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股票简称:浪莎股份编号:临2026-00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12、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注
册时间为1997年5月,自1996年加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静,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挂牌企业超过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
下属浪莎内衣、蓝也服饰等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经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3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生效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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