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三峡水利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我们对本次董事会董事调整事项及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进行了审查,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
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调整及候选人的提名
方式、推选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推选谢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3.同意将上述调整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赵风云孙佳王址袁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何产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