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6-06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 2025 年 10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日 和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9月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董
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