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1证券简称:国网信通公告编号:2023-051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望江宾馆国际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273041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799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陈磊因工作原因请假,
独立董事鲁篱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迅出席会议;总经理王奔,副总经理闫斌、欧阳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孙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23026968 99.4830 4277148 0.5170 0 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候选人王奔先生82698661699.9616是
2.02候选人张小会先生82691661699.9531是2.03候选人倪平波先生82691661699.9531是
2.04候选人王伟先生82691661699.9531是
2.05候选人李成波先生82691661699.9531是
2.06候选人陈磊先生82691661699.9531是
2.07候选人崔传建先生82691661699.9531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候选人鲁篱先生82726911699.9957是
3.02候选人刘用明先生82722911699.9909是
3.03候选人余振先生82722911699.9909是
3.04候选人张擎女士82722911699.9909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候选人喻梅女士82725911699.9945是
4.02候选人沈剑萍女士82707841699.9727是
4.03候选人陈太林先生82707841699.9727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
120072096997.913542771482.086500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候选人王奔先生20468061799.8451
2.02候选人张小会先生20461061799.8109
2.03候选人倪平波先生20461061799.8109
2.04候选人王伟先生20461061799.8109
2.05候选人李成波先生20461061799.8109
2.06候选人陈磊先生20461061799.8109
2.07候选人崔传建先生20461061799.8109
3.01候选人鲁篱先生20496311799.9829
3.01候选人刘用明先生20492311799.96343.03候选人余振先生20492311799.9634
3.04候选人张擎女士20492311799.9634
4.01候选人喻梅女士20495311799.9780
4.02候选人沈剑萍女士20477241799.8899
4.03候选人陈太林先生20477241799.889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玲、赵雪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