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王廷信先生和
唐震女士组成,其中冯巧根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唐震女士和
韩剑先生组成,其中冯巧根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议积极交流、发表建议与意见,客观审慎出具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等进行协调与沟通。
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1.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2.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快报,听取财务部汇报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分
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析财务指标重大变化的原因,并确定是否进行业绩预告事宜;
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汇报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4.听取审计部关于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
1.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内控审计总结;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议;
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1.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
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2.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快报,听取财务部关于2025年半年度财务议指标重大变化原因分析,并确定是否进行业绩预告事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董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事会审议;
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半年度内审工作总结报告及变更2025年内审议计划的议案》。
1.听取管理层汇报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指标重大变化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原因;
控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议审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控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议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金往来、重要资产、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方面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三)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履历、是否存在降低独立性威胁、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有效性,相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和项目质量复核制度的运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考察其为公司所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等因素,并对其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为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能力。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苏亚金诚之间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确保双方能对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有效双向讨论。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及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苏亚金诚召开没有公司管理层参与的非公开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关键事项、影响财务信息的重大问题、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者障碍等方面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督促苏亚金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于对苏亚金诚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的评估,以及其对审计计划的履行情况,认为其在对公司审计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提供服务情况报告,并就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阅公司
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并提出有益建议和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实施审计计划。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审工作进度,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积极督促公司落实。
报告期内,为便于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敦促年审会计师主动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要求其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证券投资部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发挥其审查、监督职责,积
极促进公司内控不断完善和财务规范。2026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本页无正文,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签字:
冯巧根:唐震:
韩剑:王廷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