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证券简称:廊坊发展公告编号:临2026-003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廊坊发展同行业客户共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文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2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其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
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3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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