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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131证券简称:国网信通公告编号:2026-005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杨树、王奔、崔传建、孙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2年至2024年部分贸易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根据业务实

质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存在错报,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

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树、王奔,时任总经理王奔、崔传建,时任财务总监孙辉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杨树、王奔、崔传建、孙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1-证券代码:600131证券简称:国网信通公告编号:2026-005号

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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