管理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412.0018.0576合伙)

3刘景峰有限合伙人165.007.2318

宁波保税区华育企业4管理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3.504.9746合伙)

5谭伟有限合伙人22.000.9642

6张晓敏有限合伙人22.000.9642

7黄煜有限合伙人21.000.9204

合计2281.59100.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华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金广,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079203897J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293法定代表人庄小伟

注册资本8903.495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营业期限长期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未经金融等监管部经营范围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华莞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3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华莞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38%且相关出资已全额缴足,宁波华莞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不存在受任何其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信息,宁波华莞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根据宁波华莞出具的《关于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宁波华莞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通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根据前述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宁波华莞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其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宁波富精

根据宁波富精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富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J7H1W0N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二十一号22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金广(委派代表:庄小伟)

出资额580.446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6月11日营业期限长期

3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经营范围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富精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金广普通合伙人574.641599.00

2宁波金盛广利贸易有限合伙人5.80451.00

有限公司

合计580.44601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富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金广,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4.宁波华莞”披露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富精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富精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0.43%且相关出资已全额缴足,宁波富精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不存在受任何其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信息,宁波富精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根据宁波富精出具的《关于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宁波富精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通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根据前述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宁波富精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其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为有效存续的主体,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和协议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25年3月7日,上市公司分别与钟伟、创精投资及宁波华莞、宁波富精

签署《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作出了约定,包括交易方案概况、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交割安排、税费及费用承担、债权债务处理与人

员安置、承诺与保证、排他性及分手费、保密、协议的效力、违约责任、不可抗

力、其他等事宜。

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分别与钟伟、创精投资及宁波华莞、宁波富精

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作出了约定,包括交易方案概况、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交割安排、税费及费用承担、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置、承诺与保证、排他性及分

手费、保密、协议的效力、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其他等事宜。同时各方约定,上市公司与钟伟、创精投资及与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于2025年3月7日签署的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自动终止,自始无效。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该等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自然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获得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其他有权机关的审批(如适用)。

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与远致星火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就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作出了约定,包括交易方案概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内容、交割安排、税费及费用承担、债权债务处理与

人员安置、承诺与保证、排他性、保密、协议的效力、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其他等事宜。

3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该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自然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

关的审批(如适用);(4)根据乙方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文件,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已经批准本次交易及与之有关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最终转让价格)。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6月6日,上市公司与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签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远致星火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就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发行股份数量等事宜做出补充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该等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自然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1)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关的审批(如适用)。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该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自然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事宜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关的审批(如适用);(4)

根据乙方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文件,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已经批准本次交易及与之有关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最终转让价格)。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协议的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3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上市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1)2025年3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按照规定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

2025年3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按照规定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

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关的议案。

(3)2025年6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按照规定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

2025年6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与本次交易方案草案有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远致星火均已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3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如下:

1.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意见后方能实施。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远致星火、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

精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上海富驰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富驰的基本情况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61581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8797.6275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营业期限1999年11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

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

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

经营范围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

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东睦股份5652.402764.25净资产、股权

2远致星火1319.644115.00货币

3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3钟伟1202.800513.67净资产

4创精投资375.94054.27净资产

5宁波华莞209.33702.38股权

6宁波富精37.50270.43股权

合计8797.6275100.00-

(二)上海富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睦股份已持有上海富驰64.25%的股份,系上海富驰的控股股东。因东睦股份无实际控制人,故上海富驰无实际控制人。

(三)上海富驰的历史沿革

1.富驰有限的设立及股权变动

(1)1999年11月,富驰有限设立

1)富驰有限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情况

1999年 10月 26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发“沪名称预核(私)NO.0319991025012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

1999年11月1日,于立刚、于玉营及十三冶金共同签署《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富驰有限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于立刚出资150万元,占富驰有限注册资本的75%;十三冶金出资40万元;占富驰有限注册资本的20%;于玉营出资10万元;占富驰有限注册资本的5%。

1999年11月8日,上海沪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北会验字(99)960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9年11月8日,富驰有限已收到股东于立刚、于玉营及十三冶金投入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1999年11月9日,富驰有限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1011320080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于立刚150.00150.0075.00

3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2十三冶金40.0040.0020.00

3于玉营10.0010.005.00

合计200.00200.00100.00

2)富驰有限设立及后续持股的实际持股情况

经十三冶金批准,富驰有限在设立时曾向十三冶金及其关联企业的职工招股,富驰有限实际的出资及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不一致。富驰有限于1999年12月接受十三冶金及其关联企业的职工入股,十三冶金所持有的国有股权及职工股权于

2000年至2003年分批退出。该等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富驰有限设立时职工入股情况

1999年10月13日,十三冶金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发起设立高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十三冶金出资40万元,相关发起人共同出资

100万元,剩余60万元面向十三冶金职工招股;十三冶金作为控股股东,委派

于立刚担任董事长。

1999年11月26日,《上海十三冶报》刊登《上海(十三冶)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海(十三冶)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十三冶)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确定公司总股本为200万元,每股面值为1元,其中:十三冶金出资40万元、董事会和监事会及主要经营者出资100万元、面向十三冶金内部职工招股60万元。

1999年12月,富驰有限按照公告的招股方案接受职工缴款。

2000年2月16日,十三冶金出具《上海十三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从<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撤股百分之十的情况说明》,因十三冶金职工入股踊跃,面向职工发售的股票份额不足,为满足广大职工的购股需求,十三冶金将对富驰有限的投资额从40万元减少为20万元。

2000年3月1日,富驰有限向十三冶金退回投资款20万元。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资料,富驰有限设立时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于立刚26.5013.25

3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十三冶金20.0010.00

3于玉营5.002.50

4其他115名十三冶金及其关联公司148.5074.25

职工

合计200.00100.00

*2000年至2003年,职工股转让及退股

2003年6月28日,十三冶金与于立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十三冶金将

其实际持有富驰有限10%的股权(对应20万元注册资本)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于立刚,同时享有持股期间投资收益4万元。

2000年至2003年期间,相关职工陆续退出对富驰有限的持股,该等职工所

持富驰有限股权均转让至于立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于立刚200.00200.00100.00

合计200.00200.00100.00

2000年至2003年期间发生的职工股转让、退股以及十三冶金股权转让涉及

的富驰有限股权均由于立刚承接,即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于立刚实际持有富驰有限100%的股权,但富驰有限未就本次股权转让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情况的确认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说明,上述十三冶金与于立刚之间的股权转让未履行相关资产评估程序,亦未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进行转让。2003年6月十三冶金将所持富驰有限股权转让至于立刚时,十三冶金与于立刚之间的股权转让对应的转让价格与同批次职工退出价格相同,十三冶金取得了出资款及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国有股东权益的情形。2017年10月25日,吸收合并十三冶金并存续的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对富驰有限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情况、实际出资情况以及2000年至2003年6月期间,十三冶金及职工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十三冶金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及投资收益情况进行了确认。

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

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检索途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就前述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转

3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让行为无效的情形。

(2)2004年2月,股权转让

2004年1月14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于立刚将其所持富驰有限30%股权(对应6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于玉营将其所持富驰有限5%股权(对应1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十三冶金将其所持富驰有限20%股权(对应

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张华。

2004年1月14日,于立刚、于玉营、十三冶金与钟伟、张华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04年2月16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于立刚90.0090.0045.00

2钟伟70.0070.0035.00

3张华40.0040.0020.00

合计200.00200.00100.00

根据钟伟、于立刚出具的确认函,作为钟伟在标的公司任职的回报和奖励,

2004年1月,于立刚将其实际持有公司3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钟伟。为办理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于立刚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富驰有限30%股权(对应6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并指示于玉营将登记在其名下公司5%股权(对应10万元注册资本,实际由于立刚持有)转让给钟伟。同时,鉴于十三冶金所持富驰有限股权已于2003年6月转让给于立刚,但未办理相关退出手续,于立刚指示富驰有限员工张华作为名义股东代为受让并持有十三冶金转让的富驰有

限20%的股权(对应40万元注册资本)。

(3)2005年5月,股权转让

2005年5月8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华将其所持富驰有限20%股权(对应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于玉营,于立刚将其所持富驰有限45%股权(对应9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5年5月8日,张华、于玉营、于立刚及钟伟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05年5月25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钟伟160.00160.0080.00

2于玉营40.0040.0020.00

合计200.00200.00100.00

(4)2008年11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

2008年10月8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于玉营将其所持富驰有限20%股权(对应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宋永发。

2008年10月8日,于玉营、宋永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

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08年10月8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5万元由钟伟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5万元由宋永发以货币认缴。

2008年10月24日,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瑞和会验字(2008)

第105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10月24日止,富驰有限已收

到股东钟伟、宋永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08年11月3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宋永发275.00275.0055.00

2钟伟225.00225.0045.00

合计500.00500.00100.00

(5)2014年2月,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情况

2014年2月24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宋永发将其所持富驰有限55%股权(对应275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李妍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4年2月24日,宋永发、李妍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

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4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14年2月26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李妍双275.00275.0055.00

2钟伟225.00225.0045.00

合计500.00500.00100.00

(6)2014年11月,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18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李妍双将其所持富驰有限

54.90%股权(对应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将其所持富驰有限0.10%股权(对应0.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富驰有限员工佟德英,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4年11月18日,李妍双、钟伟及佟德英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4年11月21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钟伟499.50499.5099.90

2佟德英0.500.500.10

合计500.00500.00100.00

(7)2014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4年11月27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82.530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2.5306万元由方广创投以货币认缴。

2014年11月27日,方广创投与富驰有限、钟伟、佟德英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方广创投出资2975万元认购富驰有限新增的82.5306万元注册资本。

2014年11月27日,方广创投与富驰有限、钟伟、佟德英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协议的生效和公司性质,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后续融资,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投资人股东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利润分配,财务制度,人事劳动管理,公司期限,公司的提前终止、解散和清算,其他承诺,违约和违约处罚,

4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一般条款等内容。

2014年12月8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499.50499.5085.7466

2佟德英0.500.500.0858

3方广创投82.530682.530614.1676

合计582.5306582.5306100.00

(8)2014年12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

2014年12月23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佟德英将其所持富驰有限

0.0858%股权(对应0.5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钟伟,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意富驰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898.128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155974万元由创精投资以货币认缴。

2014年12月23日,佟德英与钟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

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4年12月26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年12月27日,方广创投与富驰有限、钟伟、佟德英、创精投资共同

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协议的生效和公司性质,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后续融资,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投资人股东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利润分配,财务制度,人事劳动管理,公司期限,公司的提前终止、解散和清算,其他承诺,违约和违约处罚,一般条款等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500.00500.0055.6714

2创精投资315.5974315.597435.1395

3方广创投82.530682.53069.1892

合计898.1280898.1280100.00

4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9)2015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3月9日,方广创投、田野与钟伟、创精投资、富驰有限共同签署

《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方广创投出资17220745元认购富驰有限新增的47.7728万元注册资本,田野出资3444149元认购富驰有限新增的9.5546万元注册资本。

2015年3月19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55.4554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7728万元由方广创投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9.5546万元由田野以货币认缴。

2015年3月25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3月30日,方广创投、田野与富驰有限、钟伟、创精投资共同签署

《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协议的生效和公司性质,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后续融资,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投资人股东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利润分配,财务制度,人事劳动管理,公司期限,公司的提前终止、解散和清算,其他承诺,违约和违约处罚,一般条款等内容。

本次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500.00500.0052.3311

2创精投资315.5974315.597433.0311

3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3.6378

4田野9.55469.55461.00

合计955.4554955.4554100.00

(10)2015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8月28日,海通开元、尚颀投资与富驰有限、钟伟、创精投资、方

广创投、田野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海通开元出资7800万元认购富驰有限新增的49.6837万元注册资本,尚颀投资出资

7200万元认购富驰有限新增的45.8619万元注册资本。

2015年8月28日,海通开元、尚颀投资与富驰有限、钟伟、创精投资、方

广创投、田野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协议的生效和公司性质,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后续融资,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投资人股东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利

4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润分配,财务制度,人事劳动管理,公司期限,公司的提前终止、解散和清算,其他承诺,违约和违约处罚,一般条款等内容。

2015年9月14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51.001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9.6837万元由海通开元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5.8619万元尚颀投资以货币出资认缴。

2015年10月20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500.00500.0047.5737

2创精投资315.5974315.597430.0283

3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2.3980

4海通开元49.683749.68374.7273

5尚颀投资45.861945.86194.3636

6田野9.55469.55460.9091

合计1051.00101051.0010100.00

(11)2015年12月,股权转让

2015年11月24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钟伟将其所持富驰有限

16.7314%股权(对应175.8472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于立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11月24日,钟伟与于立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前述股权

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5年12月8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324.1528324.152830.8423

2创精投资315.5974315.597430.0282

3于立刚175.8472175.847216.7314

4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2.3980

5海通开元49.683749.68374.7273

4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6尚颀投资45.861945.86194.3636

7田野9.55469.55460.9091

合计1051.00101051.0010100.00

(12)2016年3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12月10日,富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钟伟将其所持富驰有限0.5%股权(对应5.255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谢国强(中国香港,下同),钟伟将其所持富驰有限1.4872%股权(对应15.6305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潘爱莲(马来西亚籍,英文名:POON AI LIN,下同),于立刚将其所持富驰有限 1.078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3301万元)转让给潘爱莲,创精投资将其所持富驰有限

1.934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3344万元)转让给潘爱莲,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购买权;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34.6033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8.3602万元由谢国强以美元现汇出资179.19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75.2421万元由潘爱莲以美元现汇出资1612.71万元人民币,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10日,钟伟与谢国强、钟伟与潘爱莲、创精投资与潘爱莲、于立刚与潘爱莲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6年2月6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沪商外资批〔2016〕377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外资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前述变更事项,富驰有限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6年2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富驰有限核发“商外资沪合资字[2016]0373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3月14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富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303.2673303.267326.7289

2创精投资295.2630295.263026.0235

3于立刚164.5171164.517114.5000

4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1.4845

5潘爱莲122.5371122.537110.8000

6海通开元49.683749.68374.3789

4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7尚颀投资45.861945.86194.0421

8谢国强13.615213.61521.2000

9田野9.55469.55460.8421

合计1134.60331134.6033100.00

(13)2017年3月,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23日,富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创精投资将其持有富驰有

限9%股权(对应102.1143万元注册资本)以4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国强,将其持有富驰有限0.50%股权(对应5.673万元注册资本)以275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潘克勤(中国香港,下同),将其持有富驰有限0.50%股权(对应5.673万元注册资本)以2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伟强(中国香港,下同);田野将其持有富驰有限0.8421%股权(对应9.5546万元注册资本)以344.414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6年12月,田野与刘涛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7年1月23日,创精投资与谢国强、潘克勤、赵伟强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7年2月3日,富驰有限就前述变更事项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

会出具的“沪宝外资备201700055”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7年3月29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303.2673303.267326.7289

2创精投资181.8027181.802716.0235

3于立刚164.5171164.517114.5000

4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1.4845

5潘爱莲122.5371122.537110.8000

6谢国强115.7295115.729510.2000

7海通开元49.683749.68374.3789

8尚颀投资45.861945.86194.0421

9刘涛9.55469.55460.8421

10潘克勤5.67305.67300.5000

4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1赵伟强5.67305.67300.5000

合计1134.60331134.6033100.00

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人员并查阅相关人员出具的确认函,自2024年2月至本次股权转让前,富驰有限存在股权代持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均已解除。代持及解除情况如下:

1)2004年2月至2014年12月,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东张华、于玉营、宋永发、李妍双、佟德英系先后代于立刚持有富驰有限股权,前述股权代持关系均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

2)2005年5月至2008年11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钟伟曾代

于立刚持有部分富驰有限股权,2015年12月富驰有限股权转让完成后,于立刚、钟伟之间不存在代持安排,于立刚、钟伟持有的富驰有限股权情况与工商登记一致。

3)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富驰有限工商登记的股东田野系代刘涛持

有富驰有限股权,前述股权代持关系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

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

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检索途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涉及富驰有限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及解除事宜的诉讼。

(14)2017年4月,股权转让

2017年3月23日,富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于立刚将其所持富驰有限1%股权(对应11.3460万元注册资本)以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长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7年3月23日,于立刚与任长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

让事项进行约定。

2017年4月5日,富驰有限就前述变更事项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

会出具的“沪宝外资备201700206”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7年4月13日,富驰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钟伟303.2673303.267326.7289

4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创精投资181.8027181.802716.0235

3于立刚153.1711153.171113.5000

4方广创投130.3034130.303411.4845

5潘爱莲122.5371122.537110.8000

6谢国强115.7295115.729510.2000

7海通开元49.683749.68374.3789

8尚颀投资45.861945.86194.0421

9任长红11.346011.34601.0000

10刘涛9.55469.55460.8421

11潘克勤5.67305.67300.5000

12赵伟强5.67305.67300.5000

合计1134.60331134.6033100.00

2.富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1)2017年5月31日,天健出具“天健审〔2017〕280号”《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4月30日,富驰有限的资产总额为90171.36万元,负债总额为44422.34万元,净资产为45749.02万元。

(2)2017年6月12日,坤元出具“坤元评报〔2017〕337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7年4月30日,富驰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8380.90万元。

(3)2017年6月14日,富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富驰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并以经天健审计的净资产按1:0.1312的比例折股,其中6000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剩余净资产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4)2017年6月14日,钟伟、于立刚、创精投资、方广创投、刘涛、海通开元、尚颀投资、任长红、谢国强、潘爱莲、潘克勤、赵伟强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就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5)2017年6月15日,上海富驰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2017年5月19日,上海富驰就前述变更事项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商

4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务委员会核发的“沪宝外资备201700333”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7)2017年6月28日,上海富驰办理完成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8)2017年6月30日,天健出具“天健验〔2017〕39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截至2017年4月

30日富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45749.02万元,根据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

合实收资本6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9)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钟伟1603.734026.7289

2创精投资961.410016.0235

3于立刚810.000013.5000

4方广创投689.070011.4845

5潘爱莲648.000010.8000

6谢国强612.000010.2000

7海通开元262.73404.3789

8尚颀投资242.52604.0421

9任长红60.00001.0000

10刘涛50.52600.8421

11潘克勤30.00000.5000

12赵伟强30.00000.5000

合计6000.00100.00

3.上海富驰股改后的股本演变情况

(1)2018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2018年6月6日,上海富驰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源星秉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增加至6315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6315万股。新增股份315万股由源星秉胜出资12600万元认购,其中3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6月,源星秉胜与钟伟、于立刚、上海富驰以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

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源星秉胜出资12600万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的315万元注册资本。

2018年6月,源星秉胜与钟伟、于立刚、创精投资、上海富驰以及其他股

东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协议的生效和公司性质,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后续融资,股份转让,优先认购权,投资方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利润分配,财务制度,人事劳动管理,公司期限,公司的提前终止、解散和清算,其他承诺,违约和违约处罚,一般条款等内容。

2018年6月12日,上海富驰就前述变更事项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

会核发的“沪宝外资备201800497”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6月19日,上海富驰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钟伟1603.734025.3956

2创精投资961.410015.2242

3于立刚810.000012.8266

4方广创投689.070010.9116

5潘爱莲648.000010.2613

6谢国强612.00009.6912

7源星秉胜315.00004.9881

8海通开元262.73404.1605

9尚颀投资242.52603.8405

10任长红60.00000.9501

11刘涛50.52600.8001

12潘克勤30.00000.4751

13赵伟强30.00000.4751

合计6315.00100.00

(2)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股份转让

2019年10月31日,钟于公司与尚颀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尚

颀投资将其持有上海富驰2425260股股份以73490588.37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上海富驰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5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19年11月22日,钟于公司与赵伟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赵伟

强将其持有上海富驰300000股股份以3420450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1月22日,钟于公司与谢国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谢国

强将其持有上海富驰6120000股股份以69777180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1月25日,钟于公司与潘爱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潘爱

莲将其持有上海富驰6480000股股份以73881720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1月28日,钟于公司与海通开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

通开元将其持有上海富驰2627340股股份以118564422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2月2日,钟于公司与潘克勤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潘克勤

将其持有上海富驰300000股股份以3420450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2月4日,钟于公司与源星秉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源星

秉胜将其持有上海富驰3150000股股份以149418143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19年12月25日,钟于公司与任长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任长

红将其持有上海富驰600000股股份以9762192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

2020年1月,钟于公司与刘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刘涛将其持有

上海富驰505260股股份以16001584元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20年1月,钟于公司与方广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方广创投

将其持有上海富驰6890700股股份以218232779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于立刚、钟伟作为保证方签署了该协议。

2020年1月,钟于公司与于立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立刚将其

持有上海富驰202.50万股股份以303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钟于公司。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5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钟于公司3142.356049.7602

2钟伟1603.734025.3956

3于立刚607.50009.6200

4创精投资961.410015.2242

合计6315.00100.00

(3)2020年1月,股份转让2019年12月24日,坤元出具“坤元评报〔2019〕673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海富驰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17280万元。

2020年1月14日,东睦股份与钟于公司、钟伟、于立刚、创精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钟于公司、钟伟、于立刚、创精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47362590股股份以103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并约定了后续安排、期间损益归属、税费承担、公司治理、人员安排及限制、股份转让的排他性、优

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协议的终止、分拆上市及利润分配、协议各方的陈述和

保证、保密、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事宜。

前述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方转让价格(万元)转让股份数量(股)

1钟伟6013.004009335

2钟于公司79992.0031423560

东睦股份

3创精投资8782.005854695

4于立刚9113.006075000

合计103900.0047362590

注:上表中钟于公司转让股份数量含钟于公司从尚颀投资、海通开元、源星秉胜、方广

创投、刘涛处受让的,尚未取得待交割的14720160股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东睦股份4736.259075.0001

2钟伟1202.800519.0467

3创精投资375.94055.9531

合计6315.00100.00

5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7日,《股份转让协议》各签署方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对原《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条款不存在任何争议及纠纷,同意终止原《股份转让协议》正在履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7条公司治理、第9条股份转让的排他性、第10条优先购买权、第12条分拆上市及利润分配等)。各方约定,该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如因监管部门未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导致终止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该补充协议自动解除,原《股份转让协议》正在履行的条款效力自动恢复。

(4)2022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股份转让2021年3月5日,坤元出具“坤元评报〔2021〕74号”《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出资涉及的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莞华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5250万元。

2021年3月5日,上海富驰与东睦股份、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华崇投资、东莞华晶共同签署《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换股并购协议》,约定东睦股份、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华崇投资以其各自持有的东莞华晶股权对应的价值,按照每股15.4774元的价格认购上海富驰新增的

1162.9834万股股份。

2021年3月5日,上海富驰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增加至

7477.9834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7477.9834万股,其中新增股份872.2376万股

东睦股份以持有的东莞华晶75%股权认购,新增股份209.3370万股由宁波华莞以持有的东莞华晶18%股权认购,新增股份43.9061万股由百川投资以持有的东莞华晶3.7753%股权认购,新增股份37.5027万股由华崇投资以持有的东莞华晶3.2247%股权认购。

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东睦股份、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华

崇投资将所持东莞华晶股权转让至上海富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9月30日,上海富驰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东睦股份5608.496675.0001

2钟伟1202.800516.0846

3创精投资375.94055.0273

5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宁波华莞209.33702.7994

5百川投资43.90610.5871

6华崇投资37.50270.5015

合计7477.9834100.00

(5)2022年9月,股份转让

2021年9月,华崇投资与宁波富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崇投资

将其持有的上海富驰375027股股份以580.44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富精。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东睦股份5608.496675.0001

2钟伟1202.800516.0846

3创精投资375.94055.0273

4宁波华莞209.33702.7994

5百川投资43.90610.5871

6宁波富精37.50270.5015

合计7477.9834100.00

(6)2023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3年9月28日,远致星火与上海富驰、东睦股份、创精投资、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宁波富精、连云港富驰、东莞华晶、驰声新材料、香港富驰、钟伟、

于立刚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远致星火出资28235.2941万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的1319.6441万元注册资本。

2023年9月28日,上海富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增加至8797.6275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8797.6275万股。

2023年11月24日,上海富驰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东睦股份5608.496663.7501

2远致星火1319.644115.0000

3钟伟1202.800513.6719

5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4创精投资375.94054.2732

5宁波华莞209.33702.3795

6百川投资43.90610.4991

7宁波富精37.50270.4263

合计8797.6275100.00

本次增资中,远致星火与上海富驰、东睦股份、创精投资、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宁波富精、连云港富驰、东莞华晶、驰声新材料、香港富驰、钟伟、于立

刚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了远致星火作为投资人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部分事项的表决中享有关键票,并约定了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关键股东和创始人的股份转让限制、回购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股东权利,主要内容如下:

条号主要内容

公司向任何人(“拟议认购人”)拟议发行任何股权类证券(“拟议发行”),

6.1优先认购权全体公司股东有权以同等价格和条件,按照其届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优

先认购该等股权类证券(“优先认购权”)。

各方同意,公司集团任一成员(下列各项中的“公司”均指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分公司)拟议发行的每股价格(“新低价格”)不得低于投资价格(对于投资人而言),否则投资人有权(“反稀释权”)以书面通知的

6.2反稀释权方式要求公司采取以下任一或多种反稀释措施,以使投资人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每股单价降低至新低价格(但因目标公司经营发生困难需要引进新的投资人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应包括投资人的同意票)的除外)。

在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除非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关键股东和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出售、赠予、转让、质押、设置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处置(包括处置该等股份对应的权利或利益)(本第6.3条中提及的各种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个人婚姻状况的变更或者破产或资不抵债而导致的处置等)(以上每种情况称为“转

6.3关键股东和让”),但为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转让、触发控股创始人的股份股东与创始人、创精投资于2020年1月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转让限制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东睦收购协议”)第12.4条及第12.5条除外。

在公司完成合格上市之前,除非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并导致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

在遵守第6.3条的前提下,公司股东(“转让方”)拟向任何第三方直接

6.4优先购买权

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拟转让股份”),且拟转让

5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条号主要内容

股份的受让方(“目标受让方”)已经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时,除转让方以外的其他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人”)有权按照本第6.4条之约

定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优先购买权”)。为免疑义,投资人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时,不受本条限制,前提是不违反本协议第6.8条的约定。

受限于第6.3、6.4条,如转让方为关键股东或创始人时,转让方应提前二十(20)个工作日向投资人发出通知,如投资人对此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投资人有权按照目标受让方提出的同样价格和条件,与转让方一同向目标

6.5随售权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随售权”),该数额的最高值等于:(i) 拟转让股份数额,乘以(ii) 一个分数,分子是投资人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额,分母是转让方和投资人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总和。

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应立即书面通知投资人,且投资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若投资人所持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东同比例认购、股份分拆、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投资人可就变化后的股份一并请求回购):

(i)公司未能在本次交易交割后 5年内完成合格个上市;

(ii)任一公司方严重违反了增资协议、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中的任何承

诺、陈述、保证和其他约定,或任一公司方在增资协议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实或有重大遗漏;

(iii)任何创始人在交割日后三(3)年之内从公司离职,或任何核心员工在

6.9回购权交割日后三(3)年之内从公司离职且导致公司集团与投资人和/或业务合

作方之间的业务合作相关的任何保密信息发生泄露;

或;

(iv)上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东要求公司和/或控股股东回购或购买其持有的公司任何股份(但不包括任何创始人根据东睦收购协议第12.4条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回购款计算方式为:增资款总

额×(1+4%×T÷365)-投资人已经累计取得的分红;T为投资人在本次增资中向公司实际支付增资款之日至回购价款全部支付之日的日历天数

在公司合格上市前,公司发生破产、解散、终止、清算等情形时,投资人有权按照第6.9条约定行使回购权或按照法定清算流程取得相应的清算财产份额。如果投资人选择按照法定清算流程取得相应的清算财产份额,对于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所得收益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

6.10清算及视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分配同清算事件财产”),如果投资人按照届时的持股比例实际获得的可分配财产金额不低于按如下公式计算的优先清算额的,则可分配财产应按照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全体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投资人按照届时的持股比例实际获

得的可分配财产金额低于优先清算额的,则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从

5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条号主要内容

可分配财产中获得优先清算额(“优先清算权”):

投资人优先清算额=增资款总额×(1+4%×T÷365)-投资人已经累计

取得的分红;T为投资人在本次增资中向公司实际支付增资款之日至优先清算额全部支付之日的日历天数。

2025年4月24日,《股东协议》各签署方共同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鉴于东睦股份拟以向远致星火(“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购买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14%的股份(“本次发行”),各方确认对原《股东协议》达成补充约定,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投资人以所持目标公司14%股权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东睦股份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乙方发行的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若投资人减持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数量超过投资人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的80%,则原协议中的“3.1股东大会职权、3.2表决机制、3.3股东大会会议程序、4.3董事会会议程序、6.1优先认购权、6.2反稀释权、6.3

关键股东和创始人的股份转让协议、6.4优先购买权、6.5随售权、6.6股份变动

知情权、6.7优先收购权、6.8投资人的股份转让、6.10清算及视同清算事件、6.11更优惠的条件、8.1任职承诺和不竞争”等条款全部自动失效,并同步修改目标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原《股东协议》项下回购权变更为如下条款:

“6.9回购权(a)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应立即书面通知投资人,且投资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若投资人所持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东同比例认购、股份分拆、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投资人可就变化后的股份一并请求回购):

(i)任一公司方严重违反了增资协议、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中的任何承诺、

陈述、保证和其他约定,或任一公司方在增资协议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实或有重大遗漏;

(ii)任何创始人在交割日后三(3)年之内从公司离职,或任何核心员工在交割日后三(3)年之内从公司离职且导致公司集团与投资人和/或业务合作方之间的业务合作相关的任何保密信息发生泄露;

或(iii)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东要求公司和/或控股股东回购或购买其持有的公司任何股份(但不包括任何创始人根据东睦收购协议第12.4条要求控股股东回

5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购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回购款计算方式为:增资款总额

×(1+4%×T÷365)-投资人已经累计取得的分红;T为投资人在本次增资中向公司实际支付增资款之日至回购价款全部支付之日的日历天数。

在目标公司经营业绩优良的情况下,投资人拟转让其持有全部目标公司股份时,控股股东与投资人共同寻找第三方受让投资人的股份,在控股股东与投资人共同寻找第三方受让无果的情况下,由控股股东购买投资人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价格根据投资人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市场公允价值以及投资人的持股比例计算。

(b)投资人行使回购权的,应向公司和/或控股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公司和/或控股股东应配合采取全部所需的行动以在投资人发出行使回购权的书面通知后

三(3)个月内完成购买股份及支付回购价款(包括配合完成公司减资手续)。如果公司和/或控股股东未能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后三(3)个月内全额支付全

部回购价款,则从该三(3)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至相应回购价款已全额支付为止的期间内,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和控股股东为了使其有足够现金全额支付回购价款而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约定的减资),且控股股东不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或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任何股利。公司其他股东应表决支持投资人根据本协议提出的回购请求(包括促使其提名的董事作出相关决议),以届时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实现投资人于本协议下享有的回购权。

如公司和/或控股股东未能按期支付上述回购价款,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减资以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公司有义务,且控股股东有义务促使公司在投资人发出书面减资要求之日起三(3)个月内启动并完成减资程序,由公司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全部股份。减资对价应不少于回购价格。

(c)从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到相应回购价款全额付清之日为止的该段期间,投资人继续享有其已要求但尚未被回购或购买的公司股份的一切权利。

在投资人依据本协议向公司和/或控股股东出售公司股份的交易中,投资人届时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应仅限于合法持有该等股份且该等股份不受任何权利负担的限制。无论本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约定,投资人应拥有优先于任何股东的回购权,即在股东同时(为免疑义,在股东要求公司回购或购买其持有的公司任何股份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根据上述第(a)(iii)条项的约定行使其回购权,则应视为投资人与前述要求公司回购或购买其股份的股东同时行使回购权)行使回购权时,投资人有权优先于任何其他股东获得投资人回购价款,在投资人获得全部投资人回购价款前,公司不得向其他股东支付任何回购价款。”

5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东睦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拟配套募集资金对上海富驰进行一次性增资,拟增资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投资方同意按届时持有的上海富驰股份比例同比例按照与东睦股份向上海富驰增资相同的每股价格对上海富驰进行增资。

*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给东睦股份以外的第三方或者投资方将超过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的20%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并不因投资方在原《股东协议》中的约定自动继承原《股东协议》中投资方享有的所

有股东权利及义务。投资方承诺因前述发生的转让,并不会将原《股东协议》中享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及义务转让或平移给第三方。虽有前述约定,投资方的关联方和业务合作方作为合格继受方自动承继投资方在原《股东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中享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及义务。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如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投资人享有的本协议第二条中相关条款的权利失效的,即使投资人减持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的80%的,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失效条件的条款亦自动失效。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各方于2023年9月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相应条款内容在该补充协议第二条中相关条款的权利失效条件达成时同步失效。

*自投资方及其合格继受方不再持有上海富驰股份之日起,原《股东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全部条款自动终止,各方不再另行签署终止协议。

(7)2025年2月,股份转让

2025年2月18日,东睦股份与百川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川

投资将其持有的上海富驰439061股股份以6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

前述事项变更完成后,上海富驰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所占比例(%)

1东睦股份5652.402764.2492

2远致星火1319.644115.0000

3钟伟1202.800513.6719

4创精投资375.94054.2732

5宁波华莞209.33702.3795

6宁波富精37.50270.4263

合计8797.6275100.00

6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上海富驰股权不

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法律争议或纠纷,其依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上海富驰的业务

1.上海富驰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海富驰持有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海富驰的经营范围为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料、特

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

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

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富驰的确认文件并经查验,上海富驰的业务与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相符,上海富驰的经营范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经营资质、认证证书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以及取得的经营资质文件具体如下:

(1)资质、许可及备案序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证书编号/备案编码核准/备案机关有效期限号

1进出口货物收发至上海富驰3112931012吴淞海关

货人2099.12.31

2 913101136316158106 上海市宝山区 至上海富驰 排污许可证 001X 生态环境局 2029.02.01

3 上海市宝山区 至上海富驰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101130011647

市监局2029.04.15

4 驰声新材 91310113MA1GLN56 上海市宝山区 至排污许可证

料 1X001Y 生态环境局 2028.07.23

5 连云港富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207710033906 连云港市连云 至

驰区市监局2028.02.23

6 连云港富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20791MA21L8GL17001X /

驰登记回执2029.08.18

7 至连云港富 进出口货物收发 32072607B3 连云港关 2099.12.31

6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证书编号/备案编码核准/备案机关有效期限号驰货人

8 进出口货物收发东莞华晶 44199639HF 至东莞海关

货人2099.12.31

9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1900079533263L 至东莞华晶

登记回执 001Y / 2030.05.18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序认证覆盖范围持有人管理体系及标准

号/认证机构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金属粉末注射成形上海天祥质

1上海富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制品的制造及组装;至量技术服务

驰体系认证转轴产品的设计、制2028.01.24有限公司

QC080000-2017 造及组装与金属粉末注射成形制品和转轴产品中国质量认

2 上海富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至ISO/IEC27001:2022 生产管理系统运维 证中心有限驰 2027.03.25

相关的信息安全管公司理活动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Manufacture of 上海天祥质

3 上海富 non-sterile metal 至认证 components for 量技术服务驰 ISO13485:2016 2027.02.05medical devices. 有限公司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南德认证检

4上海富认证金属粉末注射成形至测(中国)

驰 IATF16949 without 制造品的制造 2027.01.03

design 有限公司金属粉末注射成形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品的制造及组装;中国质量认

5上海富体系认证至转轴产品的设计、制证中心有限

驰 GB/T45001-2020/ISO 2026.10.27

45001:2018造及组装和相关管公司

理活动金属粉末注射成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制品的制造及组装;中国质量认

6 上海富 GB/T24001-2016/ISO140 至转轴产品的设计、制 证中心有限

驰01:20152026.10.27造及组装和相关管公司理活动金属粉末注射成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质量认上海富制品的制造及组装;

7 GB/T19001-2016/ISO900 至证中心有限

驰1:2015转轴产品的设计、制2026.10.18公司造及组装

粉末冶金结构件、塑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审(深圳)

8东莞华胶结构件的研发、生至认证认证有限公

晶 GB/T29490-2023 产、销售的知识产权 2028.04.01司管理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通讯产品用粉末冶上海恩可埃东莞华

9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至金结构件的生产、注认证有限公

晶体系认证2028.02.22塑精密结构件的生司

QC080000-2017

6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产、转轴产品的设计及组装

主场所的范围是:通讯产品用粉末冶金结构件的生产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的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覆盖体系范围:通讯产品用粉末冶金结东莞华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构件的生产和销售晶东莞奥邦检验认

10 (ISO9001)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至华晶东 证集团有限

GB/T 19001-2016/ISO 东城街道狮长路 2 2026.11.29

城分公9001:2015号3公司栋的东莞华晶司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覆盖体

系范围:通讯产品用注塑精密结构件的

生产和销售、转轴产品的设计及组装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的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覆盖体系范围:通讯产品用粉末冶金结构件的生产和销售及其所涉及场所的东莞华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晶/东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奥邦检验认

11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至华晶东 GB/T 24001-2016/ISO 证集团有限

东城街道狮长路22026.11.29

城分公14001:2015公司号3栋的东莞华晶司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覆盖体

系范围:通讯产品用注塑精密结构件的

生产和销售、转轴产品的设计及组装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东莞华号3栋的东莞华晶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晶东莞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奥邦检验认

12体系认证至华晶东覆盖体系范围:通讯证集团有限

GB/T 45001-2020/ISO 2026.11.29

城分公45001:2018产品用粉末冶金结公司司构件的生产和销售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

6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管理活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长路2号3栋的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

覆盖体系范围:转轴产品的设计及组装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长路2号3栋的东莞华晶东莞华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晶东莞东城分公司覆盖体奥邦检验认

13体系认证至华晶东系范围:通讯产品用证集团有限

GB/T 45001-2020/ISO 2026.11.29

城分公45001:2018注塑精密结构件的公司司生产和销售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东莞华注塑精密结构件的上海恩可埃

14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至晶东城生产、转轴产品的设认证有限公

体系认证2028.02.22

分公司 QC080000-2017 计及组装 司通讯产品用注塑精

东莞华密结构件的生产,转艾西姆认证

15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至晶东城 ISO/IEC 27001:2022 轴产品的设计及组 (上海)有 2026.04.20

分公司装【适用性声明限公司(SOA):B1】非汽车类产品用金上海恩可埃16 连云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至ISO/IEC27001:2022 属粉末注射制品(含 认证有限公富驰 2027.11.14转轴零件)的生产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粉末冶金注射零件北京中物联17 连云港 GB/T19001-2016/ISO900 至的加工(需资质的除 联合认证中富驰1:20152027.02.05外)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粉末冶金注射零件北京中物联18 连云港 GB/T24001-2016/ISO140 至的加工(需资质的除 联合认证中富驰01:20152027.02.05外)及相关管理活动心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粉末冶金注射零件北京中物联19连云港体系认证至的加工(需资质的除联合认证中富驰 GB/T45001-2020/ISO 2027.02.05

45001:2018外)及相关管理活动心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外科手术器械用粉上海恩可埃连云港

20至认证末冶金注射零件的认证有限公

富驰 ISO13485:2016 2026.06.13加工和销售 司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上海恩可埃

21连云港粉末冶金注射零件至认证认证有限公

富驰 IATF16949:2016 的生产 2026.03.26司

22连云港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粉末冶金注射零件上海恩可埃至富驰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的加工(需资质的除认证有限公2028.04.20

6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体系认证外)司

QC080000-2017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上海富驰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上海富驰的主要资产

1.对外投资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上海富驰审计报告》等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共有4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华晶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华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7953326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营业期限2013年9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

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

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

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产品

经营范围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上海富驰17000.00100.00

合计17000.00100.00

6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华晶有一家分支机构东莞华晶东城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长路2企业名称住所东城分公司号3栋统一社会

负责人 郭灵光 91441900MA543XE99K信用代码

营业期限2019.11.25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

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

和销售;医疗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经营范围

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13年9月,东莞华晶设立

2013年7月1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粤莞内名称预核【2013】

第130058629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3日,东莞劲胜签署《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章程》,约

定东莞华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全部由东莞劲胜出资。

2013年8月13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众会验字

(2013)第514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7月24日,东莞华

晶已收到股东东莞劲胜投入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9月16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东莞市工

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设立时,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东莞劲胜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2015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4年3月28日,东莞华晶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000

6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东莞劲胜认缴。

2015年1月14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东莞劲胜7000.00100.00

合计7000.00100.00

注:2017年6月,东莞华晶股东名称由东莞劲胜变更为“广东劲胜”。

*2017年10月,股权转让

2017年9月28日,东莞华晶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

晶7%股权(对应49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华欧实业,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0%股权(对应7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彭毅萍。

2017年9月28日,广东劲胜与彭毅萍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广

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0%股权以1313.0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毅萍;广东劲

胜与华欧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7%股权以919.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欧实业。

2017年10月20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广东劲胜5810.0083.00

2彭毅萍700.0010.00

3华欧实业490.007.00

合计7000.00100.00

*2017年12月,股权转让

2017年10月27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

晶13%股权(对应91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百川投资。

2017年10月27日,广东劲胜与百川投资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

定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3%股权以1706.9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百川投资。

2017年12月8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6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广东劲胜4900.0070.00

2百川投资910.0013.00

3彭毅萍700.0010.00

4华欧实业490.007.00

合计7000.00100.00

*2019年2月,股权转让

2019年2月15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

10%股权(对应7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华崇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5%股权(对应3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宁波华莞,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5%股权(对应10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宁波华景,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0%(对应210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宁波晶鼎。

2019年2月15日,广东劲胜与宁波晶鼎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

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0%股权以2647.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晶鼎;

广东劲胜与宁波华莞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5%股权以441.1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华莞;广东劲胜与华崇投资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0%股权以882.3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崇投资;广东劲胜与宁波华景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5%股权以1323.5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华景。

2019年2月27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宁波晶鼎2100.0030.00

2宁波华景1050.0015.00

3百川投资910.0013.00

4广东劲胜700.0010.00

5华崇投资700.0010.00

6彭毅萍700.0010.00

7华欧实业490.007.00

8宁波华莞350.005.00

合计7000.00100.00

6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19年4月,股权转让

2019年3月16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

5.2247%股权(对应365.729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华崇投资;华欧实业将其所

持东莞华晶7%股权(对应49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宁波华莞;彭毅萍将其所

持东莞华晶10%股权(对应7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宁波华莞。

2019年3月16日,百川投资与华崇投资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

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5.2247%股权以686.01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崇投资;华欧实业与宁波华莞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华欧实业将其所持东莞华晶7%股权以919.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华莞;彭毅萍与宁波华莞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彭毅萍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0%股权以1313.0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华莞。

2019年4月1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宁波晶鼎2100.000030.0000

2宁波华莞1540.000022.0000

3华崇投资1065.729015.2247

4宁波华景1050.000015.0000

5广东劲胜700.000010.0000

6百川投资544.27107.7753

合计7000.00100.00

*2019年8月,股权转让

2019年7月18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宁波晶鼎将其所持东莞华晶

30%股权(对应2100万元注册资本)、宁波华景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5%股权(对应1050万元注册资本)、华崇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2%股权(对应840万元注册资本)、宁波华莞将其所持东莞华晶4%股权(对应280万元注册资本)转

让给东睦股份,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9年8月5日,东睦股份与宁波华莞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

宁波华莞将其所持东莞华晶4%股权以7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东睦股

份与华崇投资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华崇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2%股权以21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东睦股份与宁波晶鼎签署《股东转让

6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出资协议》,约定宁波晶鼎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0%股权以5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东睦股份与宁波华景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宁波华景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5%股权以2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

2019年8月8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东睦股份4270.000061.0000

2宁波华莞1260.000018.0000

3广东劲胜700.000010.0000

4百川投资544.27107.7753

5华崇投资225.72903.2247

合计7000.00100.00

*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6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

10%股权(对应700万元注册资本)、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4%股权(对应28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东睦股份

2019年12月9日,广东劲胜与东睦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广东

劲胜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0%股权以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百川投资

东睦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4%股权以

7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睦股份

2019年12月16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东睦股份5250.000075.0000

2宁波华莞1260.000018.0000

3百川投资264.27103.7753

4华崇投资225.72903.2247

合计7000.00100.00

*2021年3月,股权转让

2021年3月5日,上海富驰与东睦股份、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华崇投资、

7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东莞华晶共同签署《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换股并购协议》,约定东睦股份、宁波华莞、百川投资、华崇投资以其各自持有的东莞华晶股权对应的价值,按照每股15.4774元的价格认购上海富驰新增的

1162.9834万股股份。

2021年3月20日,东莞华晶召开股东会,同意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

3.7753%股权(对应264.171万元注册资本)、华崇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2247%股权(对应225.729万元注册资本)、宁波华莞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8%股权(对应1260万元注册资本)、东睦股份将其所持东莞华晶75%股权(对应52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上海富驰。

2021年3月20日,东睦股份与上海富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

东睦股份将其所持东莞华晶75%股权以872.23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富驰;

宁波华莞与上海富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宁波华莞将其所持东莞华晶18%股权以209.3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富驰;百川投资与上海富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百川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7753%股权以43.906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富驰;华崇投资与上海富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华崇投资将其所持东莞华晶3.2247%股权以37.502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富驰。

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7000.00100.00

合计7000.00100.00

*2023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3年12月21日,上海富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富驰以货币认缴。

2023年12月27日,东莞华晶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华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17000.00100.00

合计17000.00100.00

7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连云港富驰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连云港富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91MA21L8GL1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6号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营业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

材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

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连云港富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上海富驰15000.00100.00

合计15000.00100.00

2)历史沿革

*2020年5月,设立2020 年 5月 19 日,上海富驰取得“320791Z00005259”号《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预留的企业名称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上海富驰签署《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连云港富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由上海富驰出资。

2020年5月29日,连云港富驰办理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连云港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设立时,连云港富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7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021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2月22日,上海富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富驰以货币认缴。

2021年3月18日,连云港富驰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连云港富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15000.00100.00

合计15000.00100.00

(3)驰声新材料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驰声新材料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LN56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6幢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6月2日营业期限2017年6月2日至2039年6月1日

从事新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液态金属材料研发和相关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金属材料、

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消防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品);普通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驰声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上海富驰2500.00100.00

7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合计2500.00100.00

2)历史沿革

*2017年6月,驰声新材料设立

2017年4月19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发“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70419135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富驰有限与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

签署《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驰声新材料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富驰有限出资30万元、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万元。

2017年6月2日,驰声新材料办理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

宝山区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设立时,驰声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富驰有限30.0060.00

2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20.0040.00(有限合伙)

合计50.00100.00注:2019年1月,富驰有限完成股改,驰声新材料股东名称由富驰有限变更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9月1日,驰声新材料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470万元由上海富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80万元由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019年9月11日,驰声新材料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驰声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1500.0060.00

2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1000.0040.00(有限合伙)

合计2500.00100.00

7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2年11月,股权转让

2022年10月28日,驰声新材料召开股东会,同意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驰声新材料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出资20万元)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富驰。

同日,上海富驰与深圳思迪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22年11月23日,驰声新材料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驰声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富驰2500.00100.00

合计2500.00100.00

(4)香港富驰

1)基本情况

根据希仕廷律师行出具的《香港富驰法律意见书》,香港富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富驰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Future Hi Tech (HK) Co. Limited

成立日期2011.01.26公司编号及商业登记证号53691082

SUITE 1802 TOWER ONE LIPPO CENTRE 89注册办事处

QUEENSWAY HONG KONG

董事王爽、钟伟股东上海富驰已发行股份数10股己缴付的总款额10元港币

2)历史沿革

根据希仕廷律师行出具的《香港富驰法律意见书》,香港富驰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及持股数变更情况如下:

7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日期股东(持股数)

谢国强(1股普通股)

2011.01.26

赵伟强(1股普通股)

谢国强(1股普通股)

2011.07.05赵伟强(1股普通股)

Poon Ai Lin(8股普通股)

谢国强(1股普通股)

2012.01.26

Poon Ailin(9股普通股)

谢国强(1股普通股)

2013.01.25

Poon Ailin(9股普通股)

谢国强(1股普通股)

2015.10.12

Poon Ailin(9股普通股)

2016.01.26至今上海富驰(10股普通股)

2.不动产权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不动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权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终止日期(m2) 性质 权利

苏(2021)连云开发区汇工业

1连云港富驰港市不动产权122960.002071.01.26出让无

晶路东侧用地

第0039124号潘泾路

沪(2021)宝字

3998号、工业

2上海富驰不动产权第65853.302060.09.27出让无

金勺路用地

015792号

1211号

(2)房屋所有权房屋面积权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m2) 性质 权利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1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9发区盐池西路6号危571.10工业无

房号化品仓库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2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5发区盐池西路6号办12115.28工业无

号公楼、食堂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3连云港富驰311.62工业无

不动产权第0088218发区盐池西路6号垃房

7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号圾房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4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6发区盐池西路6号136233.60工业无

房号号厂房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5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3发区盐池西路6号314060.07工业无

房号号厂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

苏(2022)连云港市发区盐池西路6号生自建

6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7480.90工业无

活泵房、消防水池、房号泵房

苏(2022)连云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自建

7连云港富驰不动产权第0088214发区盐池西路6号214067.56工业无

房号号厂房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8沪(2021)宝字不动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

自建

号、金勺路4569.95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2房号幢

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9沪()宝字不动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

自建

号、金勺路4569.95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房号3998号3幢10沪(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宝字不动自建

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4569.95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房号4幢

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11沪()宝字不动自建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4569.95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号5房幢12沪(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宝字不动自建

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4832.50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39986房号号幢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13沪(2021)宝字不动自建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11115.38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号7房幢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14沪(2021)宝字不动自建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7763.19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房号8幢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15沪(2021)宝字不动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735.92

自建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号9房幢

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16沪()宝字不动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

自建

号、金勺路151.77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号10房幢17沪(2021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宝字不动自建

上海富驰015792路3998号、金勺路17.94厂房无产权第号1211号399811房号幢

根据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2017年5月,上海富驰粉末注射成形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启动厂房改扩建,对原有厂房进行加层

7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扩建,扩建房屋涉及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金勺路1211号3998号2幢、3幢、4幢、5幢和6幢房屋。该等扩建房产已于2019年12月基本完成施工,

待综合竣工验收完成后即可申请办理该等改扩建部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2021年初,上海富驰启动二次改扩建工程(1标)工程重建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金勺路1211号3998号1幢房屋,并新建危险品仓房和水处理房,该等新建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该等新建房产已于2022年1月基本完成施工,待综合竣工验收完成后即可申请办理该等新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情况说明》,上海富驰上述改扩建厂房、新建厂房相关验收手续正积极办理中,当前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待综合竣工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租赁房屋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对外承租的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序 面积(m2) 租赁

承租方出租方地址/租赁期限号间数用途

华中创(东莞)广东省东莞市东城2024.01.01东莞华

1区牛山外经工业园产业园投资有513895.02-

厂房及晶伟丰路号厂房及宿舍

限公司宿舍2026.12.31

东莞市东城实东莞市东城街道原2025.01.01东莞华

2 业集团有限公 美尔敦厂区 B栋、 7748.89 - 厂房

司 C栋部分区域 2029.11.30广东省东莞市东城

东莞市东城实街道桑园工业路原2020.06.01东莞华

3 厂房及业发展有限公 美尔敦厂房 F栋、 28114.00 -

司 B栋、D宿舍

栋、F栋、 2029.11.30

G2栋部分区域

华中创(东莞)广东省东莞市东城2023.12.01东莞华

4区牛山外经工业园产业园投资有511100.00-仓库晶伟丰路号楼西

限公司侧2026.12.31

东莞东城美尔广东省东莞市东城2021.11.01东莞华

5敦塑胶电子有街道狮长路2号生336.00-仓库

限公司活区2029.07.3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

江苏新海诚资2024.07.15

6连云港发区黄海大道花果产管理有限公365间宿舍

富驰山创新邻里中心内-

司4、5、9号公寓2026.07.14

上海市宝山区金勺2023.11.01

7 上海富 上海宝临电气 路 1515 号 B5 整幢 222间 - 宿舍

驰集团有限公司

楼2025.10.31

7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萧云2025.06.10

8上海富公共租赁住房路1318号弄9号131间-宿舍

运营有限公司1310号2027.06.09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萧云2023.09.01

9上海富公共租赁住房路1318号弄9号9间-宿舍

运营有限公司1310号2025.08.31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萧云2023.12.10

10上海富公共租赁住房路1318号弄9号46间-宿舍

运营有限公司1310号2025.12.09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萧云2024.01.20

11上海富公共租赁住房路1318号弄9号35间-宿舍

运营有限公司1310号2026.01.19

上海市宝山区2024.04.10

12上海富上海市宝山区集贤公共租赁住房8间

驰路2020-宿舍弄

运营有限公司2026.04.09

上海市宝山区2024.11.10

13上海富上海市宝山区集贤公共租赁住房20202间-宿舍驰路弄

运营有限公司2026.11.09

2024.06.01

14上海富上海稳健压缩上海市宝山区金池7间-宿舍

驰机有限公司路298号二幢2027.05.31

15上海富上海稳健压缩

2024.08.15

上海市宝山区金池38间-宿舍

驰机有限公司路298号二幢2027.05.31

2024.09.28

16上海富上海稳健压缩上海市宝山区金池29848间-宿舍驰机有限公司路号二幢2027.05.31

上海富上海地产住房

2024.12.28

17上海市宝山区金勺23256.16-宿舍

驰发展有限公司路901弄2027.12.27

上海宝山罗泾2022.11.10

18上海富上海市宝山工业园镇和平村经济17448.00-停车场

驰区和平村区域内

合作社2025.07.28上海市宝山区潘泾

上海市宝山区路5777弄189号、2025.03.01

19上海富公共租赁住房潘泾路4655弄6217间-宿舍驰

运营有限公司号、霄云路88弄2027.02.28

48号

Workshop 10 on

MEGATOP 15/F Good Harvest

20 香港富 PROFIT Industrial Building

2023.12.16

驰 LIMITED No. 9 Tsun Wen

/-工业

Road Tuen Mun 2025.12.15

New Territories

4.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拥有1项已获注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7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核定他项注册人商标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号类别权利

2021.04.07

1上海富驰1551387-6原始取得无

2031.04.06

(2)专利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拥有405项已获授权的专利,其中106项为发明专利、299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境内专利清单”。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拥有43项已获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取得方式富优驰烧结冷却工变

1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09 2022.07.27 受让取得

频自动控制系统高屈服强度粉末冶金

2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8 2022.07.27 受让取得

产品热整形系统富优驰金属粉末注射

3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7 2022.07.27 受让取得

成形嵌入式控制软件高精度形状复杂陶瓷

4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9 2022.07.27 受让取得

板MIM 烧结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烧结

5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0 2022.07.27 受让取得

炉温度控制系统粉末冶金分体式成形

6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16 2022.07.27 受让取得

后组合烧结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烧结

7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6 2022.07.27 受让取得

固化系统一种烧结炉气体自动

8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9 2022.07.27 受让取得

控制设备系统粉末冶金成型设备的

9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19 2022.07.27 受让取得

液压补偿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脱脂

10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2 2022.07.27 受让取得

智能化控制软件粉末冶金智能机械送

11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5 2022.07.27 受让取得

粉系统粉末冶金多功能混料

12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0 2022.07.27 受让取得

搅拌系统

13 上海富驰 烧结炉粉末冶金产品 2022SR0970640 2022.07.27 受让取得

8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烧结硬化系统富优驰金属粉末喷涂

14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6 2022.07.27 受让取得

粉末回收处理系统富优驰金属注射成型

15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3 2022.07.27 受让取得

模具控制系统粉末全自动压机模具

16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3 2022.07.27 受让取得

定位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模具

17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42 2022.07.27 受让取得

设计系统软件富优驰高效粉末冶金

18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8 2022.07.27 受让取得

铁粉使用防错系统富优驰金属粉末注射

19 上海富驰 成形真空脱脂烧结炉 2022SR0970625 2022.07.27 受让取得

冷却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成型

20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2 2022.07.27 受让取得

设备液压补偿系统粉末冶金注射成型零

21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4 2022.07.27 受让取得

件萃取系统粉末成形产品自动化

22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1 2022.07.27 受让取得

摆放烧结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齿轮

23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41 2022.07.27 受让取得

加工自动送料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产品

24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4 2022.07.27 受让取得

自动抓取排布系统富优驰粉末冶金烧结

25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27 2022.07.27 受让取得

炉工作状态监控软件粉末冶金产品的自动

26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31 2022.07.27 受让取得

攻牙定位系统粉末冶金零件次品自

27 上海富驰 2022SR0970618 2022.07.27 受让取得

动筛选分离系统粉末冶金零件翻转下

28 上海富驰 2022SR0261916 2022.02.22 受让取得

料机械手控制系统机器视觉工业检测系

29 上海富驰 2022SR0261917 2022.02.22 受让取得

统基于视觉的光学校准

30 上海富驰 2022SR0261915 2022.02.22 受让取得

系统基于视觉的机械手运

31 上海富驰 2022SR0261918 2022.02.22 受让取得

动控制系统

32 上海富驰 OT-001外观检测系统 2017SR196325 2017.05.22 原始取得

卡托成品包装防混料

33 上海富驰 2017SR196307 2017.05.22 原始取得

检测系统

8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4 上海富驰 OT-003外观检测系统 2017SR196274 2017.05.22 原始取得

35 上海富驰 OH-036尺寸检测系统 2017SR196290 2017.05.22 原始取得

富驰高科卡托类尺寸

36 上海富驰 2017SR196333 2017.05.22 原始取得

检测软件工业机器人动态抓取

37 上海富驰 2017SR196281 2017.05.22 原始取得

软件金属粉末注射坏件溶

38 连云港富驰 剂循环脱脂控制系 2021SR0600528 2021.04.26 原始取得

统 V1.0金属注塑成型生产监

39 连云港富驰 2021SR0600526 2021.04.26 原始取得

控系统 V1.0金属注塑成型模具设

40 连云港富驰 2021SR0598562 2021.04.26 原始取得

计系统 V1.0金属注塑成型质量抽

41 连云港富驰 2021SR0598236 2021.04.26 原始取得

检系统 V1.0

MIM真空烧结炉温度

42 连云港富驰 2021SR0600527 2021.04.26 原始取得

监控软件 V1.0

MIM产品尺寸检测系

43 连云港富驰 2021SR0600525 2021.04.26 原始取得

统 V1.0

(4)域名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拥有并办理备案的网站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网站域名网站备案号审核通过时间

1 上海富驰 future-sh.com 沪 ICP备 06005560号-1 2020.12.17

2 上海富驰 future-sh.com.cn 沪 ICP备 06005560号-1 2020.12.17

3 东莞华晶 hjmim.com 粤 ICP备 18079258号-1 2018.07.02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资产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截至报告期末,除已披露的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外,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质押、抵押及查封、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法律争议或纠纷。

(六)上海富驰的重大债权债务

1.授信协议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上海富驰提供的银行授信协议等资料并经查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如下:

8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授信额度序号合同编号授信申请人授信人授信期限(万元)

2024.09.13-以下三个日期最

早届至的一日终止的期限:

2024(1)自所有先决条件已经全进出银

中国进出部满足或尚未满足的先决条(甬信合)

11-111上海富驰口银行宁10000.00件已经被“贷款人”放弃之日字第

波分行起24个公历月之日;或(2)

号2026年8月28日;或(3)

“贷款”额度根据本合同之规定被全部提取或取消之日。

2024.10.14-以下三个日期最

早届至的一日终止的期限:

2024(1)自所有先决条件已经全进出银

中国进出部满足或尚未满足的先决条

2(甬信合)1-133上海富驰口银行宁5500.00件已经被“贷款人”放弃之日字第

波分行起满24个公历月之日;或(2)

号2026年8月28日;或(3)

“贷款”额度根据本合同之规定被全部提取或取消之日。

2025.03.10-以下三个日期最

早届至的一日终止的期限:

2025(1)自所有先决条件已经全()进

中国进出部满足或尚未满足的先决条

3出银(甬信1上海富驰口银行宁4000.00件已经被“贷款人”放弃之日合)字第

030波分行起满24个公历月之日;或(2)—号2026年8月28日;或(3)

“贷款”额度根据本合同之规定被全部提取或取消之日。

招商银行

2024.06.03

40899240522股份有限上海富驰20000.00-

公司宁波2027.06.02分行

2.借款合同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上海富驰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并经查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正在履行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序号借款银行合同编号借款人借款期限(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42024.11.251宁波人借限公司宁波市分0086上海富驰6600.00-

行2026.11.24

上海浦东发展银2024.05.22

2行股份有限公司94132024280155上海富驰9000.00-

宁波分行2026.05.21

3兴业银行股份有兴银甬中长字第高2024.11.14240215上海富驰3000.00限公司宁波分行新号-

8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7.03.13

2024.06.07

4 招商银行股份有 IR2406060000137 上海富驰 3000.00 -

限公司宁波分行2026.06.06

招商银行股份有2025.01.15

5 IR2501140000194 上海富驰 7500.00 -

限公司宁波分行2027.01.15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3.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的说明并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七)上海富驰的税务

1.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

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增值税6%、9%、13%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房产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1.2%、12%收入的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6.5%

2.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上海富

8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驰已于 2023年 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 GR20233100680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本期上海富驰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驰声新材料于 2023年 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 GR20233100204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本期驰声新材料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东莞华晶已于 2022年 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 GR2022440140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本期东莞华晶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连云港富驰于 2022年 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 GR2022320005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本期连云港富驰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5)上海富驰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

应纳增值税税额,本期上海富驰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适用该项政策。

3.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及信用管理部门

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政府补助情况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及相应政府补助明细,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8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新增补助金额项目

2024年度2023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63.05349.78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963.05349.7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55.67609.12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60.4065.74

计入其他收益295.27543.38

合计1318.72958.90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的主要政府补助具有相应的依据。

(八)上海富驰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诉讼、仲裁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资料以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检索途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富驰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最近两年,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责任主体处罚机关文号案件情况处罚情况号上海富驰于2021年11月10日从

事二次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存上海市宝山第

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罚款32500元,

1上海富驰区建设和管252022100用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责令限期改正理委员会1号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并按照受上海市宝山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第侵害的劳动者每

区人力资源30日,违法延长162名劳动者工

2上海富驰212022063人100元的标准和社会保障作时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9号处以罚款,共计局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

8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序责任主体处罚机关文号案件情况处罚情况号

16200元

2023年5月8日,上海富驰生产

废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无上海市宝山沪0113环

法全部回用于生产,在环境保护

3上海富驰区生态环境罚〔2023〕罚款400000元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违反《建局83号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第1项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该项处罚金额系基于相关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标准进行确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第2项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该项处罚金额系基于相关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标准进行确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第3项处罚,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

富驰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并已缴纳罚款;上海富驰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上海富驰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海富驰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所属各政府部门网站等公开信息检索途径核查,除前述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处罚事项外,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

3.其他合规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检索途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8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除已披露

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处罚事项外,报告期内上海富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

(一)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查验,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目标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职工安置事项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查验,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均为股权类资产,该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目标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目标公司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目标公司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发生转移。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宁波华莞及宁波富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宁波新金广,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目前持有上市公司4.86%的股权。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均已回避表决;在后续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需经上

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需回避表决。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上述决策

8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需回避表决。

(二)上海富驰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重组报告书(草案)》,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1.上海富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睦股份为上海富驰控股股东,上海富驰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五/(二)上海富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有上海富驰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远致星火持有上海富驰15%股权的股东

2钟伟持有上海富驰13.67%股权的股东

3持有上海富驰4.27%股权的股东,钟伟担任其执行事务合创精投资伙人,与钟伟存在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与关联自然人钟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上海富驰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上海富驰的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控股股东东睦股份除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海富驰及其控制企业以外的

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2南京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3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4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5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6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7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8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9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东睦股份控制的企业

8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上海富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文已列示关联方之外,上海富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上海富驰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郭灵光上海富驰董事长

2肖亚军上海富驰董事

3杨鸿光上海富驰董事

4孙其锋上海富驰董事

5何灵敏上海富驰董事

6于立刚上海富驰董事

7赵少拯上海富驰监事

8唐佑明上海富驰监事

9刘志芹上海富驰监事

10刘景峰上海富驰总经理

11周昌上海富驰财务负责人

注:钟伟已向上海富驰递交辞去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富驰尚未办理变更董事的工商备案手续。

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上海富驰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除前文已列示关联方之外,上海富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1上海钛川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上海富驰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钟伟控伙)制的企业2上海佳昱朗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钟伟控制的企业合伙)

3上海钛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钟伟控制的企业

4上海必捷增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钟伟控制的企业

5.控股股东东睦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9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除前文已列示关联方之外,上海富驰控股股东东睦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上海富驰的关联方,前述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海富驰及其控制企业以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构成上海富驰的关联方。

(三)上海富驰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富驰审计报告》,上海富驰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东睦股份采购材料1.62-

东睦股份采购劳务254.1260.16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材料52.99-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劳务113.78115.04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材料-0.06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采购劳务3.18-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东睦股份销售消费电子产品228.65200.37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产品31.56-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产品13.81-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产品12.27-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产品4.00-

2.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承租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东睦股份车辆2.142.58上海必捷增材数

房屋15.866.05字科技有限公司

9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已担保关联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

上海富驰2001.712024.02.022025.02.0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1.252026.05.21否

上海富驰6304.912024.11.252026.11.2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09.132026.03.12否

上海富驰9707.712024.09.132026.09.1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0.142026.04.13否

上海富驰5204.132024.10.142026.10.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6.05.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6.11.13否

上海富驰2998.382024.11.142027.03.13否

上海富驰150.132024.06.072026.05.21否

上海富驰2402.092024.06.072026.06.06否

上海富驰8707.582024.05.222026.05.21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092026.01.08否

上海富驰800.702024.07.092026.07.08否东睦股份

上海富驰50.042024.07.232026.01.22否

上海富驰900.782024.07.232026.07.2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1.25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1.252025.11.2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09.132025.03.1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09.132025.09.1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0.142025.04.13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0.142025.10.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5.05.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5.11.13否

上海富驰4804.222024.01.122025.03.12否

上海富驰150.132024.06.07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50.132024.06.072025.11.21否

上海富驰100.092024.05.22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00.092024.05.222025.11.21否

9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担保是否已担保关联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

上海富驰50.042024.07.092025.01.08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092025.07.08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232025.01.22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232025.07.2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1.25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1.252025.11.21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09.132025.03.1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09.132025.09.12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0.142025.04.13否

上海富驰100.082024.10.142025.10.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5.05.13否

上海富驰1.002024.11.142025.11.13否

上海富驰4804.222024.01.122025.03.12否

上海富驰150.132024.06.07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50.132024.06.072025.11.21否

上海富驰100.092024.05.222025.05.21否

上海富驰100.092024.05.222025.11.21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092025.01.08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092025.07.08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232025.01.22否

上海富驰50.042024.07.232025.07.22否

连云港富驰100.092024.05.132025.05.12否

东睦股份连云港富驰100.092024.05.132025.11.12否

连云港富驰5704.962024.05.132026.05.12否

东莞华晶998.792024.11.132027.03.12否

东莞华晶1701.482024.06.262026.06.24否

东莞华晶1.002024.11.132025.05.12否东睦股份

东莞华晶1.002024.11.132025.11.12否

东莞华晶100.092024.06.262025.06.21否

东莞华晶100.092024.06.262025.12.21否

4.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24年度

9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4年度,上海富驰向东睦股份拆借资金用于资金周转,期初上海富驰应

东睦股份公司2500万元,本期共拆入20523万元,计提含税利息151.05万元,本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7674.0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5500万元未归还。

2024年度,东莞华晶向东睦股份拆借资金用于资金周转,本期共拆入2250万元,计提含税利息13.91万元,本期归还上述借款利息共计13.91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尚有2250万元未归还。

(2)2023年度

2023年度,上海富驰向东睦股份拆借资金用于资金周转,期初公司应付东

睦股份公司2000万元,本期共拆入4500万元,计提含税利息17.49万元,本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17.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2500万元未归还。

2023年度,东莞华晶向东睦股份拆借资金用于资金周转,期初东莞华晶公

司应付东睦股份公司1988.06万元,本期共拆入9000万元,计提含税利息53.26万元,本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1041.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均已归还。

5.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

出售在建工程-30.53公司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67.10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20.32399.54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4.12.312023.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9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4.12.312023.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东睦股份14.45---山西东睦华晟粉

应收账款4.52---末冶金有限公司

小计18.97---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12.312023.12.31

应付账款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32.30-

小计32.30-

其他应付款东睦股份7750.002500.00

小计7750.002500.00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海富驰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东睦股份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同时,东睦股份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未发生变化。

为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东睦股份主要股东睦金属、新金广、金广投资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

9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企业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与主要股东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东睦股份主要股东睦金属、新金广、金广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努力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除外)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

新业务的机会,且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时,本企业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让与上市公司。

四、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

本企业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9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交易对方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以及为避免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睦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披露时间信息披露内容2025.02.25东睦股份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东睦股份股票自2025年2月25日起停牌2025.03.04东睦股份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东睦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交易预案等公告文件

2025.03.11东睦股份披露《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东睦股份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起复牌2025.04.09东睦股份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东睦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04.24审议与本次交易调整有关的议案,并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文件2025.05.08东睦股份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东睦股份披露《关于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2025.05.08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公告》

东睦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06.06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公告文件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法定披露义务;东睦股份应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披露义务。

九、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2010年3月27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9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012年3月10日,东睦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修正案》。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查验,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三)相关当事人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

就本次交易事项,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依法公告《重组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将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停牌之日起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6月6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知情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9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为,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本所律师将于查询结果出具后,就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十、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所律师逐条核查了东睦股份进行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并经查验,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 A股普通股,每股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并经查验,本次交易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符合《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重组报告书(草案)》,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设计、开发、制造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和组件,及新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上海富驰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出现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或对外投资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1638.3477万股,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仍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届时股份总数的10%,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由已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按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合法、合规。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依法召开会议审议批准

9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股份发行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档案及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中,交易

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股权合法、完整,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生效后,且钟伟辞去上海富驰的董事期满六个月后,标的资产完成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出具的承诺函,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具有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及

10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

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相关内容所述,如相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

关联交易书面承诺得以严格履行,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

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钟伟辞去上海富驰的董事期满六个月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相关法律程序和承诺得到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

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以及《上市类1号指引》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4782.33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以及《上市类1号指引》之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4.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10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6.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2025]11号”《关于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志荣、严丰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睦股份及其董事长朱志荣因2020年1月上市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存在部分

条款未及时披露,被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东睦股份及其董事长朱志荣被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第一大股东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规定。

10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4782.33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

及税费、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涉及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涉及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等文件,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其适用意见

的规定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等文件,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等文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超过35名,不存在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10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9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等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指引9号》第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份,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且钟伟辞去上海富驰的董

事期满六个月后,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已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相关承诺。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9号》第四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监管指引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在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性条件。

十一、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10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经查验,参与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证券服务机构名称业务许可《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91110000625909986U)独立财务顾问

限公司《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59670)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法律顾问(证号:23101199920121031)务所已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特殊普通合伙)(证书序号:0019886)已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备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资产评估机构913300001429116867)司已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参与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资格。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上交所

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意见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10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张霞

负责人:经办律师:

沈国权张天龙

经办律师:

于凌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香港·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伦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邮编:200120电话:(86)21-20511000;传真:(86)21-20511999

网 址: http://www.allbrightlaw.com/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境内专利清单专利保护他项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权人取得方式期限权利上海富驰;

Fe-Mn-Al-C系轻质钢及其制备方法、终端、钢结构件和电子

1发明专利20201086550452020.08.2520年华为技术有原始取得无

设备限公司

2一种升降摄像头的注塑模具发明专利20201056160532020.06.18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一种齿轮自动钻孔设备发明专利20221038829592022.04.14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一种注射成形可量产型超高强度不锈钢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20221018315962022.02.28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 一种MIM钨合金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1831492 2022.02.28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6一种手机镜头支架全检设备发明专利20211099975802021.08.30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一种眼镜转轴发明专利20211084039752021.07.24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一种轻质、高强度及高耐蚀性Fe—Mn—Al—C—Cr钢及其制

8发明专利20211037469982021.04.08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备方法

9一种内折柔性屏的折叠结构发明专利20211036249862021.04.02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 一种MIM烧结坯整形装置 发明专利 2021101946171 2021.02.21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 一种MIM用钨合金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0115976318 2020.12.29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2一种高速压制用钨合金造粒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01161061772020.12.29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3一种无磁高强不锈钢材料及其金属注射成形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01160179492020.12.29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 一种全自动摆件机 发明专利 202010990518X 2020.09.19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5一种发动机摇臂的制造方法及烧结工艺用仿形卡接支架发明专利20201099051942020.09.19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 一种MIM烧结坯内孔扩张整形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8187632 2020.08.14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7一种手表卡扣装配设备发明专利20201081877172020.08.14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8一种高效的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自动整形系统发明专利20191141355392019.12.31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自动上料整形系统发明专利20191142117972019.12.31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0 一种VR、AR或MR眼镜用转轴 发明专利 2019111142653 2019.11.14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21一种基于粉末冶金产品的组装焊接装置发明专利20191069507062019.07.30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 一种异形产品的MIM加工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9105382062 2019.06.20 2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23一种钉槽座安装结构以及钉槽座防烧结变形方法发明专利20191050311892019.06.11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4一种无焊接换热器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191008582842019.01.29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5一种柔性屏幕的弯曲机构发明专利20181132542882018.11.08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6一种柔性屏幕的折叠机构发明专利20181132542922018.11.08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7一种高强高导铜铬锆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81115450432018.09.30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8一种医用取样钳的整形装置及使用方法发明专利20171147767212017.12.29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9 一种折叠屏铰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2321864781X 2023.12.1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0 一种智能手机中框中板结构 实用新型 202322308354X 2023.08.26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1一种加工产品浇口用设备实用新型20222127698232022.05.16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2一种新型支架转轴实用新型20222086600332022.04.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3一种高效整形搬运机构实用新型20222077481932022.03.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4 一种有利于改善产品粘模断裂的MIM注射模具 实用新型 202220774816X 2022.03.29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5 一种MIM产品注射模具 实用新型 2022207747701 2022.03.29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一种连续脱脂烧结炉用防堵阀组装置实用新型20222040414962022.02.2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7一种连续脱脂烧结炉用稳压装置实用新型20222040658612022.02.2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38 一种有利于改善产品断差的MIM注射模具 实用新型 2022204065490 2022.02.28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9 一种MIM产品烧结支撑板 实用新型 2022202351680 2022.01.27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40一种整形滑块结构实用新型20222023523632022.01.27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1一种自动过规检测设备实用新型20222023437202022.01.27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2一种便于异型产品取料的取料组件实用新型20222023523782022.01.27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3一种平面度自动检测设备实用新型20212327229292021.12.23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4 一种MIM产品注射喷砂治具 实用新型 2021232961370 2021.12.23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45 一种TWS耳机盒的翻转开合结构 实用新型 2021231728701 2021.12.16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46 一种万向转动阻尼转轴的结构 实用新型 202122560435X 2021.10.22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47一种旋转干摩擦转轴的结构实用新型20212256020912021.10.22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8一种新型组装旋转轴的结构实用新型20212256147412021.10.22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49一种手机镜头支架全检设备用分拣装置实用新型20212205645722021.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0一种用于整形产品外观检测工位的翻转机构实用新型20212206785692021.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1一种用于异形曲面研磨抛光的自动研磨抛光设备实用新型20212206741252021.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2一种手机镜头支架全检设备用上料装置实用新型20212205612922021.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3一种全自动连续整形机实用新型20212175271352021.07.2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54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生胚冲孔摆板装置实用新型20212173752402021.07.2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55一种无线耳机盒的翻转结构实用新型20212169977162021.07.2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6一种折叠屏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212169977352021.07.2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7一种折叠屏转轴实用新型20212165785342021.07.2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8一种表壳治具的定位组件实用新型20212070952812021.04.0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59 一种表壳治具的定位调节组件 实用新型 202120708729X 2021.04.08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60一种柔性屏的支撑框架实用新型20212068556342021.04.02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61 一种内折柔性屏的折叠结构 实用新型 202120685562X 2021.04.02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62一种柔性屏折叠设备实用新型20212068575742021.04.02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63一种柔性屏的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212068555072021.04.02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64 一种用于MIM烧结坯的取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03867894 2021.02.2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65 一种用于MIM烧结坯整形的预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03867860 2021.02.2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0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66一种电子产品转轴实用新型20212034503882021.02.06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67 一种应用于VR、AR眼镜上的转轴机构 实用新型 2021203444620 2021.02.06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68一种手表用连接结构实用新型2020232525786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69一种真空吸附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0232787488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0一种烧结炉的气体管道实用新型2020232556318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1一种机械手执行部件实用新型2020232556337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2一种固定手表按钮用的卡扣实用新型2020232524177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3一种注塑模具用斜顶实用新型2020232787492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4一种烧结炉实用新型2020232524196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5一种模具水路快速检漏装置实用新型20202325563412020.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6一种三孔摄像头头圈整形模具用搬运装置实用新型20202222249752020.09.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7一种自动放取料盘装置实用新型2020220697527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8金属注射成型用自动整形装置实用新型2020220619015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79一种自动取放料装置实用新型2020220714895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0一种眼镜的转动连接结构实用新型2020220697194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1一种转轴连接结构的转动扭矩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20220715370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2一种自动进料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20220697847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3一种眼镜的超薄转动连接实用新型20202206978282020.09.1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4一种手表构件上料装置实用新型2020217061022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5一种手表构件托盘传送机构实用新型2020217046944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6一种料板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20217044718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7一种手表卡扣装配检查结构实用新型2020217044192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8一种手表卡扣装配设备实用新型2020217047275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89一种手表壳转动机构实用新型2020217047468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90一种放电加工取数装置实用新型2020217044188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1 一种自动去料粑设备 实用新型 202021704693X 2020.08.14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92一种手表表壳烧结结构实用新型2020217044737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3一种手表壳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0217044722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4 一种MIM零件烧结支撑 实用新型 2020217060443 2020.08.14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95 一种MIM烧结坯内孔扩张整形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7044205 2020.08.14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96一种柔性屏手机转轴齿轮件用烧结支撑板实用新型20202170579532020.08.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7一种升降摄像头的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202114144632020.06.1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8一种便于电子产品使用的支架实用新型20202114513922020.06.1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99一种摄像头头圈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202114140202020.06.1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0一种粉末冶金烧结支撑陶瓷板实用新型20202088459142020.05.21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1一种手机升降摄像头顶杆螺纹检测机实用新型20202067195312020.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2一种手机摄像头支架接触式尺寸测量机实用新型20202068185942020.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3一种升降摄像头防水圈支架自动过规机实用新型20202066859592020.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4一种便于调整角度的粉末冶金用振镜激光机实用新型20202039870922020.03.25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5一种防偏移的粉末冶金加工用振镜激光机安装机构实用新型20202040385072020.03.25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06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自动上料整形系统实用新型2019224993461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7一种高效的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自动整形系统实用新型2019224982467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8一种固溶炉自动出料系统实用新型2019224982768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09 一种可以快速整形上下料的自动设备 实用新型 201922497039X 2019.12.3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0一种对产品快速定位攻丝的装置实用新型2019224937705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1 一种MIM用的烧结炉 实用新型 2019224993480 2019.12.3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2对微小磁性材料进行精确组装定位的自动化装置实用新型2019224938267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3一种可以快速检测尺寸的自动设备实用新型20192249373912019.12.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14 一种MIM恒普时效炉 实用新型 2019224993391 2019.12.31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5一种不锈钢高光挤压刀具实用新型2019224899309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6一种注塑模具的侧浇口结构实用新型2019224908632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7 一种MIM产品自动脱内螺纹结构模具 实用新型 2019224898895 2019.12.30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8一种注塑机电磁快速换模实用新型2019224892210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9一种用于硝酸罐上的抽酸装置实用新型2019224904951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0一种注塑机上液压快速换模系统实用新型2019224898556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1一种注塑模具的浇口结构实用新型2019224898325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2一种扁顶针结构及模具镶件实用新型2019224899154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3一种注塑机快速换模系统实用新型2019224899718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4一种高精度高扭矩角度定位夹具实用新型20192249082382019.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5一种手机升降摄像头防水圈支架摩擦力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92218068682019.12.06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26 一种TWS耳机收纳装置的翻盖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19740468 2019.11.14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27一种折叠式手机的转轴结构以及折叠屏手机实用新型20192199381102019.11.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8陶瓷与金属的连接接头结构实用新型20192197376392019.11.14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29 一种MIM双工位检测设备 实用新型 2019217852505 2019.10.23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30 一种MIM移动式测量设备 实用新型 2019217854021 2019.10.23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31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用定位夹具实用新型20192134844872019.08.1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2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真空烧结炉实用新型20192134979852019.08.1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3一种注射成型机的注射对准结构实用新型20192131191102019.08.12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4一种塑料注射成型机冷却装置实用新型20192130560942019.08.12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5一种塑料注射成型机的收料装置实用新型20192128433022019.08.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6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用整形机构实用新型20192127572032019.08.06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7一种粉末冶金整形机用送料装置实用新型20192129672882019.08.06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1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38一种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快速溶剂脱脂炉实用新型20192124324852019.07.31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39一种粉末冶金原料振动筛网实用新型20192123302462019.07.31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40一种注射成型机的多流道机构实用新型20192125137302019.07.31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41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产品真空烧结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92121312802019.07.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2一种金属粉末射成型产品坯件溶剂脱脂后的烘干装置实用新型20192121800562019.07.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3一种基于粉末冶金产品的组装焊接装置实用新型20192121313462019.07.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4一种消费电子产品安全装置实用新型20192094029782019.06.2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5一种消费电子产品微动扬声器实用新型20192093682862019.06.2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6一种微动充电、数据传输接口实用新型20192094004402019.06.2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7一种微动按键实用新型20192094029632019.06.2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48 CNC加工自动升料定高夹具机构 实用新型 2019208936200 2019.06.14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49一种基于旧真空炉的智能改造设备实用新型20192087413782019.06.1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50一种通信元件壳体结构实用新型20192082261272019.05.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51一种钉仓座烧结用固定支撑结构实用新型20192082261462019.05.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52一种内含芯子的包胶产品一次注胶成型用模具结构实用新型20192060528642019.04.2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53 一种MIM直线式自动喷砂机 实用新型 2019205924767 2019.04.26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54一种手机升降摄像头支架磁铁组装机实用新型20192059206052019.04.25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55一种烧结用的围炉结构实用新型20192047276342019.04.0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56 一种MIM半自动冲孔机 实用新型 2019204894463 2019.04.09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57 一种MIM半自动攻牙机 实用新型 2019204683354 2019.04.03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58一种新型卡托实用新型20192045082132019.04.03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59一种隔离器外壳及应用该外壳的隔离器实用新型20192015335332019.01.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0一种通信仪器的壳体结构实用新型20192015335142019.01.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1 一种柔性屏幕的弯曲机构 实用新型 201821842081X 2018.11.08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1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62一种柔性屏幕的链式铰链实用新型20182184277532018.11.0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3基于机器视觉的产品外观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62101699702016.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4一种柔性屏幕的同步滑动铰链机构实用新型20182184267842018.11.0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5 一种可以快速检测识别不同镭雕字母的自动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1717872X 2018.10.23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66自动激光高度检测设备实用新型20182160204222018.09.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67 USB TYPE C外壳校正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15045333 2018.09.14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68 手机SIM卡托激光焊接夹持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1504509X 2018.09.14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69一种金属粉末传送装置实用新型20182128123142018.08.0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70 一种适用于斜齿结构的新型模具 实用新型 201821281223X 2018.08.09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171一种基于粉末冶金产品的轮廓度对中定心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82127979542018.08.0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72一种可调节的光源夹持装置实用新型20182080368762018.05.2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73一种机器视觉工业检测系统相机的调节装置实用新型20182080698992018.05.2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74 一种MIM工艺用散热机构 实用新型 2018206620196 2018.05.06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75 一种便捷的耳机Y形支架焊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05959672 2018.04.25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76一种具有运水结构的散热器实用新型20182059595982018.04.25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77 一种便捷的卡托校正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0586222X 2018.04.24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78空气压力阀检测注射模水路装置实用新型20182058304642018.04.23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79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攻牙机构实用新型20182056295642018.04.1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80 一种MIM全自动视觉引导机器人上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05562102 2018.04.19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1 一种MIM半自动线轮廓度检测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5497122 2018.04.18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2 一种MIM全自动卡托内框检测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5364775 2018.04.16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3 一种MIM全自动平面度检测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5285773 2018.04.14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4 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封装机构 实用新型 201820524026X 2018.04.13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5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快速降温机构实用新型20182052399912018.04.13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1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86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整形机构实用新型20182051802352018.04.12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87 一种MIM工艺中的叶片烧结治具 实用新型 2018204915179 2018.04.09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88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倒角装置实用新型20182049150222018.04.0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89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用矫形装置实用新型20182048421632018.04.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90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用夹具实用新型20182046683072018.04.04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91一种金属注射成型用定位装置实用新型20182046142942018.04.03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92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溶剂蒸馏器实用新型20182044777802018.04.02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93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的卡槽产品的模具结构实用新型20172191789842017.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4一种医用取样钳的整形装置实用新型20172189925662017.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5一种新型模具结构实用新型20172189951932017.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6一种带有防呆结构防松动金属垫圈实用新型20172190288262017.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7一种溶剂循环脱脂系统实用新型20172189924812017.12.29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98一种攻牙机攻牙机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828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199一种攻牙机用夹具实用新型2017211442917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0一种粉末冶金闸瓦结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673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1一种自动点焊机用驱动轨道结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921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2一种点焊机的限位机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688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3一种卡托治具实用新型2017211442813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4一种点焊机的压紧机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936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5一种粉末冶金整形机实用新型2017211442508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6一种点焊机用试压结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495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7一种攻牙机定位机构实用新型20172114424802017.09.08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8一种便捷式全自动冲孔机实用新型20172110603972017.08.31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09 一种MIM工艺流道 实用新型 2017211195905 2017.08.31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11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10一种连续式脱脂溶剂的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162148909822016.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11一种可调式推舟装置实用新型20162148181042016.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12一种智能控制石蜡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162147999402016.12.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13 一种基于旋转式圆盘CCD尺寸测量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2412384 2016.11.18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214一种陶瓷注射成型工艺过程中的热脱脂排胶炉装置实用新型20162124122192016.11.1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15自动攻牙装置实用新型20162124191482016.11.1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16一种全自动测量机实用新型20162120714302016.11.0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17一种全自动摆件机实用新型20162120714452016.11.0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18 一种便捷的桌面式转盘整形机 实用新型 201621207145X 2016.11.09 10年 上海富驰 受让取得 无

219轴卡装配装置实用新型20162115371092016.10.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0自动分选装置实用新型20162115471492016.10.31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1一种防偏位的盖片实用新型20162045863122016.05.20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22一种活动式分体卡托实用新型20152026663182015.04.29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23一种点焊卡帽铝件结构实用新型20152025763792015.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24一种全自动整形机实用新型20152025763642015.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25一种便捷的出炉工具实用新型20152025755012015.04.2710年上海富驰受让取得无

226一种用于粉末冶金行业压力烧结炉的消音装置实用新型20152111215992015.12.2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7一种石墨箱体的门板实用新型20152111360432015.12.2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8一种坯件与料粑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152111216012015.12.2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29余热回收装置发明专利20161078590872016.08.302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30余热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162100610062016.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31基于机器视觉的零部件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62101695422016.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32 零部件整形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016928X 2016.08.30 10年 上海富驰 原始取得 无

233溶脱干燥一体炉实用新型20162100624602016.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11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34陶瓷产品同步烧结支撑结构实用新型20162100625072016.08.30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35一种产品绝缘性能的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52111221102015.12.0810年上海富驰原始取得无

236一种新型不锈钢螺杆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81081179142018.07.2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37铝合金注射成型喂料、铝合金注射成型件及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85994672017.09.2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38一种制备陶瓷喂料的密炼装置发明专利20151093002942015.12.1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39 一种用于3D打印的金属粉料及其制备方法以及3D打印 发明专利 2015108105222 2015.11.19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金属陶瓷基喂料及其制备方法、金属陶瓷基坯体及其制备方

240发明专利20171031804382017.05.0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1一种提升铁基粉末冶金件耐磨耐腐蚀性能的工艺发明专利20191136053062019.12.25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2一种电子产品中框整形设备及整形方法发明专利20181054301842018.05.30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3 一种无线充电终端陶瓷后盖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90475X 2016.12.01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44铝合金材料、铝合金制品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86154022017.09.2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5无线充电装置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61116287612016.12.15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6热脱脂型粘结剂及喂料、马氏体时效不锈钢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11066805262021.06.1620年东莞华晶原始取得无

247一种高硬度不锈钢材料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91057685282019.06.2820年东莞华晶原始取得无

248一种手机升降摄像头支架磁铁组装机发明专利20191033929962019.04.25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49 一种MIM半自动冲孔机 发明专利 201910280627X 2019.04.09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0 一种MIM半自动攻牙机 发明专利 2019102639506 2019.04.03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1智能穿戴面壳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81113768102018.09.2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52 一种MIM工艺手机中框成型负压模具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8322533 2018.07.26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3 1.4435不锈钢注射成型喂料的制备方法及制备产品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576627X 2018.06.06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4 一种MIM全自动摆件设备 发明专利 2017114333649 2017.12.16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5 一种去除MIM生坯披锋的设备和工艺 发明专利 2018105346428 2018.05.29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56 SUS201不锈钢注射成型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5339123 2018.05.29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11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57一种去除金属粉末注射成型生坯的披锋的方法发明专利20181053462542018.05.29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58一种金属陶瓷压制成型刀具原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81012337402018.02.07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59 一种多色陶瓷产品及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1461244X 2017.12.28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60研磨抛光设备和研磨抛光方法发明专利20171122925172017.11.29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61 一种MIM喂料的循环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09783488 2021.08.23 20年 东莞华晶 原始取得 无

262310不锈钢制件及不锈钢粉末注射成型喂料与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86149312017.09.2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63 440C不锈钢、440C不锈钢注射成型喂料及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8615027 2017.09.21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64微型复杂件的多面检测方法发明专利20171085995032017.09.2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65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子产品陶瓷后盖及制造方法发明专利20171071870502017.08.2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66一种金属陶瓷刀具材料、刀具及制造方法发明专利20171068059872017.08.10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67一种陶瓷弧面研磨加工设备及加工方法发明专利20171066691302017.08.07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高硬度不锈钢喂料及其制备方法、高硬度不锈钢坯体及其制

268发明专利20171062524232017.07.27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备方法

269氧化锆陶瓷的研磨方法发明专利20171058781432017.07.1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0 一种MIM报废水口料的回收利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475806X 2017.06.21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71一种层状复合陶瓷板、制作方法及移动终端设备发明专利20171044889252017.06.1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2一种手环的壳体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71044009292017.06.12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3 一种利用回收的MIM水口料制作MIM喂料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4391243 2017.06.12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74氧化锆陶瓷坯件的退火方法及氧化锆陶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40881232017.06.02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5 金刚石研磨膏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405801X 2017.05.27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76一种防烧结变形的中空结构差速器外壳加工方法发明专利20201016573742020.03.11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7不锈钢基喂料及其制备方法、不锈钢基坯体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31804572017.05.0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8一种氧化锆陶瓷板表面砂孔的修复方法与修复设备发明专利20171025364262017.04.1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79成型剂、喂料及其制备方法、坯体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18455262017.03.2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11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80一种不锈钢合金材料、镜面抛光产品及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71017962142017.03.2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1一种研磨垫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71015331152017.03.15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2氧化锆陶瓷、手机背板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015062982017.03.1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3碳化铬复合膜层及其制备发明专利20171007682892017.02.1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4粉末注射成型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171003191862017.01.17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5一种用于粉末冶金的烧结装置发明专利20211056798182021.05.2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6一种移动终端陶瓷背板及其制备方法、移动终端发明专利20161083443892016.09.20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7一种移动终端背板及其制备方法、移动终端发明专利20161071115552016.08.2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88 一种超声波抛光设备及抛光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0341125X 2016.05.19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289一种用于粉末注射成形产品的烧结制具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51089124142015.12.0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0一种碳化硅复合晶须及其制备方法、复合材料发明专利20151082239962015.11.2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1一种氧化铝复合晶须及其制备方法、复合材料发明专利20151076104552015.11.09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2一种电子产品中框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51063431562015.09.2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3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钢化玻璃后盖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20151061615672015.09.23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4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氧化锆陶瓷后盖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20151059122152015.09.16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5一种用于电子产品外壳的铝合金材料及制作方法发明专利20151052862792015.08.25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6一种成型坯件整形模具发明专利20151009329222015.03.02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7一种粉末注射成型表面孔隙材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004540702015.01.28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8一种天蓝色氧化锆陶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003392842015.01.22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299粉末注射成型喂料制备方法及粉末注射成型生产方法发明专利20151000815162015.01.04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0一种用于粉末注射成型的粘结剂及其应用方法发明专利20141071085682014.11.272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1 粉末注射成型喂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0441386X 2014.09.01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02 一种粉末注射成型喂料的制备设备 发明专利 201410378354X 2014.08.01 2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03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设备实用新型20202252231222020.11.0410年东莞华晶原始取得无

11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04一种粉末冶金注射成型脱脂设备实用新型20182189033212018.11.16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5注射机快速换模装置实用新型20182157105582018.09.26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6精密结构件的点胶持续均衡受力保压装置实用新型20182147723982018.09.11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7一种拔插式充电头及其手表实用新型20182147724492018.09.11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8智能穿戴产品充电针精准定位机构实用新型20182144706462018.09.0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09一种电子产品中框整形设备实用新型20182082537212018.05.30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0一种数控加工用的冰冻装夹装置实用新型20182081489752018.05.2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1 一种去除MIM生坯披锋的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817433X 2018.05.29 1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12粉末注射成型喂料制作设备实用新型20182079393722018.05.2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3一种研磨抛光垫的修整器实用新型20172180570942017.12.21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4 一种抛光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1793703X 2017.12.20 1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15一种研磨抛光设备实用新型20172163039062017.11.2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6一种模具的顶出结构及模具实用新型20172103934002017.08.18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7一种陶瓷弧面研磨加工设备实用新型20172097800502017.08.07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8智能穿戴设备外壳实用新型20172088462772017.07.1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19 一种制作手机卡托的MIM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08722077 2017.07.18 1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20一种手环的壳体结构实用新型20172067771642017.06.12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1一种用于模内注塑的充电模组结构及模具实用新型20172064913642017.06.06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2一种套啤装置实用新型20172041218372017.04.1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3一种氧化锆陶瓷板表面砂孔的修复设备实用新型20172040711662017.04.18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4一种研磨抛光设备实用新型20172040762442017.04.18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5一种半自动落料整形治具实用新型20172037674382017.04.12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6一种陶瓷加工设备实用新型20172037489352017.04.11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27一种可快速定位的嵌注模具实用新型20172025529412017.03.1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28 一种TPU表带模内注塑的模具 实用新型 2017202511481 2017.03.15 1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29陶瓷—玻璃复合器件实用新型20172025118332017.03.1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0一种研磨垫实用新型20172025062292017.03.1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1一种注塑模具及其进胶结构实用新型20172024048842017.03.13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2一种挤出制粒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承接装置实用新型20172016196392017.02.22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3一种组合式挤出模头实用新型20172000948982017.01.04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4一种挂具及挂具组实用新型20172000707322017.01.04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5电子设备实用新型20162137914772016.12.15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6 一种电子产品框体结构及电子产品 实用新型 201621309838X 2016.12.01 10年 东莞华晶 受让取得 无

337一种无线充电终端及其陶瓷后盖实用新型20162130921862016.12.01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8一种仿形治具实用新型20162106585532016.09.20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39一种可穿戴设备及其触觉反馈系统实用新型20162047288452016.05.20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40一种超声波抛光设备及其震动机构实用新型20162046566922016.05.1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41一种智能戒指实用新型20162038051492016.04.27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42可穿戴设备及其压电陶瓷振子结构实用新型20162018049172016.03.09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43一种制备陶瓷喂料的密炼装置实用新型20152103925212015.12.1410年东莞华晶受让取得无

344一种拨叉刨削方法及其设备发明专利20241149006252024.10.242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45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自动化上釉设备发明专利20241142926342024.10.142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46一种金属注射成形用整形装置发明专利20241076372982024.06.142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47 一种拨叉自动化抛光装置 发明专利 202410050268X 2024.01.15 2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48一种输配电线路用的楔形线夹发明专利20231186019902023.12.312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49一种粉末冶金注射成型装置发明专利20231017292722023.02.282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50 使用真空烧结炉提升17—4PH材料机械性能的工艺 发明专利 2017107473758 2017.08.28 20年 连云港富驰 受让取得 无

351一种高频软磁复合材料及其采用该材料制备导磁体构件的方发明专利20151094366502015.12.162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12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52一种带密封腔粉末冶金零件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075673852015.11.092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353一种具有致密化表面的铁基粉末冶金零件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066278002015.10.142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354 一种MIM工艺的辅助脱脂设备 实用新型 2024205187761 2024.03.18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55一种可调节震幅频率的马达振子实用新型20242035497002024.02.27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56一种移动互联通讯设备实用新型20242035480172024.02.27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57 一种高精度MIM结构件的模具 实用新型 2023223477062 2023.08.31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58一种金属注射成形智能门锁功能件实用新型20232050416382023.03.16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59 一种金属注射成形折叠屏手机转轴结构件 实用新型 202320233683X 2023.02.16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0一种金属注射成形可穿戴表壳支架实用新型20232023368592023.02.16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61一种高效散热的隔离器腔体实用新型20232010977762023.01.18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62一种全自动测量设备实用新型20212173750962021.07.281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363 一种MIM工件的自动分模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03470184 2021.02.02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4 一种MIM烧结炉用温度调节设备 实用新型 2021203463617 2021.02.02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5一种金属粉末注射用喂料装置实用新型20212029147412021.02.02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66 一种MIM注射机用余热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02867789 2021.02.02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7一种金属粉末注射成型用的烧结炉排烟装置实用新型20212034694732021.02.02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68 一种MIM注射模具 实用新型 2021202712186 2021.02.01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69 一种MIM恒普时效炉用热风循环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02711107 2021.02.01 10年 连云港富驰 原始取得 无

370一种注射成型机用高精度高扭矩定位夹具实用新型20212027129852021.02.01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71一种脱脂效果好的溶剂脱脂设备实用新型20212027113422021.02.0110年连云港富驰原始取得无

372一种注射成型机加料装置实用新型20202149524492020.07.241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373一种粉末冶金弧面异形件自动攻丝夹治具实用新型20202086761892020.05.2110年连云港富驰受让取得无

374一种液态金属压铸模具实用新型20192119645792019.07.2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1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75一种非晶合金成型件切断装置实用新型20192119645832019.07.2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76一种真空压铸生产非晶合金吸除残料的装置实用新型20192118982762019.07.2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77全真空压铸机的产品送出装置实用新型20192119645982019.07.2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78一种带有风冷装置的熔炼炉实用新型20212161797272021.07.1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79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激光切割机实用新型20212161797502021.07.1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0 一种打磨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618191X 2021.07.15 10年 驰声新材料 原始取得 无

381一种平面开粗设备实用新型20212161819242021.07.1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2一种带有观察机构的压铸机实用新型20212161797462021.07.1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3一种条形零件打磨装置实用新型20212269380612021.11.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4一种立式压铸机用的扶梯实用新型20212269389452021.11.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5 一种手机转轴生产用打磨机 实用新型 202122694200X 2021.11.05 10年 驰声新材料 原始取得 无

386一种压铸机的自动下料装置实用新型20212315340912021.12.1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7 一种往复式钢锉打磨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053024X 2022.05.05 10年 驰声新材料 原始取得 无

388一种压铸机的挂接结构实用新型20222105069082022.05.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89一种压铸机落料用的收料架实用新型20222105302542022.05.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0一种真空立式压铸机实用新型20222112971002022.05.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1一种真空立式压铸机实用新型20222105070122022.05.05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2一种压铸机的照明装置实用新型20222139678892022.05.3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3一种压铸机的供料装置实用新型20222139681332022.05.3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4一种手机转轴次品分解装置实用新型20222317957002022.11.29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5一种熔炼炉用过滤块实用新型20222325242842022.12.0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6一种压铸机用的吸尘装置实用新型20222325232812022.12.0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7一种磁流打磨放置盘实用新型20222331451582022.12.06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398 一种金属熔炼设备 实用新型 202220899402X 2022.04.19 10年 驰声新材料 原始取得 无

12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99一种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22089937372022.04.19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0一种新型压铸模具结构实用新型20232322325962023.11.28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1一种浇口套实用新型20232349736682023.12.2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2一种车间降温系统实用新型20242005206112024.01.1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3一种压断机用进料结构以及压断机实用新型20242005538122024.01.1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4一种拼装式锉刀实用新型20232348201302023.12.20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405一种压铸机用加热管实用新型20232363532992023.12.2910年驰声新材料原始取得无

124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