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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5-06 查看全文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资料

2023年5月1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1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27

议案九: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33

议案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38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41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42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4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44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4会会议资料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支持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战略引领、防范风险作用,全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科学规范运行,认真履行董事会职权

(一)完善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三会”有效运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分明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各项业务的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二)健全内控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其他管理制度开展

经营活动,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根据监管部门最新的法律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水平。经过多年的规范运作,公司形成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议事规则为主体、以相关配套制度为支撑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2022年,公司继续梳理完善下属公司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

上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勤勉落实各项决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2022年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公司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

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

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从公司董事会以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人员的组成情况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董事会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秉承忠实、勤勉的精神,为公司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2022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34项议案。

董事会在确保会议召开、议案提交、会议组织、议案审议、议

案表决等程序合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类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研判、审慎决策,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2022年度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引领、风险约束、审计内控、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薪酬激励和董事会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意

见和建议,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协助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22年度,董事会依法组织并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次,

审议通过19项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圆满落实了股东大会决策事项,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2022年度,完成4次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

完成49项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经营、重大事项进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及时、公平地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二、坚持稳健原则,推动主业稳中向好

2022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稳中求进、做优做精做大供

热业务的要求,通过稳存量拓增量,努力开发供热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1348.89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20851.04万元;

在项目签约方面,2022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29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1054.64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516.92万平方米。截止2022年,公司供热经营区域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三、坚持战略引领,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公司在深入分析自身优劣势以及外部机会和挑战的基础上,针对性的制定了战略发展思路:公司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为契机,继续围绕廊坊城市发展主线,深挖区位优势资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整合优化廊坊供热市场,以供热业务规模化、集约化为基础,向公用事业领域纵深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国有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适时发展新业务,不断优化资产结构,逐步壮大资本运作能力,打造健康、持续、稳定的经营局面,顺利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度,面对严峻的外部经济形势及国内强监管、严

监管的政策环境,董事会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推动公司不断加强风险防控,研判风险发展趋势,找出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分类分级进行管理。同时,董事会根据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向管理层提出建议,加强在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风险防控。随着公司供热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规模也逐渐加大,董事会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审议和披露管理,保证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公开,规范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的开展。

五、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形象

2022年度,公司认真完成4次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49项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经营、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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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进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及时、公平地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2022年度,公司高效顺畅的做好资本市场沟通,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作用,细致耐心的回答投资者咨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详实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未来展望,最大限度争取广大股东对公司的理解与支持,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2023年,公司将继续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为核心,充

分发挥董事及有关专家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和经营运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完善并优化公司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力争通过扎

实有效的工作,使公司步入一个治理规范、运营高效、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发展轨道,使公司成为一家经营稳健、主业突出、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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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2年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共审议11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

经营决策合法合规,业务流程符合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认真执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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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运行情况。

2023年,监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完善,保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的常态化,进一步创新风险管理手段,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忠实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进行了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于2022年8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

沈友江先生、孙海侠先生、赵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2022年8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开始。公司对段嘉刚先生、翟洪涛先生、周静女士在第九届董事会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1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感谢。

第九届独立董事简介:

段嘉刚,男,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翟洪涛,男,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

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静,女,本科学历,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友江,男,本科学历,会计师。廊坊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届独立董事简介:

沈友江,男,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廊坊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海侠,男,民商法学硕士,律师。现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初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玉梅,女,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1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都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

会议2次,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委托缺席出席股东姓名事会次数出席次数次数大会次数段嘉刚88001翟洪涛88001周静88001沈友江1010002孙海侠22001赵玉梅220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会议期间,仔细审阅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1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三)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独立董事与年报审计会计师沟通见面会2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在年度担保范围内逐笔审议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与反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

1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形,且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无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我们在对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相关资料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调整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9358319.52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9份,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进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及时、公平地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编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其他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根据监管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完善了多项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依,确保日常工作顺利进行。聘请了外部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

1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十一)重大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情况。

(十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变更,我们认为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勤勉履行了各自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

1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独立董事:沈友江、孙海侠、赵玉梅

2023年5月12日

1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1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8.89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8.2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20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5772.72万元,负债总额41032.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210.91万元。

二、公司经营成果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8.89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减少3.3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8.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2.90%,主要由于公司供热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三、公司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5772.72万元,比年初增加了1.12%,其中:流动资产19413.44万元,比年初增加了7.87%;非流动资产46359.27万元,比年初减少了1.47%。

1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负债总额41032.14万元,比年初增加了6.08%。

四、公司现金流量

2022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0.10万元,其

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8.71万元主要是供

暖费及工程回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1.32万元,主要是供热资产等投入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2.51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2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9358319.52元。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2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

人李尊农、乔久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2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95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兴华于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靳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603028)、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70.SZ)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15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2年,自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为上市公司宏盛股份

(603090)、廊坊发展(600149)、汇鸿集团(600981)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靳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

人严晓霞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2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

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

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

2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2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证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需要,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相关担保,融资及担保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及方式

1、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3年度计划融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保函、保理、其他债权融资等。

3、在融资总额度范围和融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每

个时点不应超过总额度范围。

4、融资计划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融资额度

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5000.00

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

融资额度合计20000.00

2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担保情况

1、担保额度及方式

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融资提供相应担保,2023年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2、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被担保担保额度担保截至担保方最近本次担占上市公是否是否担保被担保方持目前预计一期资保额度司最近一关联有反方方股比担保有效产负债预计期净资产担保担保例余额期率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廊坊廊坊市发展华逸发直接以合

股份展智慧持有71.59%1800500030.84%同为否是

有限能源有62%准公司限公司廊坊廊坊市发展广炎供间接以合

股份热有限持有75.24%2000500030.84%同为否是

有限责任公55%准公司司廊坊市华廊坊市逸发广炎供直接以合展智

热有限持有75.24%30001000061.69%同为否是慧能

责任公55%准源有司限公司

2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在总融资及担保额度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

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MA099QGH6F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龙巍道南侧,龙美路东侧(安次区码头镇大郑庄村)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廊坊发展大厦 B 座 1910

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

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2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廊坊市华逸发

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0698.85万元,负债总额为36294.10万元,净资产为14404.74万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202.98万元,净利润为18.53万元。

(二)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95454670N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30日注册地: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与广阳道交口南50米(建设路供热站院内)

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爱民西道169号

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注册资本:1020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有效期以行业部门批准日期为准);

3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房屋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供暖设备、管道安装、维修;水暖部件、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廊

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7987.78万元,负债总额为28582.85万元,净资产为9404.93万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7462.18万元,净利润为-1558.4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控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

的正常运作,华逸发展、广炎供热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与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3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事项有利

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2022年度担保情况及2023年度融资需求所作出的合理预测,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2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

0.6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95%,皆为公

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3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继续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资金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

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

3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

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55745B

法定代表人:邵丽萍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

心办公楼大厦 C区 17 号楼 5-14层、22 层

主要股东: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5.36%;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1%;

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6%。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

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廊坊银行2021年度审计后(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24355130.00万元,净资产

2312328.00万元,营业收入525502.00万元,净利润

143830.00万元。

3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至2022年9月30日,廊坊银行总资产为27517288.00万元,净资产为2635671.90万元,营业收入389740.00万元,净利润109635.00万元(合并口径,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

2、执行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3、业务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

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息和结算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

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廊坊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在廊坊银行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并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廊坊银行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3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充分运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资产状况,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有效期内可滚动操作。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为公司关联方。

3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六)投资实施

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范

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超过上述额度,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

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

影响较大,此项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或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类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3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及修订后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及修订后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及修订后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及修订后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及修订后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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