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和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主任委员及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2028年6月20日止。2013年6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18个月)。任职公司经济投资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参加股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亲自出委托出席东会次加董事会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事姓名席次数次数数次数数加会议虞晓锋155000否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姓名异议的内容备注的重大事项内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虞晓锋不适用不适用案均投赞成票
3、2025年度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做到了提
1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沟通,介绍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了我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度根据自己企业经济投资专业优势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微信语音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向我们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其次,认真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我们书面
提交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年报前,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安排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微信语音形式的现
场审计完成后的两次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2025年4月26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浪莎股份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参加了对公司2025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意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
2商、平台、商超和直播带货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2200万元;电视购物促销,内衣产品组合配套销售,向浪莎针织购买产品(袜品和纸板)不超过200万元;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
加工等服务不超过300万元。经审核,全年预计交易标的按市场原则定价,未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发表了无异议的审议意见。
2、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意见: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期内2024年1月至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
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3564.70万元。其中:当期发生金额
3455.65万元,为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600万元的
40.18%;跨期出售内衣产品用于浪莎针织在消防救援局中标内衣产品
发生金额109.05万元。交易按市场定价和约定合同价执行,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对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金额的审批程序与权限进行了解与判断外,重点审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判断公允性的依据是否真实可靠,必要时请公司财务部门提供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以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一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
3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未提出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五)参加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审议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六)参加董事会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审议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认为:四川华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四川华信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七)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二、三次会议,列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4(八)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5月25日主持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作为浪莎股份的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同意董
事会2025工作报告内容,认为:2025年面临外部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国内内需市场回暖缓慢的复杂形势,公司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围绕“持续聚焦市场化创新,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的工作方针,保持了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5年董事会以“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抓手,履职尽责谋发展,坚定信心向未来,继续借助直播电商业务强势兴起的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品牌授权综合服务业务,以国内需求为落脚点,融入国潮产业新循环;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以数字经济为底色,培育公司产业新动能,促进了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2、2025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赋予的权利,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理解支持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独立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6年我将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推动
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日常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以及专业性的特长,独立性的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与建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述职人独立董事虞晓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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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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