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
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上海创精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
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或“标的公司”)
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富驰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六个月至《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即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6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1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七)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1、于立刚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卖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出
(股)股数(股)
2024-08-264900卖出
2024-09-26200买入
2024-10-08100买入
于立刚标的公司董事100
2024-10-14300卖出
2024-12-0542600买入
2024-12-0640900买入
2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4-12-1313800买入
2024-12-19973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于立刚声明与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人同意且本人已取得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2、陈治元
股份变截至2025年买入/卖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动数量6月6日结余出
(股)股数(股)
深圳市远致星2024-08-264500卖出
火私募股权投2024-08-27100买入陈治元0
资基金合伙企2024-08-276200卖出
业(有限合2024-08-28100卖出
3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伙)投资经理2024-08-294500买入
2024-08-304500卖出
2024-09-054500买入
2024-09-09700买入
2024-09-123100买入
2024-09-122400卖出
2024-09-133100卖出
2024-09-18600买入
2024-09-18600卖出
2024-09-191500买入
2024-09-19800卖出
2024-09-20500买入
2024-09-24600卖出
2024-09-251100买入
2024-09-253400卖出
2024-09-261900买入
2024-09-261100卖出
2024-09-27900买入
2024-09-271900卖出
2024-09-30900卖出
2024-11-2710500买入
2024-11-28105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陈治元声明与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4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人同意且本人已取得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3、徐璐瑶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2024-08-27100买入
2024-08-28100买入
2024-08-29100卖出
2024-08-30500卖出
东睦股份董秘2024-09-05100买入徐璐瑶500
办职员2024-09-09100买入
2024-09-11100买入
2024-09-26100买入
2024-09-26100卖出
2024-10-171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徐璐瑶声明并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5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人同意且本人已取得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4、毕惠芬
截至2025年股份变动数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6月6日结余量(股)卖出股数(股)
2024-09-0350000卖出
2024-10-1540000卖出
东睦股份董事
2024-10-1646140卖出
毕惠芬长、总经理朱350000
2024-10-1733860卖出
志荣配偶
2024-10-18100000卖出
2024-10-22700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朱志荣和毕惠芬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6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5、卢京波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卢京波东睦股份董2024-08-3050000卖出115000
7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事、副总经理2024-10-1810000卖出
曹阳配偶2025-02-0640000卖出
2025-02-195000卖出
2025-02-2015000卖出
2025-02-2110000卖出
2025-02-2450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曹阳和卢金波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8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6、黄佳莺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东睦股份监事会
主席、主要股东2024-10-29300买入黄佳莺宁波金广投资股0
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02-06300卖出黄永平成年子女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黄永平和黄佳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9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7、陈蝶莉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卖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出
(股)股数(股)
东睦股份副总经2024-08-2620000卖出
陈蝶莉理、上海富驰董0
事何灵敏配偶2024-08-301300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何灵敏和陈蝶莉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
10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8、何由之
11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股份变动数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6月6日结余量(股)卖出股数(股)东睦股份副总经
何由之理、上海富驰董事2024-08-30250000卖出0何灵敏成年子女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何灵敏和何由之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12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9、朱宇华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卖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出
(股)股数(股)
2024-08-2825100买入
2024-08-2925100卖出
2024-09-1826900买入
交易对手方2024-10-0926900卖出朱宇华0
钟伟配偶2025-01-032000买入
2025-01-242000卖出
2025-02-1456900买入
2025-02-18569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钟伟和朱宇华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0、陈展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2024-09-2628700买入
2024-10-2128700卖出
标的公司总经
陈展2024-11-1510000买入330700办主任
2024-11-1810000买入
2024-12-05142900买入
14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5-02-0647000卖出
2025-04-10150000买入
2025-04-1553700买入
2025-04-1710000买入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陈展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15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1、褚佩华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2024-09-062000买入
2024-09-093000买入
2024-09-104600买入
2024-09-102700卖出
2024-09-116600买入
2024-09-201300买入
2024-09-248800卖出
2024-09-2621000买入
2024-09-273500卖出
2024-09-308400卖出
2024-10-0810400买入
2024-10-0915400卖出
标的公司有关知
褚佩华2024-10-096000买入0情人员陈展之母
2024-10-103000卖出
2024-10-102000买入
2024-10-1413000卖出
2024-10-152000卖出
2024-10-177000买入
2024-10-182000卖出
2024-10-215000买入
2024-10-288000卖出
2024-10-293000买入
2024-10-307500买入
2024-10-313600卖出
2024-11-013000卖出
16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4-11-043000卖出
2024-11-052900卖出
2024-11-131000买入
2024-11-181100卖出
2024-12-162000买入
2024-12-261000卖出
2024-12-271000卖出
2025-02-1412400买入
2025-02-171700买入
2025-02-17700卖出
2025-02-193000卖出
2025-02-203300卖出
2025-02-216000卖出
2025-03-112000买入
2025-03-111000卖出
2025-03-124000买入
2025-03-131000买入
2025-03-172000卖出
2025-03-1851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褚佩华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
17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2、黄燕静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2024-10-31500买入
2024-11-01500卖出
标的公司有关知
2025-02-241500买入
黄燕静情人员沈海华配0
2025-03-112500买入
偶
2025-03-111000卖出
2025-03-1230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沈海华和黄燕静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
18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2、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
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
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3、孙其锋
19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股份变动数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6月6日结余量(股)卖出股数(股)
2024-08-27500买入
2024-08-28200买入
2024-08-301100卖出
2024-09-03500卖出
2024-09-03400买入
2024-09-04300买入
2024-09-06200买入
2024-09-10700买入
2024-09-11800买入
2024-09-121000买入
2024-09-201000买入
2024-09-231000买入
2024-09-24500买入
2024-09-25500卖出
2024-09-251000买入
2024-09-26500买入
2024-09-26500卖出
孙其锋标的公司董事2024-09-272000卖出33000
2024-09-301000买入
2024-09-301500卖出
2024-10-0811000买入
2024-10-095000买入
2024-10-094000卖出
2024-10-102000卖出
2024-10-101000买入
2024-10-118000买入
2024-10-1413000卖出
2024-10-152000卖出
2024-10-161000卖出
2024-10-176000卖出
2024-10-18500卖出
2024-10-18500买入
2024-10-212500买入
2024-10-222000卖出
2024-10-231500买入
20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4-10-24500买入
2024-10-251500买入
2024-10-28500买入
2024-10-283500卖出
2024-10-293000买入
2024-10-301000买入
2024-11-012500买入
2024-11-04500卖出
2024-11-05500卖出
2024-11-062500买入
2024-11-08500卖出
2024-11-121500卖出
2024-11-143000买入
2024-11-153000买入
2024-11-186000买入
2024-11-201000卖出
2024-11-211000买入
2024-11-222000买入
2024-11-254000买入
2024-11-271500买入
2024-11-29500卖出
2024-12-021000卖出
2024-12-033000买入
2024-12-031000卖出
2024-12-042000买入
2024-12-05500卖出
2024-12-10500卖出
2024-12-10500买入
2024-12-12500卖出
2024-12-132000买入
2024-12-161000买入
2024-12-171000买入
2024-12-191000买入
2024-12-234000买入
2024-12-241000卖出
2024-12-251000买入
2024-12-261000卖出
2024-12-271000卖出
21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5-01-034000买入
2025-01-062000买入
2025-01-071000买入
2025-01-101000买入
2025-01-141000卖出
2025-01-151000卖出
2025-01-161000买入
2025-01-171000买入
2025-01-201000买入
2025-01-214000卖出
2025-01-221000买入
2025-01-232000卖出
2025-01-242000卖出
2025-02-0620000卖出
2025-02-071000买入
2025-02-073000卖出
2025-02-101000买入
2025-02-101000卖出
2025-02-1113000卖出
2025-02-121000买入
2025-02-131000买入
2025-02-145000卖出
2025-02-17200买入
2025-02-18200买入
2025-02-19400卖出
2025-02-21100买入
2025-03-1110000买入
2025-03-11100卖出
2025-03-132000买入
2025-03-141000卖出
2025-03-181000卖出
2025-03-191000买入
2025-03-206000买入
2025-03-213000买入
2025-03-25500买入
2025-03-26200买入
2025-03-27300买入
2025-03-284000买入
22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2025-03-31500卖出
2025-04-01500买入
2025-04-032500买入
2025-04-071500买入
2025-04-081000买入
2025-04-089000卖出
2025-04-094000买入
2025-04-102000买入
2025-04-111000买入
2025-04-143000买入
2025-04-15500买入
2025-04-161000买入
2025-05-06500卖出
2025-05-15500买入
2025-05-16500卖出
2025-05-191000买入
2025-05-21500卖出
2025-05-22500买入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孙其锋声明并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23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4、本人同意且本人已取得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4、陈伊珍
股份变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动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2024-10-115100买入
2024-10-185100卖出
2024-11-151500买入
东睦股份主要股
2024-11-202000买入
东宁波金广投资
陈伊珍2024-11-214000买入3000股份有限公司监
2024-11-251000买入
事
2024-11-282000买入
2024-12-0410500卖出
2025-03-143000买入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陈伊珍声明并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
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24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人同意且本人已取得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人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查期间内,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宁波新金广
东睦股份主2024-10-0820000买入投资管理有29968000要股东
限公司2024-10-08200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并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
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5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单位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查询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单位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2、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查期间内,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截至2025年买入/交易主体身份交易日期数量6月6日结余卖出
(股)股数(股)
上海创精投资2024-10-08500买入咨询合伙企业交易对方100(有限合伙)2024-10-14500卖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声明并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
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6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本单位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查询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5、本单位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自查期间内,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资管业务管理账户股份变动数量截至2025年6月6日
交易日期买入/卖出
(股)结余股数(股)
2024/08/24-7479334买入
3970034
2025/06/064625600卖出
(2)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股份变动数量截至2025年6月6日
交易日期买入/卖出
(股)结余股数(股)
32330787买入
32696830卖出
2024/08/24-
61400融券券源划拨划出192483
2025/06/06
7300融券券源划拨划入
4800申购赎回股份减少
(3)融资融券专户账户股份变动数量截至2025年6月6日
交易日期买入/卖出
(股)结余股数(股)
2024/08/24-61400融券券源划拨划入
54100
2025/06/0648700融券卖出股份融出
27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48700买券还券划入
7300融券券源划拨划出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中金公司说明如下:
“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资管业务管理账户、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融资融券专户
账户买卖东睦股份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宜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买卖东睦股份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东睦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四、自查结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
诺、对相关人员访谈或取得的书面问卷回复,并考虑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
28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5-057
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
告及承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和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东睦股份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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