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投资”)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现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独立董事罗守贵先生、董事李乐先生3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了四次会议:
会议情况会议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1.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
年第一次会议2.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听取诉讼进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1.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审计报告中
年第二次会议“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听取《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年第三次会议2.听取《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年第四次会议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我们认为上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计情况。详见《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计划,并认可公司组织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审计室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审计室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和公司治理,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室、计财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旨在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日常交易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平原则,确保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既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也未对中小股东或公司整体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经营与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持与保障。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