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将核心员工与公司长期价值深度绑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1(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及持有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
所有持有人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974人,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9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占员工持股计拟认购份额对拟获份额对应股拟认购份额序号姓名职务划总份额的比应股份数量(万份数量占总股本(万份)
例股)比例
1陈平绪董事长3124.56405.8032%328.21050.1246%
董事兼总经
2吴敌2499.25044.6418%262.52630.0996%
理
3宁红涛董事57.12000.1061%6.00000.0023%
董事兼副总
4陈年德378.04400.7021%39.71050.0151%
经理
2董事兼副总
5李鹏318.66960.5919%33.47370.0127%
经理
6李华祥董事277.58320.5155%29.15790.0111%
7黄河生副总经理303.13680.5630%31.84210.0121%
8戴耀珊董事会秘书264.05430.4904%27.73680.0105%
9雷长安财务总监119.25040.2215%12.52630.0048%
小计7341.672613.6355%771.18410.292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0(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46500.489586.3645%4884.50521.8538%(不超过1965人)
合计53842.1621100.0000%5655.68932.1465%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草案公告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有权直接调减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或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若重新分配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获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金发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
2025年7月3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计6197941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35%,最高成交价格9.5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6.31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1392733.5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1979417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持有人实际出资为准。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
4等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3842.1621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9.52元/股。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购买价格为9.52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8.576元的50%,为每股9.29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9.039元的50%,为每股9.52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购买价格的合理性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该部分人员参与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制定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合理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能够激发参加对象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促进公司与公司员工、股东的整体利益平衡发展和持续提升,同时能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实现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参考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市场实践,同时兼顾本员工持
5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激励作用的目的,综合考虑员工出资能力、激励力度、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等多种因素后,公司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确定为9.52元/股,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5655.689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63482.6028万股的2.1465%。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第六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
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6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20%、30%、50%,具体的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点解锁比例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第一个解锁期1220%日起算满个月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第二个解锁期30%日起算满24个月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第三个解锁期50%日起算满36个月
注:上述“解锁比例”为解锁股份数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
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安排择机出售全部或部分可解锁标的股票,并进行收益分配。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相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地统一员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进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兼顾激励效果和公司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达到公司及个人考核指标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解锁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
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净利润增长率(A)解锁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锁期202620%16%
第二个解锁期202740%32%
第三个解锁期202860%48%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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