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成立日期:苏亚金诚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层;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合伙人数为4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
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2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阳,201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
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2025年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灿志,201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2022年、2023年、2025年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16家,IPO公司 4家。
3.业务规模
苏亚金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的收入总额为20827.24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15882.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95
2.89万元。
苏亚金诚202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2家,审计收费总额为2885.72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家(含本公司)。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2025年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4例,目前1例已判决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尚余3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排除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纪律处分1次,
涉及人员18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苏亚金诚对公
2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与风控委
员会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评估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履历、是否存在降低独立性威胁、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有效性,相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和项目质量复核制度的运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考察其为公司所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等因素,并对其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为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能力。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苏亚金诚之间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确保双方能对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有效的双向讨论。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及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苏亚金诚召开没有公司管理层参与的非公开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关键事项、影响财务信息的重大问题、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者障碍等方面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督促苏亚金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于对苏亚金诚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的评估,以及其对审计计划的履行情况,认为其在对公司审计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提供服务情况报告,并就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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