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257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目录页次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1-2说明
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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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ahua-cpa.com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257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3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611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规定,就三峡水利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三峡水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三峡水利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第1页大华核字[2025]0011002570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三峡水利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三峡水利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洪仪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玥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