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王新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王新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裁王新侠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况。公司副总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其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新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