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30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推选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6年度预计情况,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涉及该事项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