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重
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已满,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
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立信审计工作小组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2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
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初步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确认。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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