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股票简称:三峡水利编号:临2026-02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需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说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聘任、纳入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度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和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会议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调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标准确定薪酬方案。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费用。
(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发放具
体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经营业绩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三)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公司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