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中国东航公告编号:临202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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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股份”)董事会
2025年第13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
长王志清召集,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董事高飞、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高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高飞担任该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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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回购的 A股股份 89553900 股,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 114006000 股。同意公司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凯迪克大厦上航权属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持有的凯迪克大厦上海航空房屋及附属设备资产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整体出售给公司关联方上海东航置业
有限公司,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备案的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
31日。待相关方签署协议后,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
案已经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飞机发动机续包修方案的议案》同意飞机发动机供应商为公司提供的发动机续包修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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