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证券简称:郑州煤电公告编号:临2026-01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理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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