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有投资者向兴发集团(600141)提问:董秘你好公司在股价高位时回购,低位时增发,请明确回复一下公司操作逻辑,是否存在底价出售公司资产使关联方收益?
10月15日公司回答表示: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股份回购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属于两项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完整法定决策程序的资本运作事项,不存在预设 “高位回购、低位增发” 的操作安排,也不存在低价出售公司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前期实施股份回购,是基于当时公司经营基本面与市场环境,为维护公司价值、回报全体股东而开展,全程严格遵守交易规则,相关交易情况及时对外披露,回购股份后续用于注销,增厚股东权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用发行期首日定价、市场化竞价的机制,不是以预案阶段或者当前二级市场股价直接作为发行价格。同等融资规模下,最终竞价形成的发行价格越高,股权稀释程度越低,公司不存在刻意压低发行价格的动机。
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环境、化工行业周期、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偏好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抓实降本增效、项目投产与产业布局,持续夯实公司内在价值,维护全体股东长期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等程序,事项能否落地、最终发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进展请以公司在上交所官网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