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江投资独立董事:肖国兴、刘涛、袁敏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