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连泽俭、独立董事王本哲(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及独立董事何永红3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连泽俭、董事熊浩、独立董事王本哲(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独立董事何永红及独立董事曾志远5名成员组成。
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均
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2025年1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进行沟通讨论。
3.2025年4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审阅了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向同日召开的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
1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等事项。
5.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2025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5年12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四次定期报告均高质量按时披露。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一是确定审计计划,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沟通,确定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二是审阅财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就重点内容和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三是督促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和掌握审计进展情况,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四是召开审计沟通会,与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公司经营层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事项以及会计师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五是审议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六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监督评估,形成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
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控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前期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有效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系统、扎实,能够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坚持“服务发展、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强化审计职能、加大整改落实、完善制度保障、搭建审计体系、夯实内控评价”为目标导向,切实发挥了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针对审计部提出的2026年度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和推进情况均能够及时掌握,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制度的调整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和自评,形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持续保持规范化。
(四)审核监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等公司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对交易的公平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行了重点审核,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3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
及《公司章程》等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作用,依法依规完成了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监督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等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
持续发挥专业优势,对内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与内控建设监督指导,积极与公司经营层保持畅通沟通,对外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认真评估外部审计工作,为公司实现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熊浩、连泽俭、王本哲、何永红、曾志远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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