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公司相关股东推荐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维伟、连泽俭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何永红、谢俊、袁渊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