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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浪莎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17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证券代码:60013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浪莎股份

2022.6.23

1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及目录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5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16

(3)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

(4)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6

(5)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7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5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6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7

(9)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38(10)审议《关于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39

(11)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荣弟……………………………………….40

(12)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锋……………………………………….41

(13)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金洲斌……………………………………….42

(14)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菲……………………………………….43

(15)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44

(16)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元福……………………………….…45

(17)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轶男……………………………….…46

(18)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陈筱斐……………………………..…47

(19)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帖玮婷…………………………….….48

2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10:00时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东1号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

3楼会议厅

三、会议主持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

四、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结合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翁荣弟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陈筱斐报告)

(3)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罗仲伟报告)

(4)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秘书马中明宣读)

(5)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负责人周宗琴报告)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翁晓锋宣读)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赵克薇宣读)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何元福宣读)(9)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董事金洲斌宣读)(10)审议《关于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董事翁晓菲宣读)

(11)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荣弟(副董事长翁晓锋介绍候选人翁荣弟情况)

(12)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锋(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人翁晓锋情况)

(13)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金洲斌(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人金洲斌

3情况)

(14)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菲(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人翁晓菲情况)

(15)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独立董事罗仲伟情况)

(16)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元福(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独立董事何元福情况)

(17)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轶男(董事长翁荣弟介绍候选独立董事张轶男情况)

(18)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陈筱斐(职工监事翁晓雷介绍候选监事陈筱斐情况)

(19)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帖玮婷(监事主席陈筱斐介绍候选监事帖玮婷情况)

六、会议点票、监票

会议点票人:周宗琴会议监票人:翁晓雷

七、会议记录:马中明

八、会议股东登记:马中明

九、见证律师:浙江嘉图律师事务所律师谭俊、商赞赞。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4议案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浪莎股份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翁荣弟

(2022年6月23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今天我们浪莎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了。本次大会是经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会议通知刊登于2022年5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十届董监事会任职到期,会议还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议共计19项议题。我代表公司董事会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董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的题目《重规范强管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请大会审议。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2021年,面临国内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疫情扩散等四重压力。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重规范,强管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继续双增长。2021年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4.025

5亿元,比2020年增长16.15%,实现净利润2017.54万元,比2020年增长13.62%。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68亿元,净资产5.25亿元,每股净资产5.40元。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不稳定因素层出的国际形势和国内供给

侧改革压力,以及受新冠疫情持续散发的影响。准入门槛不高的纺织内衣行业,全年面临发展形势仍然错综复杂,后疫情时代日益常态化的新格局之下,公司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企业管理,推进数字化,提升管理效率,赋能促发展

1、随着国家对企业的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地,为企业全年

稳定发展预期,树立了信心。2021年公司继续强化了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积极落实各事业部目标责任制和全员绩效指标考核,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销售回款风险。

丰富完善线上销售渠道体系,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全年通过电子商务、直播及直播带货等零售工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提升了“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促进了公司产品销售。

2、推行数字化,严格流程把控,巩固产品质量,赋能促发展。

继续坚持顾客第一,流程优化,加强相互协作,完善服务营销前线的能力体系。研发部、技术中心、供应链和品牌部等公司后台和支持部门进一步增强了顾客意识,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贯彻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运营宗旨,通过工作改进和数字化创新,讲好品牌故事,为消费者追求高品质生活,带来了社交满足感,以及美感和时尚感体验。

3、适应创新商业模式发展,就是产品价值实现路劲的创新,

进而适应创新需求。伴随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小程序及其他短视

6频平台的强势兴起,线上市场流量的走向一分为多,拓宽了传统线上零售的维度。2021年公司线上销售继续超过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占比达到近7成。

4、明确品牌定位,增强竞争优势。以新媒体传播矩阵为载体,

将“浪莎内衣”健康舒适概念融入潮流,带给消费者高品质的国潮服饰内衣,打造健康舒适的内衣专家。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生态健康、时尚美学、贴身舒适等方面,加强对新材料、新面料的研发和运用。创新产品,提高公司品牌的消费体念,使公司产品功能更具舒适性和保健性。

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主体。2021年公司董事会以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新证券法》

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涉及公司经营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科学决策。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治理情况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各项要求不存在差异。

三、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推进绿色生产、低碳生产

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公司实施内控自查工作,不断梳理和优化流程,积极夯实制度和流程基础。加强对

7所属公司的风险控制垂直管理,增强对全资子公司管理、监督、支持力度,不断加强事前、事中风险管控及综合审计、专项审计等事后审计监督手段,全面管控了经营风险。同时,面临后疫情时代日益常态化的新格局,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好节能降耗,着力推进企业绿色生产、低碳生产,为国家碳中和战略贡献力量。

四、规范披露,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2021年面对消费市场需求不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董事会及

成员克服困难,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局势,勤履职,重合规,不断增强对信息披露事项的判断和把握能力,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关,全力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公司共披露22份临时公告,并按时完成2021年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

五、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良好的资本业态环境

公司注重敏感信息的合规披露,以及和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互动,共同促进公司良好的资本业态环境。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0:30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参加了2021年9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四川辖区举办“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业绩说明会和接待日活动,在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充分借助上证 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及设立的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维系与媒体的良好公共关

8系,有序组织媒体关系工作,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2021年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召开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公司销售费用881.09万元、管理费用917.71万元,分别与2020年相比,下降8.77%、增长33.18%。同时,年度完成执行关联交易金额2042.27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807.32万元),为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500万元的81.69%。

二、规范运作、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1年面对外部不利环境和疫情散发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克

服现场会议沟通不便,加大线上沟通力度,并持续强化董事会自身建设不松懈,努力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做到了日常工作规范运作。召开会议无论是现场会议或者通讯表决会议,按要求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形成决议,由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认可。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含2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事项按要求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及相关需要公告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了披露。

2022年主要工作

预计2022年国内经济发展将继续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

预期转弱、疫情散发等四重压力。面对复杂严峻,不稳定因素层出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稳定预期的局势。2022年公司经营工作重点:一是抓市场化创新,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二

9是抓数字化创新,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功能,促进

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董事会提出2022年公司的工作要点:

一、抓市场化创新,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

创新是提高生产力的根本手段,2022年公司要聚焦市场化创新,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以需求为导向,带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以高性价比产品供应链为依托,继续积极布局直播电商,通过强化互动体验,创造更多需求。提高运营效率,严格考核机制,强化管理,立足内衣品牌建设,实现公司品牌经营型企业转型再升级。一是加强全渠道营销网略的优化建设以及门店的稳步扩张,在巩固直营门店销售的同时,通过强化货品、零售等赋能支持,帮助加盟商提升盈利水平,实现门店数量和零售规模的增长。二是继续做好线上渠道销售。线上零售销售是需求端改革后,消费品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三是公司要在整合、优化、提升销售渠道,集中优势资源在产品展示、卖场布局等方面进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浪莎内衣”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二、抓数字化创新,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功能

聚焦数字化创新,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功能。

围绕智能化运营、智能化产品、智能化服务等,强化应用创新,推动产业组织方式与市场方式的数字化,打造公司智慧化柔性供应链。并继续强化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浪莎内衣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一是通过电子商务、直播等零售工具,实现公司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消费体验。二是积极探索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做好渠道品牌经营工作,充分发挥“浪莎品

10牌”效应成为移动电商发展的主要动力。三是提升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继续通过联营方式、合作方式、输出方式等与供应商、客户合作,利用浪莎品牌,开发内衣延伸产品,增加公司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继续扩大公司产品销售量。

三、做好新产品研发工作,打造健康舒适的浪莎内衣专家

1、强调以自主研发作为技术进步驱动力,通过产品生产工艺

的持续改进、新产品的不断开发,提高浪莎内衣产品舒适度和功能性,打造健康舒适的浪莎内衣专家。

2、利用企业外部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加强校企、院企合作,

充分发挥外部研究机构在前沿技术开发上的实力,将其迅速转化为公司可利用的生产力。并在技术合作过程中,进一步促进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加强。从生态健康、时尚美学、贴身舒适等方面提升浪莎品牌的消费体验。同时,专注产品深度研发及科技创新,培养科研人才梯队,使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具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力。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分析

2022年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与2021年比较,中性偏弱。具体表现如下:

1、内衣行业总体发展趋势。2022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

第二年,稳定预期,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

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及正在形成的“共同富裕”,“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新形势,预计纺织服装行业将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点。中国内衣产业起步较晚,行业集中度相对分散。随着共同富

11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路劲推行,国潮消费将不断兴起,进而内衣消费逐渐趋于时尚化、个性化以及多元化,中国居民对内衣消费的需求量也逐渐提升,内衣市场的销售收入也随之上升。

2、纺织内衣行业不仅属于完全的竞争市场,而且也是典型的

买方市场,行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持续加剧。

3、纺织内衣行业现状是劳动密集,行业技术门槛、行业壁垒偏低,加之产品附加值不高,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持续增长的劳动力成本,挤压行业企业利润空间。

4、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纺织

服装企业追求产品的时尚、简单、极致,创造和提供更多高品质、高颜值、高性价值产品服务已势在必然。

5、消费者对“浪莎内衣”产品品牌认知度和忠诚度的提高,

以及公司在产品质量、品牌文化、研发力度、工艺技术、管理服务

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最大限度为客户生产低成本、高品质、短交期商品。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2年公司发展战略:

1、聚焦市场化创新,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

2、聚焦数字化创新,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功能,促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3、聚集主业产品,以品牌经营为核心,大力发展“浪莎内衣”系列产品。

124、聚焦“浪莎内衣”品牌建设,从产品、渠道、服务、管理

以及终端形象等方面推进浪莎品牌提升,通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的提升推动产品销售,增强企业增收盈利能力,形成品牌资产与业绩同步增强的良性发展态势。

5、聚焦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好节能降耗,推进企业绿色生产、低碳生产,为国家碳中和战略贡献力量。

三、2022年经营计划和费用控制计划

1、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计划在2021年基础上有增长,

增长计划10%。

2、继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

营销的同时合理控制全年费用的增长。全年费用增长控制范围:与

2021年基本持平。

四、2022年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分析

2022年公司面临风险挑战和2021年相比,消费需求不振,行

业竞争加剧,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营困难局势加重。

具体表现如下:

1、后疫情时代日益常态化的新格局,公司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机遇来源于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路劲推行,国潮消费将不断兴起,进而纺织内衣行业整合力度加大,企业品牌优势逐步呈现;挑战是不稳定因素层出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消费需求持续不振,疫情散发,物流受阻,准入门槛不高的内衣行业面临发展态势错综复杂、竞争加剧,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营困难局势加重。

2、市场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

13发展阶段,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纺

织服装企业追求产品的时尚、简单、极致,创造和提供更多高品质、高颜值、高性价值产品服务已势在必然。转变经营理念,从生态健康、时尚美学、贴身舒适等方面大力提升品牌的消费体念,消化市场风险。

3、行业竞争不规范的风险。纺织服装的内衣子行业不仅是一

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而且存在无序竞争的问题。由于行业技术门槛、行业壁垒较低,生产企业众多,且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档次和质量较低、营销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有限,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低档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许多中小企业抄袭、模仿名牌企业和市场流行的产品设计,并采取让价不让市场的方式,这些不规范行为在加剧行业内市场竞争的同时,影响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公司将继续面临行业竞争不规范的风险。

4、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国内从事纺织服装内衣生产的企业较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初级产品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大量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进入该行业,致使行业集中度较低。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条件。

5、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主打产品为保暖内衣和

男女时尚内衣,产品销售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若因季节性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出现品牌滞销状况,从而导致销售下降、库存增加。

6、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不高的风险。国内内衣企业大

多单纯依靠劳动力资源,以低成本和数量取胜,来实现外延式扩张。

14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内衣企业相比,国内内衣企业在产品与技术创

新能力方面明显不足,核心竞争力尚难提高,国际竞争力整体不强。

近年来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得到不断提高,尽力克服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不高,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2022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加快融入正在形成的

“共同富裕”,“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新形势。抢抓市场化创新,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抢抓数字化创新,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功能,促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15议案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浪莎股份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陈筱斐

(2022年6月23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请大会审议。

2021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忠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首先,监事会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含2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3次和参加公司重要的有关工作会议,了解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有关工作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并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其次,监事会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职责,收集检查公司财务报表,审查其合规合法性;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监事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对有关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第四,监事会对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进行了审议。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

开了2次监事会议和2次临时会议:

(一)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工作报告》。

16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1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确认公司监事会成员和职工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2021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公司运

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违规现

17象。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2021年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本次向母公司现金分红1800万元

人民币的合规审核意见。因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子公司分红。报告期内依据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1800万元。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0175443.9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9230467.58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1800万元,母公

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37442.71元。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分配政策,即,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

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合规审核意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无异议,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拟用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

18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年度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浪莎内衣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浪莎内衣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监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浪莎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合规运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2年工作要点:

1、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审阅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等,

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3、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

点关注公司经营授信、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情况,保证公司合规经营。

4、与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

5、同意董事会题为《重规范,强管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报告内容。

2022年危机之中孕育着生机,我们将踔厉前行。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19议案三: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仲伟

(2022年6月23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和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罗仲伟: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

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6月4日止。2009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公司第六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公司经济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何元福: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6月4日止。2002年6月参加证监会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结业证书》,2020年6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任职公司会计专

20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赵克薇:2019年6月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被

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6月4日止。

2012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九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参加股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亲自出委托出席东会次加董事会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事姓名席次数次数数次数数加会议罗仲伟231200否何元福100000否赵克薇253200否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姓名异议的内容备注的重大事项内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罗仲伟不适用不适用案均投赞成票各次董事会审议议何元福不适用不适用案均投赞成票各次董事会审议议赵克薇不适用不适用案均投赞成票

3、2021年度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做到了

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们沟通,介绍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了我们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2021年度我们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1(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我们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微信语音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向我们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其次,认真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我们书面提交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2022年4月23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年报前,2022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安排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微信语音形式的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若干问题通知》,在浪莎股份2021年度报告中,我们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浪莎股份2021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关联资金往来除外),亦未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浪莎股份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我们对公司2021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全年实际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意见: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平台、商超和直播带货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1500万元;

22电视购物促销,内衣产品组合配套销售,向浪莎针织购买产品(袜品)不超过100万元;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加工服务不超过400万元;向关联方上海信中翰投资有限公司区域销售内衣产品不超过500万元。

经审核,全年预计交易标的按市场原则定价,未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因预计关联交易总额2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意见: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2021年1月至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2042.27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807.32万元),为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500万元的81.69%。交易按市场定价和约定合同价执行,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我们对公司

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四)关于现金分红政策修订和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的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7号)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晰了公司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320175443.9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69230467.58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1800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37442.71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分配政策: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1.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和董事会审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未提出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

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

24行。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本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作为浪莎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2021工作报告内容,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重规范,强管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继续双增长。

2、2021年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赋予的权利,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理解支持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独立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2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25议案四: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请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26议案五:审议财务决算报告

浪莎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负责人:周宗琴

(2022年6月23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董事会,向大会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共分五个部分,请大会审议。

一、实现利税

2021年面临国内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疫情扩

散等四重压力,公司重规范,强管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继续强化了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丰富完善线上销售渠道体系,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继续双增长。2021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0248.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5%;实现税金1187.35万元,

其中:实现增值税965.16万元,税金及附加222.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48.00万元,比上年同期1995.97万元增加152.03万元;

实现净利润2017.54万元,比上年同期1775.66万元增加241.88万元。其中:营业利润2158.36万元,利税总额合计3335.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86.9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08元/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6768.27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减少

4.09%;净资产52453.01万元,每股净资产5.40元;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3.89%。

27二、实现利润增减因素

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2148.00万元,比上年同期1995.97万元

增加152.03万元,其影响利润增减的主要因素是:

1、营业收入40248.63万元,比上年同期34653.32万元增加

5595.31万元,增加幅度16.15%。

2、营业成本34017.90万元,比上年同期30149.97万元增加

3867.92万元,增加幅度12.83%。

3、税金及附加222.19万元,比上年同期220.40万元增加1.79万元,增加幅度0.81%。

4、主要期间费用2772.64万元,比上年同期2400.72万元增

加371.92万元,增加幅度15.49%。

5、其他收益167.69万元,比上年同期309.92万元减少142.23万元,减少幅度为45.89%。主要系2021年公司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302.58万元,比上年同期526.06万元减少223.48万元,减少幅度42.48%。主要系2021年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减少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392.53万元,比上年同期471.59万元减少

864.12万元,减少幅度为183.24%。主要系2021年应收款项回收坏

账转回影响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1202.02万元,比上年同期-1201.91万元减

少0.11万元,减少幅度0.01%。

9、资产处置收益46.74万元,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加46.74万元,增加幅度1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无资产处置影响所致。

10、营业外收入5.25万元,比上年同期37.34万元减少32.09

28万元,减少幅度85.95%。主要系2021年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

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15.61万元,比上年同期29.26万元减少13.64万元,减少幅度46.64%。主要系2021年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少影响所致。

三、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2021年支出数881.09万元,比上年同期965.82

万元减少84.73万元,减少幅度8.77%。

2、管理费用:2021年支出数917.71万元,比上年同期689.05

万元增加228.66万元,增加幅度33.18%。主要系上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公司延期复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及2021年公司上调薪酬所致。

2、研发费用:2021年支出数1333.70万元,比上年同期974.40

万元增加359.30万元,增加幅度36.87%。主要系2021年公司研发规模扩大材料及人工投入增加影响所致;其中折旧和摊销费用减少较大主要系研发用机器设备于2020年已折完折旧影响所致。

3、财务费用:2021年支出数-359.86万元,比上年同期-228.55

万元减少131.32万元,减少幅度57.46%。主要系2021年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工资发放情况:2021年工资总额计提数2583.24万元,比

上年同期2092.89万元增加计提490.35万元;实际发放额2530.27万元,比上年同期2091.76万元增加438.51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公司延期复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及2021年公司上调薪酬所致。

29四、资产及资金

资产总额66768.27万元,负债总额14315.26万元,股东权益

52453.01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6923.05万元。

1、总资产66768.27万元,比上年同期末69617.76万元减少

2849.49万元,减少幅度4.09%。

(1)货币资金38852.36万元,比上年同期末39347.64万元减少

495.28万元,减少幅度1.26%。

(2)应收账款3623.00万元,比上年同期末5389.43万元减少

1766.43万元,减少幅度32.78%。主要系2021年公司加强对应收

货款的回收,应收货款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项融资300万元,上年同期末无余额。主要系2021年期末公司收到的销售客户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暂未背书转让所致。

(4)预付账款1011.73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245.48万元减少

233.75万元,减少幅度18.77%。

(5)其他应收款386.41万元,比上年同期末257.96万元增加

128.45万元增加幅度49.80%。主要系2021年公司涉诉债权增加影响所致。

(6)存货72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末8200.44万元减少977.72万元,减少幅度11.92%。

(7)其他流动资产1202.32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023.25万元

增加179.07万元,增加幅度17.50%。

(8)长期股权投资0万元,同比无变化。

2021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基本情况:

30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

人:翁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内衣、针织品、服装、针织面料制造销售;纱线销售、国际贸易、国内贸易。本公司投资额15000.00万元,所占权益比例100%。该公司2021年总资产65181.7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247.33万元,净利润

2059.01万元,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729.35万元,全年向母公司四

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1800.00万元。

2021年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义乌市蓝也服

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义乌市蓝也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金洲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内衣、针织品、服装、针织面料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投资额200.00万元,所占权益比例100%。该公司2021年总资产205.6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3万元,净利润6.95万元,产生现金流量净额6.46万元。

(9)其他权益工具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末同比无变化。该期末余额系2016年公司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私募

项目100万元,该资金用途为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设立上海德若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对上海德若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3.01%,由于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因此对其不存在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

(10)投资性房地产194.65万元,比上年同期末200.40万元减少

5.75万元,减少幅度2.87%。

(11)固定资产6636.64万元,比上年同期末6970.27万元减少

31333.63万元,减少幅度4.79%。

(12)在建工程2413.26万元,比上年同期末2047.31万元增加

365.95 万元,增加幅度 17.87%,主要系 2021 年公司修建厂房 X4工程所致。

(13)无形资产3594.25万元,比上年同期末3715.55万元减少

121.30万元,减少幅度3.26%。

(14)长期待摊费用4.21万元,比上年同期末70.42万元减少66.21万元,减少幅度94.02%。主要系2021年明星代言费摊销完毕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资产1226.72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049.61万

元增加177.11万元,增加幅度16.87%。

2、总负债14315.26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8404.55万元减少

4089.29万元,减少幅度22.22%。

(1)应付票据4040.19万元,比上年同期末7137.23万元减少

3097.04万元,减少幅度43.39%。主要系2021年公司开出银行承

兑汇票较少影响所致。

(2)应付账款7561.49万元,比上年同期末8375.54万元减少

814.05万元,减少幅度9.72%。

(3)合同负债681.25万元,比上年同期末792.26万元减少111.01万元,减少幅度14.01%。

(4)应付职工薪酬642.52万元,比上年同期末559.65万元增加

82.87万元,增加幅度14.81%。

(5)应交税费1088.53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189.67万元减少

101.14万元,减少幅度8.50%。

(6)其他应付款172.84万元,比上年同期末201.71万元减少

28.87万元,减少幅度14.31%。

32(7)其他流动负债88.56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03.00万元减少

14.44万元,减少幅度14.01%。

(8)递延收益11.56万元,比上年同期末13.08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少幅度11.65%。

(9)递延所得税负债28.32万元,比上年同期末32.41万元减少

4.09万元,减少幅度12.63%。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系2018年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之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而形成。

3、股东权益合计52453.01万元,比上年同期末51213.21万

元增加1239.80万元,增加幅度2.42%。主要系2021年5月21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08元(含税),共支付普通股股利777.74万元,以及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17.54万元转入未分配利润所致。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期比上序项目2021年2020年年同期增2019年号

减(%)

1营业收入(万元)40248.6334653.3216.15%33105.64

2利润总额(万元)2148.001995.977.62%180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2017.541775.6613.62%1583.8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1586.901049.6351.19%888.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5总资产(万元)66768.2769617.76-4.09%69331.17

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万元)52453.0151213.212.42%50409.72

33本期比上

序项目2021年2020年年同期增2019年号

减(%)

减少5.00

7资产负债率(%)21.44%26.44%27.29%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83784.723460.559.37%2462.71

元)

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80.18313.66%0.163

1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80.18313.66%0.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10.1630.10850.93%0.091

收益(元/股)

增加0.38

12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3.85%3.47%3.1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增加0.98

133.03%2.05%1.76%

益率(全面摊薄)(%)个百分点

增加0.40

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9%3.49%3.15%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增加0.99

153.06%2.07%1.77%

净资产收益率(%)个百分点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0.390.368.33%0.25

额(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175.405.272.47%5.19

产(元/股)调整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5.375.252.29%5.17

每股净资产(元/股)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34议案六: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审计,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0175443.9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230467.58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1800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37442.71元。

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出2021年度分配政策为:

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35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决定其报酬。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36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内控审计工作质量决定其报酬。

现提交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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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37议案九:审议关于第十一届董、监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监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薪酬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独立董事、董事认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给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薪酬为:

1、独立董事津贴:税后津贴4000元/月,2022年7月至任职到期;

2、董事薪酬:年度薪酬不超过35万元,2022年7月至任职到期。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监事认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给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为:年度薪酬不超过25万元,2022年7月至任职到期。

根据以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现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监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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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38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拟用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年度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浪莎内衣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浪莎内衣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事项已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浪莎内衣将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其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做出的决策。

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浪莎内衣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浪莎内衣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1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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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39议案十一: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荣弟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荣弟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荐翁荣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翁荣弟简历如下:

翁荣弟,男,1968年8月出生,浙江省义乌市人,高级经济师。

金华市人大代表,2002年全国青年星火致富带头人,2007年浙商风云人物,上海东华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商学院客座教授。

曾任浙江金华银行监事,历任浪莎内衣公司、浪莎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总经理。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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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0议案十二: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锋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锋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荐翁晓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翁晓锋简历如下:

翁晓锋,男、1982年11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本科学历。

2006年毕业于英国 Univsersity of Bedfordshire 工商管理专业。

2007年加入浪莎集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翁关荣系父子关系。

历任浙江蓝也薄膜有限公司、义乌市宏光针织有限公司、上海浪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人大代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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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1议案十三: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金洲斌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金洲斌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荐金洲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金洲斌简历如下:

金洲斌,男,1967年10月出生,浙江省义乌市人,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蓝也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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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2议案十四: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菲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翁晓菲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荐翁晓菲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翁晓菲简历如下:

翁晓菲,女,1992年2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学历。2015年5月毕业于美国长岛大学,2015年6月加入浪莎集团有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翁荣金系父女关系。历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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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3议案十五: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同意公司向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罗仲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罗仲伟简历如下:

罗仲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15)、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1)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仲伟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仲伟声明请见2022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大会选举。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44议案十六: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元福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元福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同意公司向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何元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何元福简历如下:

何元福,男,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退休。

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兼任浙江亿利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退休前历任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元福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元福声明请见2022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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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5议案十七: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轶男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轶男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同意公司向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张轶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张轶男简历如下:

张轶男,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律师。2018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律师从业15年。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0年10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

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71)、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63)独立董事。长期担任 CCTV-12《法律讲堂》节目主讲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男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男声明请见2022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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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46议案十八: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陈筱斐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陈筱斐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职到期,第十届监事会同意向

第十一届监事会推选陈筱斐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

事候选人陈筱斐简历如下:

陈筱斐,女,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毕业,大学文化。1997年加入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翁荣弟系夫妻关系。

义乌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浪莎党总支书记、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提交大会选举。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47议案十九: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帖玮婷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帖玮婷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职到期,第十届监事会同意向

第十一届监事会推选帖玮婷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

事候选人帖玮婷简历如下:

帖玮婷,女,1983年9月出生上海。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University of London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Political Science)算法及信息系统管理专业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加入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任副总经理。

与翁晓锋系夫妻关系。

现提交大会选举。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48附件1: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仲伟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9(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法和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经济学博士。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2年5月27日

50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何元福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51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注册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2年5月27日

52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轶男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53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律师从业15年,为法学硕士,律师、合伙人。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2年5月27日

54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仲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55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证券和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经济学博士。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仲伟

2022年5月27日

56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何元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57(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注册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元福

2022年5月27日

58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轶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59(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律师从业15年,为法学硕士,律师、合伙人。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轶男

2022年5月27日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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