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5-06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1000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675.68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135537.77(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668037.77(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
15.30(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比)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75.40(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担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占比)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向平安
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泰欣环境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9675.68万元(含本次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2025年9月23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
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499.77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38.00万元。
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二)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75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
(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东湖高新: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2025年6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6月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公司持有其98.35%;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伙)持有其1.65%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72673064Q成立时间2008年3月10日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注册资本10522.75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经营范围
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
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
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项目/2024年1-12月(经/2025年1-6月(未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34711.08133341.48负债总额70296.2470277.19
资产净额64414.8463064.29
营业收入73240.944272.54
净利润7995.25-1885.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所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
请各类融资的能力,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或信用证、项目投资等,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65%,属于员工持股平台,不具备担保能力,公司作为泰欣环境的控股股东,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
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9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为668037.7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5.40%,其中:*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34499.7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18%;*公司对参股
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038.0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12%;*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
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53250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1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