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股票简称:三峡水利编号:临2026-01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时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