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证券简称:太极集团公告编号:2024-01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1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
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
(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备注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04.81
递延所得税负债3315142.31
未分配利润-2961611.02
少数股东权益-343226.48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194616.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1507.25
少数股东损益126890.70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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