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6-01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被担保人:在2026年度按揭担保计划授权有效期内因购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园区运营板块产品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
*2026年度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客户办理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
阶段性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565亿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无
182430.36(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664930.36(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
20.02%(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比)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72.98%(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占比)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加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园区运营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园区运营相关项目开发建设,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计划为客户办理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565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按揭担保计划明细详见下表:
2026年年度按揭担保计划明细
单位:万元
2026年度计划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按揭项目按揭担保额度
1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莲湖2500
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海口生物
2控股子公司2500
司城
3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站1674
4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蔡甸项目5750
5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山项目3000
宜昌创智
6宜昌东新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00
园湖南东湖麓山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
7控股子公司长沙后湖2000
司重庆东湖礼嘉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
8全资子公司重庆礼嘉6300
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木兰信创科技发展有
9控股子公司黄陂项目10806
限公司
10武汉东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新区683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
11全资子公司上海项目7700
限公司合计49565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本
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因销售其所开发的园区运营板块产品而为客户向银
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阶段性担保金额不超过按揭贷款合同金额,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园区运营板块项目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格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旨在满足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加速开发项目资金回笼。提供担保前,相关子公司均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相关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需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1、在未突破2026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
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总额4.9565亿元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
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提请授权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科技园区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业主按揭业务阶段性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为21696.4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2.38%。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