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洪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洪峰,男,48岁。现任飞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合肥航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数据中心专家。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学士学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
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股东会4次,董事会会议13次。会前加强沟通,对于每项议案均认真研读分析,通过现场或邮件质询,与管理层深入沟通。结合需要,以现场方式听取年度投资方案、年度预算方案、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上会议题的专项汇报。会上明确表态,审慎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降本增效、内部控制、数字化转型、数据资产、ESG 等重点事项,发表意见建议22项;综合各方因素,按照个人最佳商业判断独立表决,对88项董事会议题均投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会后,督办落实,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2025年听取管理层关于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2次。
2025年,作为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6次,审
议年度投资方案、设立分公司、收购股权等议题14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审议及听取议题28项。
(二)内外部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开展与管理层、职能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财会部、审计部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公司财务、经营
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实施工作情
2况,听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增
加数字化投入,提升直销比例,成本投入考虑产出比,外部审计强化数据应用,内部审计强化数据驱动等建议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1.强化独立董事信息支撑。2025年度,一是资讯报送。董事会
办公室定期编制并报送300余条每日简讯、52期每周行业新闻、12
期董事资讯月刊、12期上市公司监管动态。二是参加会议。2025年,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本人参加公司战略研讨班等会议,协助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2.落实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2025年,全体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题发表意见建议164项,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所提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落实,并定期反馈执行情况。
3.合理组织独立董事调研。围绕董事会发挥核心作用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合理组织安排独立董事进行调研,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主题为“东航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东航数字化转型”“东航股份广东分公司数字化转型工作”“东航服务系统数字化”等7场调研,并调研了东航广东分公司,与公司各级管理层深入沟通交流,提出了深化东航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解决东航旅客数据直连不畅问题、
确保数据资产安全合规、挖掘数据价值、赋能营销及一线旅客服务环节等意见建议。
4.重视独立董事参与战略研讨。主动向独立董事报告公司“十四
3五”规划方案执行情况,征求“十五五”规划方案调研意见,并组织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战略研讨,积极听取和采纳对“十五五”规划方案的意见建议。
5.保护独立董事履职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为董事决策做好支撑保障。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参加各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重大投资、财务管理等披露事项,立足公司改革发展和合规运作,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积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审议方面,聚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出售上航虹桥基地土地房产等事项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进行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日常关联交易监控方面,定期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2次,监督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涉及财务公司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定期审议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次,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
4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未
来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审核把关公司定期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财务信息,在审议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时,建议公司提升订票后的数字直连旅客的能力;一线服务人员掌握重要旅客信息,对重要客户实现精准服务;研究高铁对民航业的影响,充分运用高铁的航线网络、票价趋势及客流位移数据,优化公司的竞争和营销策略;明确战略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充分利用上海的区位优势,提升附加值,打造属于东航的核心竞争力。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在审议公司半年度、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经工作表现评估和任职资质审核,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备任职资质,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国内
5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
展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审计;公司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准则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导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联席公司秘书等议题。在进行决策前,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上述提名、审议以及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选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资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忠实勤勉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议。
2026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数字化转
6型等关键领域,运用民航背景和专长,增强决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战略决策的执行效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洪峰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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