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证券简称:东睦股份公告编号:2025-09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45131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639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非独立董事羽田锐治先生、山根裕也先生
因境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已向董事会出具书面请假单;
2、董事会秘书肖亚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74267341 99.8591 60600 0.0347 185200 0.1062
2.00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0513639 86.2477 23815002 13.6465 184500 0.10582.02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0508939 86.2450 23817202 13.6477 187000 0.1073
2.03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2A 股 150508639 86.2448 23820002 13.6494 184500 0.1058
2.04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0514339 86.2481 23814302 13.6461 184500 0.1058
2.05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0512439 86.2470 23816202 13.6472 184500 0.1058
2.06议案名称: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0496439 86.2378 23812202 13.6449 204500 0.11732.07议案名称:制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3A 股 150482239 86.2297 23833302 13.6570 197600 0.1133
2.08议案名称:废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投资的审批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73949641 99.6771 354000 0.2028 209500 0.120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
1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5344969199.5422606000.11281852000.3450
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
2.00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1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2969598955.30442381500244.35191845000.3437制度》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2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2969128955.29562381720244.35601870000.3484权限暂行办法》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3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2969098955.29512382000244.36121845000.3437决策制度》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4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969668955.30572381430244.35061845000.3437制度》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5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2969478955.30222381620244.35411845000.3437制度》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6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967878955.27242381220244.34672045000.3809选聘制度》制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7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2966458955.24592383330244.38601976000.3681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4废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2.08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投资5313199198.95053540000.65922095000.3903的审批制度》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张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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