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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_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3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证券代码:60015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VEKEN TECHNOLOGY CO. LTD.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二〇二六年七月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现阶段消费类电池市场承压、同行扩产节奏加快,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同质化竞争严重,压缩公司产品盈利空间;

国内同行企业在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客户开发方面持续加码,外部跨界企业也不断切入电池赛道,进一步分流市场订单;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成本、品质、交付优势,可能面临订单流失、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动力电池、保护板、涂层隔膜、负极材料等。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和地缘政治博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由于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较大幅度上涨,则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主要是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其价格容易发生波动,作为消费电子产品核心零部件的锂离子电池,其价格及需求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产品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如果产品价格未来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钠离子电池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自2023年末中国市场迎来首款搭载钠离子电池的量产电动汽车以来,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骤然提速,并且2026年开启钠离子电池商业化元年已成为行业共识。但钠离子电池行业受产业链完整度、规模效应以及技术路线成熟度等影响,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尚不明朗。若未来钠离子电池技术发展不及预期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公司的钠离子电池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来钠离子电

1-1-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池技术路线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也将导致产能无法有效消化,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行业头部企业存在差距的风险

电池行业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优势、技术壁垒及全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整体产能规模、研发投入水平与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技术迭代响应速度、规模化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不具备领先优势。当前消费类电池市场持续承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持续扩产加码,钠离子电池等新兴赛道参与者迅速增加,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头部集中。在此行业格局下,公司后续市场拓展与份额提升面临较大压力,若无法持续保持成本、品质及交付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可能面临订单流失及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五)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334.62万元、28737.79万元、

43068.14万元和46806.8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53%、9.84%、15.01%

和16.09%,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公司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或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占比较高可能使发行人面临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六)经营业绩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568.33万元、-8900.82万元、-11626.39万元和-2685.91万元,持续为负。

受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产能利用率不足、下游市场及主要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公司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较行业整体较低,同时研发投入金额较大且未能充分转化,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亏损。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其他不利变化、公司业务转型及市场开拓以及成本管控等举措不及预期或公司的研发投入未能

带来竞争优势,或自身产品未能充分得到市场认可等,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则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1-1-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七)出口退税率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自2026年

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

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未来出口退税率的下

调和取消,将会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若公司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产品锂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若公司未来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八)技术创新失败风险

公司始终将技术提升置于战略核心,通过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强化质量管控体系,不断增强关键技术的领先优势。当前,公司产品已深度布局消费电子、小动力及储能三大应用领域,而下游终端产品普遍呈现技术迭代加快、更新周期缩短的趋势。若未来行业出现重大技术突破或路线变革,而公司未能精准把握电池技术演进方向,或研发成果未能高效实现产业化转化与规模化应用,可能导致产品销量及市场增速不及预期,甚至出现研发资源投入无法有效转化为营收增长及毛利率提升的局面。上述情形将对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1、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2026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3、2026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1-1-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维科控股已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849315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

1-1-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承命先生,本次发行对象维科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发行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持有公司152778214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50002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合计拥有公司15492821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29.28%。

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68493150股测算,维科控股认购公司

68493150股股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将合计拥有公司22342136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7.39%。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维科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维科控股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因此,本次发行对象维科控股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1-1-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特别风险提示..............................................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4

目录....................................................8

释义...................................................11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1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4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49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49

九、同业竞争情况.............................................50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3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5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5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5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6

八、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57

九、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57

1-1-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十、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58

十一、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58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59

一、发行对象情况概述...........................................59

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内容摘要.....................................6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64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6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65

四、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66

五、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69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70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7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7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7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72

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75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75

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83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85

四、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在18个月以上.....................................................85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86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86

二、财务风险...............................................86

三、经营风险...............................................88

四、与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风险.......................................90

1-1-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9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3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9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95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9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97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98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99

1-1-1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指

发行人、维科技术敦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指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发行

维科控股指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电池指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东莞电池指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南昌电池指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新源动力电池指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13日注销ATL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深圳小传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埃传音指

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发行人通过飞毛腿供应飞毛腿指

MOTO锂电池

MOTO 指 Motorola(摩托罗拉)

TCL 指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同控企业,为发行人客户SMP 指 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mplo Technology Co. Ltd.),为发行人客户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华勤指客户

中国证监会、证监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司章程》指《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证券期货法律适指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用意见第18号》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1-1-1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甬兴证券、保荐机

构、保荐人、主承指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销商

立信中联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天平指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报告指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报告期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境内指省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A 股 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人民币认购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通过锂离子在正负极间的嵌脱循环以存储和释放电能的二次电池,具有能锂离子电池、

指量密度高、电压高、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快速充电和绿色环保等优锂电池点,目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工业储能领域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钠离子电池/钠电指工作,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相似指采用过渡金属氧化物嵌锂材料为正极、可嵌锂碳材料为负极,通过锂离锂离子电芯指子在正负极间的嵌脱循环以储存和释放电能的一种电芯

按照电解质的状态,锂离子电池主要分为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和液态锂离子电池。与液态锂离子电池相比,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更小聚合物锂离子电

指型化、超薄化、轻量化,以及高安全性等多种明显优势。在形状上,聚合池、聚合物锂电池

物电池具有超薄化特征,可以配合各种产品的需要,制作成任何形状与容量的电池

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移动电源等消费电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指子产品的锂离子电池铝壳锂离子电池指以铝壳为外包装材料的锂离子电池

区别于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小动力电池主要是提供各细分产品的动力系小动力电池 指 统,主要用于三轮车、二轮车、电动工具、清洁工具、AGV 车等产品,主要特点是取代原有的动力系统,譬如铅酸、镍氢等电池等正极材料指用于锂离子电池或钠离子电池正极上的储能材料负极材料指用于锂离子电池或钠离子电池负极上的储能材料

电解液指化学电源中正、负极之间提供离子导电的液态介质隔膜指在锂离子电池或钠离子电池正极和负极之间一层隔膜材料

化学式为 LiCoO2,又称锂钴氧、锂钴复合氧化物,一种层状结构的金属

钴酸锂指复合氧化物,是目前锂电中应用最广泛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材料,三元材料指主要用途为锂离子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磷酸铁锂 指 化学式为 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

1-1-1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材料,主要用于动力锂电池一只或多只电芯按照特定使用要求进行串联或并联,并集成电源管理系PACK 指

统、热管理系统和结构件的电池或电池包

是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和消费电子产品(Consumer

3C/3C 数码 指Electronics)三类电子产品的简称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能量密度指

量能量密度(Wh/kg)

表征电池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池倍率指

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循环寿命指指锂离子电池或钠离子电池充放电的次数

BMS 指 电池管理系统

AIData Center,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是一种专门为处理 AI 工作负载而设AIDC 指计和优化的新型数据中心

EVtank 指 伊维经济研究院,是一家专注于新兴产业领域研究和咨询的专业研究机构高工锂电,是专注于锂电、动力电池领域的集产业研究、展览会议、专业GGII 指

网络于一体的全方位整合服务平台,旗下拥有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IDC 指 International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1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eken Technology Co. Ltd.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法定代表人陈良琴成立日期1993年7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144069541X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A 股简称 维科技术

公司 A 股代码 600152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01邮政编码315000

电话号码0574-87341480

传真号码0574-87279527

电子信箱 hqing@mail.veken.com

网址 http://www.veken-tech.com/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蓄电池租经营范围赁;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277821428.88

1-1-1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54175574.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新能源股

380000001.51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6915700.70

5赵新苗35817000.68

6 UBS AG 3539559 0.67

MORGAN STANLEY &CO.

733627960.64

INTERNATIONAL PLC.

8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3250553 0.61

9付方伟30611000.58

1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6493000.50

合计20933234939.5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维科控股持有发行人152778214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8.88%,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何承命持有维科控股43.77%的股份,系维科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同时直接持有发行人2150002股股份。因此,何承命合计控制发行人15492821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发行人表决权的比例为

29.28%,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维科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04847832K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成立日期1998-05-14

注册资本10706.549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经营范围农产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房屋租赁。(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1-1-1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何承命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承命,男,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工程师。1982年3月至1992年2月,担任宁波纺织系统

第二毛纺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1992年2月至1998年5月,担任宁波维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东针织厂厂长、党委书记;1998年5月至2002年5月,担任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维科控股总裁、党委书记;2000年2月至

2023年11月,担任维科技术董事长;2002年5月至今,担任维科控股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 制造业”中的大类“CH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中类“CH384 电

1-1-1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池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门类“C 制造业”中的大类“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等。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根据战略发展布局,相继出台多项规划或指导性文件,推动锂电池行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锂电池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电子核心产业-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锂离子电池、半固态和全固态锂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列入第一类“鼓励类”。随着政府鼓励政策的落实,锂电池行业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最近三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和规范电池制造行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部门关于推工信部等六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研发固

12023年1月

动能源电子部门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产业发展的型电池。

指导意见》《关于对锂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离子电池等国家市场监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

22023年3月

产品实施强督管理总局源适配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制性产品认 (CCC 认证)管理。

1-1-1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证管理的公告》《电动自行国家市场监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

车用锂离子督管理总局、

32024年4月池和电池组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环境

蓄电池安全国家标准化

安全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技术规范》管理委员会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

工信部、国家《电动自行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市场监督管4 车行业规范 2024 年 4月 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要求,

理总局、国家条件》其生产企业应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消防救援局条件》要求。

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锂离子电《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池行业规范

5工信部2024年6月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条件(2024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创新、分类指年本)》

导的原则,对锂离子电池行业做出一系列规定。

《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经济社会发中共中央、国

62024年7月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

展全面绿色务院洁动力,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

转型的意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促进活动。统筹将电《推动电动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自行车以旧商务部等五年”活动安排,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

72024年8月

换新实施方部门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案》动,鼓励相关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以旧换新。

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电动自行国家市场监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车安全技术

督管理总局、比、北斗定位功能、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

8规范2024年12月

国家标准化防篡改、使用说明书、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GB17761管理委员会和产品一致性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2024)》试验方法。

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规范》)《关于做好发布后,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

2025年度电

商务部等五合《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给

9动自行车以2025年1月

部门予补贴;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旧换新工作

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生产的新车或符合《规范》要求新车的个

人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加快锂电《新型储能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制造业高质工信部等八

102025年2月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超级

量发展行动部门

电容器、铅碳电池、钠电池、液流电池等方案》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

《新型储能发改委、国家发挥新型储能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

112025年8月

规模化建设能源局型电力系统作用,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

1-1-1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专项行动方力,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新型储能规模案》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025—202

7年)

2025-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电子信息平均增速在7%左右,加上锂电池、光伏及元制造业工信部、国家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后电子信息制造业年均

122025—2026市场监督管2025年8月营收增速达到5%以上。推动手机、个人计算

年稳增长行理总局机、家庭网关设备、视听设备、服务器等整动方案》机和零部件迭代升级。支持可穿戴设备在医疗、交通、教育、应急、健康等典型场景终端研发,培育壮大新增长点。

《中共中央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关于制定国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量子民经济和社

13中共中央2025年10月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

会发展第十

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五个五年规新的经济增长点。

划的建议》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关于2026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年实施大规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模设备更新发改委、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

142025年12月

和消费品以财政部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旧换新政策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的通知》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

加速智能终端升级。支持端侧模型、开发应用工具链等技术突破,培育智能手机、电脑、平板、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终端。

《“人工智聚焦工业巡检、远程医疗等重点场景,加能+制造”专工信部等八

15 2025 年 12 月 快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可穿戴设

项行动实施部门

备、脑机接口等新型终端的产业化、商业意见》化进程。推动具身智能产品创新,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和训练场,打造人形机器人标杆产线,在典型制造场景率先应用。

《2026年政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

16国务院2026年3月府工作报告》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

(二)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行业概括

按照电能产生原理划分,化学电池应用领域最为广泛,是全球电池市场规模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化学电池中的突出代表,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结构形式多样等特点,能够满足下游市场应用场景多样化、产品定制化等多方面需求,目前已经成为主导技术路线。同时,随着电池技术的进步,

1-1-1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近年来钠离子电池产业已完成从“示范验证”到“大规模交付”的关键跨越,正式从导入期切换至成长期,钠离子电池呈现爆发式增长。

2、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锂离子电池是目前最广泛应用的电池之一,具有高能量密度、长寿命、轻量化、环保等优点,主要用于移动通讯、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电动车、储能系统等领域。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迭代、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以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锂离子电池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1)全球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状况

1991年日本索尼公司率先实现了锂离子电池商业化,锂离子电池迅速发展,

成为基础性的电子产品,也成为最重要的电源产品,极大地促进了消费电子等产业的发展。

2000年以后,锂离子电池在手机电池领域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直至基本垄

断手机电池领域,同时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等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拓展。随着清洁能源持续高速发展,为平衡新增风电与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储能市场已经成为推动未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增长的另一重要引擎。

根据 EVtank 数据,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分别为 1202.60GWh、1545.10GWh 和 2280.50GWh,近两年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同比增长28.48%和47.60%,增长幅度较大。

展望未来,EVTank 在《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 年)》中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 2026 年和 2030 年将分别达到 3016.3GWh 和

6012.3GWh,其中对于 2026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预期相比 2025 年版本

白皮书提高了17.3%。

(2)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锂离子电池从2000年开始规模化生产,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与扶持下,锂离子电池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产业之一。锂离子电池产业作为我国“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新能源、

1-1-2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中的重点交叉产业,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和规范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随着锂电池产业链的完善以及人才储备的增加,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材料和电池生产基地。

在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高速增长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鼓励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政策,锂离子电池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2024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

1170GWh,同比增长 24%,行业总产值超过 1.2 万亿元。

EVTank 数据显示,2025 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1888.6GWh,同比增长55.5%,较2024年增速高18.6个百分点,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82.8%,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

(3)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

*消费类电池市场当前,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正步入由技术革新与应用场景多元化共同驱动的新一轮增长周期。在传统消费电子领域,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已形成稳定的市场规模和广泛的用户基础。尽管整体增速放缓,但由于其高普及率与频繁的更新换代需求,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终端设备的融合应用,如 AI PC、AI 智能手机的兴起,不仅提升了设备性能与用户体验,也对电池续航能力、快充性能及能效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推动锂电池向高能量密度、高功率快充与智能化管理方向升级,为行业带来新一轮增长动力。

在新兴消费电子领域,5G 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及低空经济等前沿技术的商业化进程加快,正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AR/VR 设备等创新产品逐步实现规模化落地。这些产品对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及安全性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也带动了电池技术路线和材料体系的持续演进。新兴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不仅为消费电子行业开辟了“第二增长曲线”,也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带来显著的增量空间。以具身智能机器人为例,根据 GGII 预测,2025年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用锂电池出货量将达 2.2GWh,到 2030 年需求将超

100GWh,五年复合增长率超 100%。

1-1-2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数据,2025 年全球边缘 AI 市场规模约为 249.1 亿美元,预计在2033年达到1186.9亿美元,2026年至2033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1.7%,处于行业发展景气区间。随着人工智能浪潮兴起引领消费电子新一轮产品创新,刺激终端需求进一步增长,下游市场对小型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将持续提升。

笔记本电脑方面。根据 Canalys 数据,2024 年 AI PC 出货量为 4800 万台;

2025 年将超过 1 亿台,占 PC 总出货量的 40%;至 2028 年,全球出货量预计将

达到2.05亿台,2024年至202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高达44%。

智能手机方面。根据 Counterpoint 预测,2027 年全球生成式 AI 人工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5.22亿部,占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预计将达到40%;2023至

2027年期间,人工智能手机出货量复合年增长率预计达到83%的水平。

智能可穿戴设备方面。人工智能技术与可穿戴设备的深度融合推动智能眼镜进入规模化增长拐点,而高密度钢壳叠片电池的技术突破则破解了能量密度、空间适配等瓶颈,成为行业爆发的关键支撑。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数据,预计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将从2025年的2193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2573.5亿美元,预计2031年将达到5727.3亿美元,2026-2031年复合增长率为17.35%。

机器人领域。全球机器人行业正快速扩张,中国厂商已成为全球服务与消费机器人市场的主导力量,根据 IDC 预测,到 2029 年,中国市场将占据全球近一半份额。同时,人形机器人等前沿细分领域增速惊人。根据 Trend Force 预测,

2026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将突破5万台,同比增幅将超700%。

智能家居方面。近两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渗透率的不断提升,AI和智能助理相结合,推动了智能家居产品的创新升级,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用户体验,进一步催化了消费需求。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预测,2024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已达1278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5372.7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7%。

玩具方面。人工智能目前正深度重塑玩具产业,AI 玩具已成为增长最迅猛的细分赛道。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数据,2025 年全球智能玩具市场规模为224.3亿美元。预计该市场将从2026年的257亿美元增长到2034年的764.4

1-1-2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14.6%;根据深圳市玩具行业协会联合京东发布的《AI 玩具消费趋势白皮书》,中国 AI 玩具市场规模至 2030 年前后将突破百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超过70%,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本土化成长空间。

在传统消费电子市场的稳健需求与新兴领域快速成长的双重驱动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将迎来结构更优化、潜力更广阔的增长新机遇。

*小动力电池市场

小动力锂电池通常指用于电动两轮/三轮车、场地电动车、电动工具、平衡

车和电动低速车等领域的动力电池系统。由于锂电池在轻量化、环保和整体性能等方面的优势,随着2025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政策实施,“锂电替代铅酸”正加速推进,驱动着小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近年来 AGV 小车、洗地机和以升降机为代表的高空作业平台和无线电动工具等小动力锂电池新兴应用场景层出不穷,进一步为小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注入了“强心剂”。GGII 预计,2022-2027 年我国小动力锂电池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30%。

*储能电池市场

随着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成为全球共识,以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革命正在加速到来,而新能源发电相较于传统能源存在不稳定、不均衡的特点,从而催生了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快速增长的需求(包括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力调峰、系统调频等),储能产品应用的普及将有助于绿色能源的广泛利用,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在用电侧,储能主要用于电力自发自用、提升供电可靠性、峰谷价差和容量电费管理等,随着储能产品安全性、稳定性等性能的提高和用户满意度的提升,工商业、家庭等用电侧储能需求快速增长。

在全球电力需求增长、低碳转型趋势下,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根据IEA,全球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其推动力来自工业、交通及建筑领域日益提升的电气化程度,全球电力消费的增长亦受新兴经济领域驱动,如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以及不断演进的创新场景。同时,全球电力供应结构正向低碳化快速转型,尽管电力需求强劲增长,但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快速部署以及核电发电量的提升,以及化石燃料发电受到抑制,电力行业排放增长已明显放缓。

1-1-2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国内市场,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新增并网风电光伏装机容量

438GW,同比增长 22.3%,光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标志着

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从补充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受益于政策支持、商

业模式改善且储能成本下降,储能需求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

较2024年底增长84%,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海外市场,数据中心能源需求及灵活性资源调节需求增加,峰谷价差拉大提升项目经济性,带动储能需求增长;欧洲及海外其他地区不断出台支持政策,推动储能招标规模增长。根据 SNE Research 统计,2025 年全球储能系统用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550GWh,同比增长 79%。

3、钠离子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1)钠离子电池概况

钠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出来工作,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类似,被列为2022年度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之一。近年来,国家层面从多维度持续出台政策支持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2026年1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推动钠电池储能系统技术攻关与应用。同期,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

(2026-2030年)》,明确推动钠离子电池、钒钛电池等在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创新应用。

(2)钠离子电池的核心优势

相较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具备多项突出的性能特点。首先在安全性能方面,钠离子电池的热失控起始温度可达200℃以上,且自加热速率更低,显著降低了热失控风险,在针刺、短路、过充等滥用条件下均不起火、不爆炸;其次,在低温性能方面,钠离子电池具有显著优势,在零下20℃环境下仍能保持90%以上容量,而锂电池在此温度下的容量保持率通常不足70%;第三,在资源禀赋方面,钠资源储量极其丰富,是地球上储量最丰富的资源之一,且分布相对均匀。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锂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分布极不均衡,全球一半以上可开

1-1-2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采锂资源集中于南美洲,约占70%,我国锂资源储量仅占全球约6%,锂资源对外依存度超过80%。近年来国际地缘政治因素和外部环境变化导致锂、钴、镍等关键原材料进口受阻,价格大幅上涨,对我国新能源战略和国家能源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开发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的钠离子电池对保障新能源产业链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6年中国钠离子电池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显示:虽然目前钠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方面目前仍逊于锂离子电池,但钠离子电池在循环寿命、成本竞争力以及低温性能方面形成了差异化的比较优势,尤其在储能、两轮车及 A0 级以下乘用车等细分赛道具备独特的应用潜力。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关键性能对比情况如下:

对比维度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

能量密度 90-175Wh/kg 150-200Wh/kg

循环寿命可达10000-15000次2000-3000次低温性能(-20℃容量>90%约70%-80%保持率)

原料资源储量地壳中储量约为锂的400-1200倍资源分布极不均衡

数据来源:《2026年中国钠离子电池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3)钠离子电池下游核心应用市场情况

根据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6年中国钠离子电池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显示:钠离子电子下游核心应用领域在储能、电动两轮车和低速电动车及小动力市场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储能领域

储能是钠离子电池最具确定性的主力赛道之一。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

较2024年底增长84%,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应用场景方面,独立储能占比持续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占比达51.2%;1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化项目装机占比达72%。从调用水平来看,

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

2025年,储能是钠电池最大的应用市场,占比超过50%。从远期市场规模

1-1-2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来看,起点研究院预测 2030 年全球储能钠电池市场规模将达 580GWh。

*电动两轮车领域电动两轮车是钠离子电池实现快速落地的另一个重要场景。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行业初步统计,2025年全年电动自行车产量达到5490万辆,同比增长29%。

钠电池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凭借良好的低温性能和成本优势,正在加速替代传统铅酸电池。在性价比方面,钠电池比铅酸电池贵约10%,但续航提升50%(同体积下钠电续航可达150公里,铅酸仅100公里)、循环寿命达2000次(铅酸仅

500次),折算每公里成本反而低20%。

*低速电动车及小动力市场领域

中投产业研究院指出,低速电动车(时速≤70km/h)领域正迎来钠离子电池政策驱动的需求爆发期。2025年落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与回收管理新规》规定,2026 年起低速电动车电池能量密度不低于 80Wh/kg,需通过针刺/高温滥用安全测试,并将钠电池纳入“绿色动力电池”补贴范畴(每 kWh 补

50 元)。据 GGII 测算,新规落地后 2026 年低速车钠电需求将从 2025 年的 10GWh

跃升至 50GWh,增量达 400%,成为钠电池突围的政策底层逻辑。

综上所述,受益于钠离子电池的宽温域、高安全性、高放电倍率和耐低温等性能优势以及随着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行业龙头通过实现钠离子电池量产落地

对产业链的拉动效应,未来钠离子电池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根据2026年5月中国银河证券发布的《临界突破,大有可为——钠离子电池行业深度报告》,中国银河证券预计 2026、2027 及 2028 年钠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25GWh、92GWh

和 221GWh,同比增长 188%、263%和 140%,到 2030 有望突破 600Gwh。

(三)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中国锂电池行业一直是全球锂电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政策扶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国锂电池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也面临着材料价格不稳定、同质化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中国锂电池行业日益壮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有多种因素支持着锂

1-1-2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电池产业化的发展:

(1)政策扶持近年来,政府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新能源电池行业将会因此而受益。

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各种扶持政策的持续出台对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发展产

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给相关企业提供了跨越式发展机遇。随着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业链的日趋成熟,我国新能源汽车正在从政府导向下的示范运行,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未来几年将快速发展,动力电池也将成为锂离子电池行业新的突破点与增长点。

储能技术是未来能源结构转变和电力生产消费方式变革的战略性支撑。在储能技术发展和商业化趋势推动下,新能源电池作为新能源行业的主角之一也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消费电子电池的市场空间将因消费电子产品的广泛性和持续增长而产生持续稳定的需求。

(2)产业链完整

中国的锂电池产业链已经逐渐完整,从原材料采购到电芯制造、组装、测试、应用和回收都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行业上下游行业分工清晰,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加可靠的供应链保障。

(3)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锂电池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对锂电池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这为中国锂电池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除了政策扶持、产业链完整和市场需求的因素外,还有其他因素促进了中国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技术创新。中国锂电池企业在电芯材料、电池组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得中国锂电池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了大幅提升。

1-1-2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另外,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中国锂电池企业也在加速向海外市场拓展。一些中国锂电池企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机会。随着全球关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中国的锂电池企业也在积极探索绿色发展道路,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制造和可持续发展,这将进一步提升中国锂电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不利因素

中国的锂电池产业在过去几年中确实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1)环保问题

锂电池相对其他电池对环境的污染较小,但废弃的锂电池中含有大量不可再生且经济价值高的金属资源,如钴、锂、镍、铜、铝等,如果能有效地回收处理废弃或不合格的锂电池,不仅能减轻废锂电池对环境的压力,还可以避免造成钴、镍等金属资源的浪费。

锂电池的生产制造污染较小,但在原材料提取冶炼过程中,会产生六氟磷酸锂、聚丙二乙烯等化学物质,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此外,锂资源开采也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因此,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环境污染。

(2)原材料价格波动大锂离子电池行业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正极材料(钴酸锂、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负极材料、铝箔、铜箔、电解液、隔膜材料等,所处行业多数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订单确定后进行采购生产。

自2021年以来,锂电正极材料的价格走势经历了一轮巨大的“过山车”行情,随后进入深度调整,并在2025年底至2026年初开启新一轮复苏周期,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对行业企业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3)锂资源的制约

对于全球来说,虽然锂资源储量丰富,但是供应增速缓慢,属于供不应求的

1-1-2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状态。2025年7月,玻利维亚、阿根廷和智利签署的《锂资源主权公约》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首个锂资源生产国协调组织——“锂欧佩克”成立。三大“锂三角”国家合计掌控全球约50%的锂资源量,其协同行动将对全球锂资源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与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类似,“锂欧佩克”旨在通过政策协调强化资源生产国利益,改变长期以来由资源消费国主导的供应链格局。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与消费国,锂资源消费量约占全球总量的80%,但对外依存度高达60%。这种结构性脆弱使我国锂资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4)安全性的问题

锂离子电池在过充、过放、过热和机械碰撞等内外部因素作用下,容易引起电池隔膜崩溃、内部短路,导致热失控进而引发安全问题;锂离子电池目前采用的电解液多为易燃或可燃的有机溶剂,新增了发生火灾的隐患。传统的安全消防措施往往并不能有效抑制锂离子电池的热失控,会造成初期火灾迅速蔓延,进而演变为大规模的火灾。

常规锂离子电池的工作温度:为-20℃~60℃。若温度过高,有爆炸风险。当电池的环境温度超过60℃时,锂离子电池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热、燃烧和爆炸的风险。当前,锂电企业正加快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完善锂电安全性能测试。

(四)进入锂电池行业的主要壁垒

进入锂电池行业需要面对诸多主要壁垒,主要包括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和客户资源壁垒等方面。进入锂电池行业是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和专业的技术支持的,并且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因此,进入锂电池行业的门槛较高。此外,锂电池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也要求很高,需要进行大量研发和严格的品控措施。

1、技术壁垒

锂电池技术十分复杂,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化学、材料科学、机械设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缺乏相关技术和人才是进入锂电池行业的主要障碍。尤其是高性能锂电池技术,更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进行研发和验证。

新进入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及成熟应用和人才储备均需

要较长的时间积累。若在材料、电芯、模组、工艺技术等研发和生产上无法形成相应核心技术,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将难以生产出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因此,技

1-1-2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术与人才因素是进入本行业的一大障碍。

2、资金壁垒

生产锂电池需要高端的设备和技术,这些设备和技术通常需要大量的投资和专业知识。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创新,持续的研发和技术更新也需要相应的投资。此外,锂电池的主要原材料是锂、钴、镍等稀有金属,这些原材料的采购需要大量资金。此外,锂电池行业的原材料市场相对不稳定,价格波动较大,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以应对市场风险。

进入锂电池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并且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建立和维护企业的发展。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资金壁垒,限制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进入。

3、客户资源壁垒

下游客户对于电池的要求在满足性能的要求同时,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下游客户需要对电池供应商进行认证和评估,考察其技术实力、工艺流程、过程管理、产品品质和经营管理等,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

在认证通过后,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客户资源是潜在进入者的主要壁垒之一。

综上所述,进入锂电池行业需要克服多方面的壁垒,包括技术、资金、客户资源等方面。只有在这些方面具备了足够的实力和能力,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主要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锂电池领域近二十年,具备电芯制造、封装和系统整合方案一体化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与传音、TCL、华勤、飞毛腿(供应 MOTO 手机)、SMP 等知名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获得多家用户优秀供应商奖项,得到客户充分的认可。

在钠电储能领域,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发布的《2025 全球钠离子电池

1-1-3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出货量 TOP20 排行榜》,维科技术凭借规模化量产能力与年度出货量,位居 2025全球钠电池出货量 Top20 企业第一名;根据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等部门联合发布

的“2025年中国钠离子电池行业年度竞争力品牌”榜单,维科技术列第二位,公司在钠电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ATL、欣旺达、德赛电池、珠海冠宇、豪鹏科技、紫建电子等。

(1)ATL

ATL 成立于 1999 年,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商,专注于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的电芯、封装和系统整合方案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ATL 是全球聚合物锂电池的头部供应商,其聚合物电池出货量连续多年全球第一。

(2)欣旺达(300207)

欣旺达成立于 1997 年,A 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消费类电池、电动汽车类电池、储能系统类业务等。

(3)德赛电池(000049)

德赛电池成立于 1985 年,A 股上市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主要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立足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正大力开拓新业务,发展 SIP 先进封装和储能电芯等战略新兴业务,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智能手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产品、储能产品是公司锂电池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

(4)珠海冠宇(688772)

珠海冠宇成立于 2007 年,A 股上市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珠海市,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

同时,该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该公司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

1-1-3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5)豪鹏科技(001283)

豪鹏科技成立于 2002 年,A 股上市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制造和镍氢电池制造业务。该公司所属行业主要产品为消费类应用场景新能源解决方案产品和储能类应用场景新能源解决方案产品。从下游应用场景来看,公司产品广泛覆盖笔记本电脑及周边设备、智能平板(含 AI 学习机等)、智能穿戴(含 AI 眼镜、AI 耳机、智能手表、TWS/OWS 耳机等)、智能手机、

机器人、AI 玩具、无人机、个人护理设备、蓝牙音箱、医疗仪器、轻型动力设

备、便携储能、高端备用电源、民用零售、车载 T-Box、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及通讯基站储能等多个领域。

(6)紫建电子(301121)

紫建电子成立于 2011 年,A 股上市公司,总部设在重庆市开州区,是一家从事新兴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包括 AI 硬件(智能眼镜、智能耳机、AI 学习机、AR/VR、智能家居、智能玩具、智能影像设备等)、智能医疗(智能戒指、智能手表/手环等)、低空经济(消费级无人机等)等。

3、发行人竞争优势

(1)生产优势

为了顺应消费电子行业对锂电池在安全性、续航能力、快速充电及能量密度

等方面持续升级的趋势,公司紧密结合行业技术演进方向与客户实际需求,依托自动化生产线与数据化生产追溯系统,持续推进自动化流水线的迭代升级。通过不断提升涂布、分切、制片、卷绕、封装等关键工序的工艺水平,公司智能化制造能力稳步增强。

同时,公司积极导入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构建了涵盖项目开发、原料检验、生产工序全程可追溯、严格的品质管控体系,确保全流程质量可控。此外,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生产,持续开展工艺优化与创新,不断挖掘制造效率提升空间,进一步增强生产运营的整体效能。

1-1-3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产品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手机厂商,手机等消费电子锂电池产品技术指标遵循《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GB-T18287-2013 版)国家标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并通过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途径提高锂电池产品质量、性能,增强稳定性及安全性。

在钠电储能方面,根据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等部门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钠离子电池行业年度竞争力品牌”榜单,维科技术列第二位,公司在钠电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及创新,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强化 BMS 自主研发能力,从电池模组提供商转型为电池方案提供商。由总部统筹,加大前瞻性、战略性研发投入,构建公司面向未来的技术优势。钠电研发制造方面,快速响应海外储能、AIDC、通信基站等多元市场要求,陆续开发高温 HT170、高倍率 HR50、高安全 SH50、宽温域 WT50等型号,有效拓展钠电产品矩阵,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储能钠电市场的领先地位。

公司通过持续自主研发为企业发展不断输入源动力,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233项,其中发明专利98项、实用新型专利130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坚持依靠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产品服务。

(4)客户优势公司的品牌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不断开发新客户以及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

增加提供了保障,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产销紧密协同,全力支撑销售导入重点客户,巩固和提高聚合物和铝壳锂电池已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传音、TCL、华勤、飞毛腿(供给 MOTO)、SMP 等合作紧密。公司继续深耕小动力市场,稳固现有市场,积极突破大客户;关注新兴细分行业,寻找新的增长点。在钠电储能应用领域,和国内头部的储能集成厂商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1-1-3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5)人才优势

锂电池行业对管理和技术人才要求较高,人才优势是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管理人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稳定高效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用人机制,同时通过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和内部激励机制,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的团队力量。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锂电池行业的不同组成部分,如下游市场、材料供应商、设备生产商、生产制造商等,相互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性和依赖性。这种上下游关系在整个产业链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下游市场的需求会影响供应商的材料供应和设备生产商的生产需求,而上游方面的技术和质量水平也会影响到下游市场的开展。

1、锂离子电池产业链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专业化程度高、分工

明晰的产业链体系。上游企业为各类锂离子电池材料厂商,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中游企业为锂离子电池厂商,使用上游电池材料厂商提供的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生产出不同规格、不同

容量的锂离子电芯产品,然后根据终端客户要求选择不同的锂离子电芯、模组和电池管理系统方案。锂离子电池产品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工业储能等领域。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正、负极材料消费电子产品加封组应电解液工锂离子装锂离子装锂离子用电动交通工具隔膜电芯电池电池模组其他工业储能五金材料上游行业中游行业下游行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属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中游行业,为上图中虚线框部分。

1-1-3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锂离子电池上游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中游为不

同类别锂离子电池,可分为消费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锂电上游行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锂资源开采和提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是锂,锂主要从矿物中提取得到,包括硬岩矿和盐湖矿等。提取锂的过程需要进行化学处理和提纯。

正负极材料制造:锂离子电池的正负极材料都是由多种化学原料混合制成的复合材料。正极材料一般是由钴、镍、锰等金属氧化物、磷酸铁锂等制成,而负极材料则是由石墨、硅等材料制成。

电解液制造: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一般由锂盐和有机溶剂组成,这些材料需要在严格的环境下进行混合和制备。

综上所述,锂电池制造需要多个上游行业的支持,这些上游行业之间关系密切。

3、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锂电制造商下游行业包括了从电动汽车制造到储能系统、智能穿戴设备、无

人机、3C 数码产品等应用领域的各种行业。这些行业都与锂电池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锂离子电池是这些行业的核心动力源。锂电下游行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电动汽车制造业:锂离子电池是电动汽车的关键部件之一,也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的核心部分。电动汽车制造业需要大量的锂离子电池,因此与锂电制造商密切合作。

储能系统: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储能系统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锂离子电池在储能系统中具有高能量密度、长寿命、低自放电等优点,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储能系统中。

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都需要小型的、高能量

密度的电池,而锂离子电池正好符合这些要求。

无人机:无人机需要高性能、轻量化的电池,以实现长时间的飞行,锂离子

1-1-3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轻量化等优点,因此在无人机中被广泛应用。

3C 数码产品:3C 数码产品需要轻薄、高能量密度的电池,以延长电池使用时间,锂离子电池在这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平板电脑等产品中。

锂电制造商下游行业与锂电池有着密切的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依存。随着国家对能源的关注以及政策的支持,对锂电池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成熟的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体系,为客户提供电池组和电芯产品,以获取合理利润。一是采购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材料,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电芯,供应至电池组、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储能系统商等领域制造厂商;二是以自产或外购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为基础,研发制造具有稳定充放电功能的电池系统集成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2、采购模式

(1)采购内容与制度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机器设备、其他办公相关物资等。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程序》等采购制度,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管控系统,通过严格的评估和考核程序遴选合格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长期协议等方式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

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动力电池、保护板、涂层隔膜、负极材料等。原材料的打样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分别由公司研发中心、制造开发部确定,并由其提供相关的图纸、规格书等技术文件作为采购依据。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商众多,选择范围广,采购风险小。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多家上游原材料厂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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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针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资格管理制度。供应商资格管理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建立新供应商准入制度,为保证原材料的品质,组织品质中心、研发中心、经营管理部等部门人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并在样品检测评估合格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合格供方清单》。为保证原材料供给的稳定性以及产品的品质质量,公司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质量审核(包括现场及文件审核)。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资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工艺管控、价格、服务、交货速度以及环保、安

全等各个方面监督、审核。

(3)采购流程采购部门下设设备采购科与材料采购科。计划交付部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拟定原材料需求计划。材料采购科接到核准的请购需求后,从公司《合格供方清单》中选择两家及以上作为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洽谈,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承认书检验。合同签订后,材料采购科负责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货方跟催交货进度,原材料到厂后按原材料检验及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入库。入库后,公司按期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结算。

3、生产模式

发行人生产的锂电池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下游产品的重要部件。不同厂家、不同产品系列、不同款式的产品对锂离子电池模组有着不同的质量、性能以及结

构配套要求,为适应下游客户需求,发行人的生产模式具有“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

发行人生产以客户需求及市场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自主生产模式。采用设定目标库存与依照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通常由发行人与客户进行预先沟通,对客户的需求进行预测后安排生产计划。发行人根据《生产计划控制程序》对产品生产的各个过程进行控制,在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

为适应下游客户需求,发行人采用的生产模式逐步向“智能化、自动化”发

1-1-3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展,使产线既能保证产品高一致性,又能满足“多批次,小批量”生产,在充分理解设备属性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电池产品建立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体系,减少非标准化和小批量带来的频繁设备调试的影响,进而降低生产成本。

4、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需求,设计定制相关电芯或电池产品,组织生产后再销售给客户。在企业内部以销售、研发、品质、技术支持等部门相协同的机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组建项目组,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分数确定客户等级,采用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信用额度的信用政策,等级高的客户给予较大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周期,等级低的客户则采用现款现货。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分为新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和老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其中,新客户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为客户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指标;老客户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为客户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指标及过往交易信用记录。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的研发模式,以市场前沿技术、行业趋势及客户需求为导向,关注电池制造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公司拥有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与自主知识产权,构建了从电芯原理、材料体系、产品设计、工艺工程到测试验证的完整研发体系。研发流程涵盖项目立项、方案设计、设计实现、工艺或产品验证、试生产等阶段,确保研发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转化。公司研发分为两类:一是前沿性技术预研,围绕前沿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开展战略前瞻研究,夯实技术储备;二是市场驱动研发,根据客户对技术参数、功能、场景等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提升客户合作黏性。

(二)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 3C 消费电子产品和小动力业务领域;钠离子电池对应的下游行业主要应用于储能市场。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类电池(包括聚合物电池、铝壳电池)、小动力电池(包括两轮车电池、电动工具电池)和钠离子储能电池。公司

1-1-3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消费类电池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小动力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和电动工具等领域;钠离子储能电池主要用于钠电储能应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消费类聚合

25851.5877.68104146.2577.89111494.6675.02120449.1574.75

物电池消费类铝壳

312.510.944706.613.527521.865.0613743.718.53

电池小动力电池

4889.7014.6922141.7816.5622801.6815.3426866.7716.67

及配件

储能电池2227.316.692713.592.036811.004.5871.500.04

合计33281.10100.00133708.22100.00148629.20100.00161131.13100.00公司上述主要业务中,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电池(包括聚合物电池和铝壳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电池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28%、80.08%、81.41%和78.62%。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

1、消费类电池

公司消费类电池主要为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铝壳类锂离子电池。目前已与传音、TCL、华勤、飞毛腿(供应 MOTO 手机)、SMP 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及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商贸合作关系。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及铝壳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性能和特征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图片主要性能和特征

1、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特定材料经过混料、涂布、制片、组装、电性能活化后制得的以

铝塑膜为外包装材料的锂离子电芯,为没有连接保护电路与封装材料的半成品电池。

聚合物锂2、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为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离子电池经过热塑工艺连接保护板,再完成封装后的成品电池。

3、特点:相比于钢壳和铝壳锂离子电池,其

能量密度更高,安全性更好且可制作更薄型号和不同形状电池,能量密度可达 900Wh/L。

1-1-3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产品类别产品图片主要性能和特征

1、铝壳锂离子电芯:特定材料经过混料、涂

布、制片、组装、电性能活化后制得的以铝

壳为外包装材料的锂离子电芯,为没有连接保护电路与封装材料的半成品电池。

铝壳类锂

2、铝壳锂离子电池:为铝壳锂离子电芯经过

离子电池

热塑工艺连接保护板,再完成封装的成品电池。

3、特点:具有技术成熟、生产工艺稳定和成

本相对较低等优势,能量密度可达 630Wh/L。

2、小动力电池

公司小动力电池主要为圆柱形电池包和动力型软包电池。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为电动两轮车和电工工具等。公司已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小动力电池的主要性能和特征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图片主要性能和特征

1、起动电池:使用圆柱钢壳钠离子电芯,通过多个

单体电芯串联、并联在一起组成电池组,并通过电起动电池源管理系统成为成品电池。

2、特点:具有技术成熟、循环寿命长、高安全性、良好的电池稳定性等优势。

1、e-bike 电池:使用圆柱钢壳锂离子电芯或动力型

软包电芯,通过多个单体电芯串联、并联在一起组电动助力自成电池组,并通过电源管理系统成为成品电池。

行车电池2、特点:具有多重保护,安全可靠,隐藏式设计,可提供个性化定制,符合 CB、CE、UL、KC、PSE等认证。

1、专注为智能家居、电动工具、清洁工具、泛机器

人等提供锂电电芯+模组+电池系统定制服务。

智能产品驱

2、特点:具有多重保护,安全可靠、轻量便捷、续

动电池

航持久、超长待机等优势,符合 CB、CE、ETL、UL、KC 等认证。

3、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主要用于电网侧、发电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平衡能源供需差异,稳定电网运行,降低用电成本。公司着重开发以钠离子电池为特色的储能产品,同时布局电网调频储能和 AIDC 专用的高倍率电池。

1-1-4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产品类别产品图片主要性能和特征

1、自主研发的 NFPP 钠离子储能电芯,多种规格,适配大储、工商储、家储等使用场景。

储能电池

2、特点:具有高安全性,宽温域,超高倍率,高循环寿命等优势。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1、公司的战略和未来发展目标

(1)做有价值的细分市场电源整体解决方案专家

随着西方经济大国重构国内产业链布局,以及中国低成本劳动力优势逐步减弱,产业链转移大势不可逆转,国内制造业高速增长的阶段已告一段落,单纯靠扩大规模与压缩成本获取利润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维科技术要始终坚持“做有价值的细分市场电源整体解决方案专家”发展定位,深耕细分市场,洞察客户痛点,解决客户需求,为客户、员工及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2)向市场要增量

向市场要增量是经济工作的主基调,公司要集中精力聚焦销售突破,各产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抢抓市场,开拓新市场、发现新商机,通过干部轮岗竞岗、营销人才引进、特训班实战培养等抓手,投入更多精兵强将,聚焦大客户和重点项目攻坚突破,努力实现企业规模和市场效益双增长。

(3)提升技术实力

产品技术实力是市场机会和应用场景落地的最重要保障,公司将坚持依靠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加贴近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改革,提高研发效率,优化研发组织,加强研发项目管理,高效交付市场及客户需求的项目成果,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

1-1-4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4)重塑核心竞争力

重塑维科技术“快速响应”的核心竞争力,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上快速跟进,在收到客户项目需求时第一时间交付样品,在客户有售后需求时,

第一时间解决客户问题,真正做到“快速跟进、快速打样、快速服务”。

2、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具体措施

(1)3C 业务:重塑竞争力,抓住新机会,确保业务增量

重塑“快速响应”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稳固 3C 聚合物电池基本盘存量客户基础上,争取提高客户供货份额及中高端项目占比。强化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开发,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强化客户项目组织,针对战略客户要求快速攻坚,打破组织部门墙。抓住一线品牌厂商成本压力加大带来的供应链下探机会,继续突破一线新客户,通过对标头部企业技术标准,缩小与头部企业技术差距,反哺其他手机品类客户。智能清洁家居在头部品牌量产交付基础上,快速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并继续横向拓展新的增量客户,使之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重要动力。抓住国家强控移动电源技术标准和移动电源主流品牌导入新供方窗口期,快速切入移动电源市场并形成市场规模,成为移动电源市场主要电池供应商。

铝壳电池充分利用在中高端市场行业地位,稳固存量客户市场,拓展海外市场,同时向下拓展,补充更多有价值贡献的订单。提升 PACK 制程能力及产能利用率,稳步推进大客户 PACK 导入,充分利用电芯+PACK 的“A+A”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

(2)储能业务:内外并举,巩固钠电行业地位

充分发挥钠电池技术特点,加大在 AIDC 领域的市场开发力度,通过与业界企业结成产业联盟,在钠电 AIDC 电源试验项目落地基础上,推动钠电 AIDC 电源商业化应用。突破高寒地区和宽温域地区基站备电市场,在2025年试验项目基础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用户认识到钠电的价值,形成市场规模。

国内大型钠电储能市场要完善渠道建设,以 EPC、设计院、集成厂为市场渠道依托,通过以往项目业绩争取用户信任、拓展更多项目机会。联合开发适合日本户储,房车等海外应用场景的产品。以技术领先和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优势,巩固

1-1-4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在储能钠电行业的头部地位,保持出货量领先。

研发要面向市场和客户,积极应变、快速响应,保持技术领先和成本领先。

2026年持续研发各种性能的钠电池产品,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持续开发更宽温域钠电池产品,拓展宽温域应用场景;研发 6C 及以上的高倍率储能钠电产品,应用于 AIDC 电源,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研发轨道交通、化学化工等特殊应用场景的针刺无烟超高安全钠电池产品,开辟钠电应用的新赛道。

(3)起动电源业务:抓住窗口期,快速布局市场

圆柱钠电业务,摩托车起动电源应用技术成熟,市场正迎来规模化放量的关键期。2026年要抓住机遇,重点突破,将钠电起动电源业务打造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形成宁波基地核心业务。集中资源攻克头部铅酸电池厂商的 ODM 代工订单,以成熟的技术方案和稳定的供应能力,力争起动电源钠电电芯销售目标。

扩大国内 PACK 厂商合作份额,实现技术绑定与份额锁定,为宁波基地满产提供持续订单支撑。突破整车厂前装市场,确立品牌行业地位:推进测试验证与准入工作,力争2026年实现至少3家车企的定点合作,通过标杆案例确立公司钠电起动品牌影响力。布局境外增量市场,构建增量版图:重点突破东南亚市场、埃及、中国台湾、北美高端市场,以样板项目先行,为海外市场规模化拓展奠定基础。从材料体系、电池结构设计、BMS 开发等全方位突破技术瓶颈,聚焦核心客户,匹配专项小组,开发价值细分市场。生态整合,加快后装市场的推进。

(4)小动力业务:调整业务模式,体现业务价值

小动力 PACK 业务市场广阔,公司目前在华东市场已经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份额,未来将持续稳固 E-bike 电动自行车和工具品类基本盘,同步加大智能家居、智能出行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同时,要坚持小动力电源解决方案专家的定位,持续优化产品开发流程,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和交付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紧紧抓住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重点布局机器人智能搬运、无人机、具身机器人等新兴市场,打造业务新增量。

(5)深化业务与机制改革,管理赋能

公司采用组织扁平化+项目组横向拉通的矩阵式架构运营,进一步提升组织

1-1-4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效能、强化协同合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从五个方面对管理工作进行提升:

*强调业绩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财务管理和经营分析职能,提高现金流管理能力,建立一套多维度客户贡献度分析体系;*优化激励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建立并完善项目激励机制、经营成果分享机制、同创合伙长效机制、薪酬绩效考

核体系;*提升团队建设能力;*建立新组织架构下的高效运营体系。

(二)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主要是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

正常发展的状态。

2、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3、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此次发行股票能够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三)发展计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现有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逐渐积累了生产、研发、客户和人才等优势,同时也具备多年的营销服务经验,这些为实现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是在分析现有业务水平和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制定的,同时也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该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增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实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

1-1-4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类金融的界

定如下: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其他应收款509.27否

1-1-4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2020.57否

3长期股权投资141.34否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64否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否

6其他非流动资产5072.21否

合计12744.03否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33.65

减:坏账准备124.37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509.27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押金和保证金26.05

代垫款95.94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422.53

应收出口退税款89.13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33.65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员工借款及备用金、代垫款(代扣社保公积金、水电费等)、应收出口退税款和押金保证金构成。上述性质款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待摊费用175.62

进项税额及待认证进项税额1844.67

预交企业所得税0.27

1-1-4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项目金额(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020.57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实际从事业务(万元)性投资

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20.00%141.34储能技术服务否电动自行车运

深圳爱换电科技有限公司25.81%-否

营、租赁

合计-141.34

公司深耕新能源领域近二十年,通过参股新能源领域产业链上的公司,以拓展客户、渠道或获取技术等为主要目的。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均与维科技术电池制造主业紧密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投资时间(万元)性投资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

1.05%2022年10月3000.64否

公司

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创新能源”)是一家动力与储能电

池系统研发商,集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为一体,为用户提供铁基三元材料前驱体、铁酸钠基三元正极材料、钠离子电池用电解液、钠离子电池等产品。钠创新能源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完成 A 轮融资,维科技术通过本轮融资持有钠创新能源股权。

钠创新能源专注于钠离子电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与维科技术的钠离子电池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4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投资时间(万元)性投资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

0.65%2022年11月2000.00否

公司

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立新能源科技”)是一家电池正极

原料生产商,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为主,为用户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池正极原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交通运输等领域。

维科技术通过对林立新能源科技增资取得其0.65%股权。

林立新能源科技以新能源材料为核心业务,在武汉和黄冈设有研发与生产基地,在新能源领域产业链上处于维科技术的上游供应商环节,不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预付设备款3312.60

合同资产1759.61

合计5072.21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和一年以上到期的合同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为2026年3月13日,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1-1-4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涉及需扣除相关财务性投资金额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2026年第1季度,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与2025年同期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变动额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36484.6227375.559109.0833.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9.73-1650.70-869.03-52.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85.91-2719.9434.021.25%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6年第1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109.08万元,涨幅33.27%;公

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69.03万元,下降52.65%,主要系2025年第1季度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较大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4.02万元,涨幅1.25%。

发行人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30%,主要系去年同期处置房屋收益较大所致,该影响具有偶发性,不可持续,不会对发行人以后年度的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

至(六)项规定的情形:

1、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九、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主营业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五、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六、“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

1-1-5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三)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有效性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截至目前,其均能遵守前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

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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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在全球能源转型及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指引下,新能源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近年来,国家及各部委密集出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钠离子电池等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推动其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为公司所处电池行业,特别是钠离子电池这一新兴赛道,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2、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演进,电池技术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创新迭代、电动轻型车及电动工具市场稳步增长,以及以储能为核心的新能源电力系统加速构建,市场对高性能、高安全、低成本电池的需求日益旺盛且日趋多元化。在传统锂离子电池技术持续进步的同时,钠离子电池凭借其资源丰富、成本潜力高、安全性优异等特质,作为重要的技术补充路线,产业化进程正加速推进,已在储能、两轮车等领域展现出明确的商业化前景,为行业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

3、公司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期,需夯实基础以把握发展机遇

维科技术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池供应商,已构建起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小动力电池为核心的成熟业务体系,为公司的稳健经营提供了坚实基础。为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与市场结构变化,公司前瞻性地布局了钠离子电池储能业务,并已在技术研发、产品验证及市场开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致力于打造公司未来发展

的“第二增长曲线”。当前,公司正处于夯实传统业务竞争优势与推进钠电新业

务产业化攻坚的战略并行关键阶段,对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

1-1-5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补充核心业务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资金需求。一方面,为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小动力电池等成熟业务的持续技术升级、市场维护与优化运营提供资金支持,巩固现有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为钠离子电池等新兴战略业务在技术迭代、产能建设、市场验证及客户拓展方面的关键投入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加速其产业化进程,保障公司平稳穿越产业周期,实现协同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将有效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增强应对市场波动与行业竞争的财务韧性,也为公司未来可能的债务融资预留了更健康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长期权益资金的注入将直接增强公司的流动性,降低对短期经营性负债的依赖,从而系统性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保障

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认购前,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持有发行人152778214股,占公司总股本529079375股的28.88%。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控制权将得到巩固。本次发行也充分表明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保障发行人未来稳健可持续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维科控股将通过本次发行的资金注入推动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发展,巩固在现有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维科控股,维科控股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1-1-5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849315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

1-1-5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六)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5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持有公司152778214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50002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合计拥有公司15492821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29.28%,何承命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68493150股测算,维科控股认购公司

68493150股股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将合计拥有

公司22342136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7.39%,何承命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3、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

(二)尚未履行的程序及尚未获得的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后,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及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1-5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八、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维科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与公司之间无其他重大交易。

九、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均来源于维科控股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维科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的情形,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比例质押引起的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出具承诺函:“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认购对象维科控股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此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合法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况。

2、本企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

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

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企业作为维科技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

股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不存在

直接、间接持有本企业权益、财产份额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高级

1-1-5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不当入股行为;本企业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企业认购维科技术本次发行的股份也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企业作为认购对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十、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6年3月14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认购对象维科控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同时,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维科控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6年3月14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维科控股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维科技术股份的行为;

2、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维科控

股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维科控股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维科技术的股份;

3、如维科控股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维科控股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十一、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5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维科控股,维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发行对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维科控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股权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维科技术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维科控股主要从事纺织、贸易、投资、房地产、融资租赁等业务。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维科控股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87203.19

所有者权益826047.16

营业收入1359159.30

净利润18955.70

1-1-5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注: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

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内容摘要2026年3月13日及2026年7月20日,公司分别与维科控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标的

本次认购标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三)认购方式

发行人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人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1-1-6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四)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认购人知晓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批复文

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相应调整。

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股(含

68493150股),认购人同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最终发行数量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将以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数量为准。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维科技术)。

(五)价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发行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款项在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认购人支付认购价款后,发行人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登记相关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六)股票上市及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1-1-6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八)协议的效力、变更及解除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取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协议自动终止。

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协议执行。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补充,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协议,或在协议所作的陈述、保证等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后,如认购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发行人指定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每逾期一日,认购人应按未支付认购资金的千分之一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则视为放弃本

1-1-6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次认购,发行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认购人赔偿发行人全部损失。

本次发行如未获得(1)发行人股东会通过;和(2)上交所审核通过;(3)

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协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6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补充核心业务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资金需求。一方面,为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小动力电池等成熟业务的持续技术升级、市场维护与优化运营提供资金支持,巩固现有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为钠离子电池等新兴战略业务在技术迭代、产能建设、市场验证及客户拓展方面的关键投入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加速其产业化进程,保障公司平稳穿越产业周期,实现协同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将有效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增强应对市场波动与行业竞争的财务韧性,也为公司未来可能的债务融资预留了更健康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长期权益资金的注入将直接增强公司的流动性,降低对短期经营性负债的依赖,从而系统性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保障

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认购前,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持有发行人152778214股,占公司总股本529079375股的28.88%。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控制权将得到巩固。本次发行也充分表明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保障发行人未来稳健可持续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维科控股将通过本次发行的资金注

1-1-6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入推动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发展,巩固在现有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地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为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持续稳定扩大,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1-6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结合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用途、日常经营

积累、日常营运需要、未来三年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等因素,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51072.77万元。因此,公司本次拟募集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未来三年的资金缺口测算过程如下:

用途计算公式金额(万元)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57095.69

减: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受限资金*32530.26

期末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24565.43

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24946.90

未来三年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11445.00

需要支付的融资租赁款*2454.40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46866.10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需求*24411.38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5408.22

资金需求*+*+*+*+*-*-*51072.77

(一)期末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7095.69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32530.26万元,因此,期末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4565.43万元。

(二)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

公司以2026年至2028年作为预测期间,根据过往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值占营业收入累计值的比例,以及未来预测的营业收入测算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预测的营业收入仅为论证公司营业资金缺口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今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预测或承诺)。其中:

1-1-6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过往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值占营业收入累计值的比例

选取2021年度至2025年度期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累计值占营业收

入累计值比例4.41%作为测算依据。2021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累计值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901706.08141656.95152772.94167216.93232515.44207543.82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39747.19-3332.142513.2936039.6528103.64-23577.2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占4.41%-2.35%1.65%21.55%12.09%-11.36%营业收入比重

2、未来预测的营业收入

公司预测未来三年(2026年至2028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

(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未来期间资金缺口,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该据此进行决策),以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141656.95万元为基数,经测算到2026年至2028年度公司预测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565689.33万元。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2026年度至202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21年度至2025年度的比例一致,即为4.41%,则2026年度至202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净额合计为24946.90万元。

综上,公司预测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预计为24946.90万元。

(三)未来三年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1.05亿元,假设借款年利率为3%,则未来三年需偿还银行借款本息金额为11445.00万元。

(四)需要支付的融资租赁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需支付的融资租赁款本息余额为2454.40万元。

(五)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

1-1-6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等短期现金支付需求。

按照经营性现金流出月度覆盖法测算最低现金保有量,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万元)187464.38220252.15238634.61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万元)15622.0318354.3519886.22

期末货币资金(万元)51812.5943171.0848439.83

覆盖月份数(月)3.322.352.44

覆盖月份数平均值(月)2.70

选取覆盖月份数(月)3

最低现金保留量(万元)46866.10

(六)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需求

公司预测未来三年(2026年至2028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假设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一致,据此计算的三年后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71277.47万元(等于46886.10*(1+15%)^3),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24411.38万元。

(七)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审议的重大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审议通过时间南昌维科钠离子电池生2026年1月22日经董事长审

13850.00712.24

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批通过宁波市北仑区维科电池

12PPM 的钠离子圆柱电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董事长

21572.00487.89

池生产车间技术改造建审批通过设项目

分两个小项目,其中2025年(广东)维科高能量密度

9月审批687.70万元,2025

3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888.94493.00年10月审批201.24万元,均线技术改造项目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江西维科新能源电池智

2026年2月12日经董事长审

4能化装备更新及产能提5481.001433.26

批通过升项目江西维乐电池年产13002026年2月12日董事长审批

5万只多极耳高倍率电池7342.00599.33通过,2026年4月2日经董

智能化改造项目事长审批终止,重新确定项

1-1-6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审议通过时间目投资额为7342万元并经

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董事

会审议通过

合计19133.943725.72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已审议的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合计3725.72万元,尚需投入资金为15408.22万元。

五、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相关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小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钠离子电池

储能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的“锂离子电池制造(C3841)”。

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锂电池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电子核心产业-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

造(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锂离子电池、半固态和全固态锂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列入第一类“鼓励类”。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2、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围绕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

1-1-6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系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发行人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

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

违规线索,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不涉及“四重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7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改变,亦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及调整。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持有公司152778214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50002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合计拥有公司15492821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29.28%。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68493150股测算,维科控股认购公司68493150股股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将合计拥有公司22342136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7.39%。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何承命先生。本次发行后,维科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何承命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对象维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不存在控股或参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投资项目,不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1-7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五、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六、‘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

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况均

1-1-7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除存在控股股东因参与本次发行产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控制的维科控股,对于未来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维科技术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3、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维科技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外的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维科技术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维科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维科技术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维科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维科技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与维科技术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维科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维科技术及维科技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

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1-1-7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6、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维科技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维科技术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1-1-7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为 2021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 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2025年12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万元)[注1]31日余额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390111002920039333552000.00-[注2]

农业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3905300104000771217000.00-[注3]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2010026329200438741--[注4]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2010026314200007214--[注5]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2010026314200007338--[注5]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202255129294--[注6]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193255357245--[注7]

合计69000.00-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24.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975.08万元。

注2:银行账号“3901110029200393335”为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24日开户,于2025年11月11日销户。

注3: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开户,于2021年11月3日销户。

注4:银行账号“2010026329200438741”为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项目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7月8日开户,于2023年12月19日销户。

注5: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定期

1-1-7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上述账户于

2023年12月19日销户。

注6:银行账号“202255129294”为钠离子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2年

12月16日开户,于2025年11月4日销户。

注7:银行账号“193255357245”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南昌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款项。该账户于2025年11月4日销户。

1-1-7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975.0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0933.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2021年:37714.57

2022年:13807.0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7035.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00%2024年:5671.93

2025年:6704.7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与可使用状态日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期(或截止日项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金额的差额目完工程度)年产6000万支聚年产6000万支聚

1合物锂电池智能合物锂电池智能53000.0033000.0033151.1953000.0033000.0033151.19151.18[注1]2023年12月

化工厂扩产项目化工厂扩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19411.3217000.0017000.0019411.322411.32[注2]不适用

年产 2GWh 钠离 年产 2GWh 钠离

3-20000.0018370.84-20000.0018370.84-1629.16[注3]2025年10月

子电池项目子电池项目

合计70000.0070000.0070933.3470000.0070000.0070933.34933.34

注1: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差异主要系“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3: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投入费用。

1-1-77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电池变更为南昌电池,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变更为南昌市新建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 3C 消费类产品市场疲软的现状,认为继续增加投资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便于统一管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了内部产线调整。将原宁波电池的聚合物锂电池产线全部搬至东莞电池,产线搬迁后,东莞电池已达年产10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的产能。截至2022年10月止,东莞电池关于聚合物锂电池的产线布局已饱和。

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后续建设,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部分未使用资金20000.00万元投资至“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电池在南昌市新建区实施。

变更调整后,由东莞电池实施的“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53000万元调减至33000万元,减少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电池变更为南昌电池。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对南昌电池进行增资实缴,专项用于“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南昌电池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调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产业投向,是基于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而进行的业务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

1-1-78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变更前变更后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

东莞电池东莞市横沥镇53000.0033000.00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南昌电池 南昌市新建区 - 20000.00

合计53000.0053000.0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1-7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预承诺效益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3年2024年2025年实现效益计效益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

167.83%7810.72[注1]不适用1596.90496.022092.92否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 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27.75% 7967.00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1178.12 -1178.12 否

注1: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完全达产后承诺效益为年均净利润7810.72万元。

注 2:根据公开披露的可行性分析,年产 2GW 钠离子电池项目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7.2%。该项目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7.2%对应的年均净利润为7967.00万元。

注3:累计产能利用率和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算。

1-1-8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缓解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092.92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以上,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发生变化,3C 消费类产品市场疲软,项目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以及产品价格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178.12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以上,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5年碳酸锂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磷酸铁锂电池成本优势凸显,导致市场对钠离子电池的需求刚性减弱,公司钠离子电池销售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公司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于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该项目投产初期产品出货尚未大规模放量,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应不足等影响,导致公司钠离子电池成本较高,项目运行初期出现亏损。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1-1-8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6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1-82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199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年配股、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号),核准公司:*向维科控股发行42652920股股份、向杨龙勇发行33660678股股份、向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发行1215410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13614850.00元,扣除承销费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14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61485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8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审验,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45 号《验资报告》。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后拟投资以下的具体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序号实施方项目名称(万元)

1宁波电池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17200.00

2宁波电池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25000.00

3宁波电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800.00

4 新源动力电池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4961.49

合计49961.49

注:新源动力电池已于2020年5月13日注销

1-1-8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

2018年6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

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决定作出如下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由宁波电池实施的“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变更为由

东莞电池实施的“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将其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200万元变更为22200万元;

(2)调减“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5000万元调减至10000万元,减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10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调整后,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实施方项目名称调整前(万元)调整后(万元)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

1宁波电池17200.00-

设项目

2宁波电池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25000.0010000.00

3宁波电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800.002800.00

新 源 动 力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

44961.4914961.49

电池项目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

5东莞维科-22200.00

设项目

合计49961.4949961.49

2、第二次变更

2019年5月,因宏观经济形势和动力电池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动力电池市场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将此前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及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1-1-8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合计14961.49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本次变更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浙江天平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平核[2026]0010号),浙江天平认为:“我们认为,维科技术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科技术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在18个月以上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即

2026年3月13日)已超过18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适用意见“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因此,发行人前后两次发行时间间隔符合相关要求。

1-1-8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所属电池行业与下游产品等领域的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新能源电池行业及下游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及国际政策形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现阶段消费类电池市场承压、同行扩产节奏加快,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同质化竞争严重,压缩公司产品盈利空间;

国内同行企业在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客户开发方面持续加码,外部跨界企业也不断切入电池赛道,进一步分流市场订单;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成本、品质、交付优势,可能面临订单流失、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516.50万元、29548.42万元、

22985.78万元和22560.2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6%、10.12%、8.01%和7.76%。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基本保持平稳下降,但若公司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导致其偿付能力恶化,则公司仍可能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334.62万元、28737.79万元、

43068.14万元和46806.8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53%、9.84%、15.01%

和16.09%,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公司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或生产计划安排

1-1-86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占比较高可能使发行人面临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三)收入持续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167216.93万元、152772.94万元、

141656.95万元和36484.63万元,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因素较多,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波动、子公司经营状况等诸多因素,虽然公司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但若未来前述因素出现不利状况,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情况,影响公司收入水平,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下滑风险。

(四)经营业绩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568.33万元、-8900.82万元、-11626.39万元和-2685.91万元,持续为负。

受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产能利用率不足、下游市场及主要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公司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较行业整体较低,同时研发投入金额较大且未能充分转化,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亏损。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其他不利变化、公司业务转型及市场开拓以及成本管控等举措不及预期或公司的研发投入未能

带来竞争优势,或自身产品未能充分得到市场认可等,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则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五)出口退税率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自2026年

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

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未来出口退税率的下

调和取消,将会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若公司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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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产品锂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若公司未来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三、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铜箔、

铝塑膜、铝箔等。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和地缘政治博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由于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较大幅度上涨,则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主要是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其价格容易发生波动,作为消费电子产品核心零部件的锂离子电池,其价格及需求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产品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如果产品价格未来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钠离子电池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自2023年末中国市场迎来首款搭载钠离子电池的量产电动汽车以来,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骤然提速,并且2026年开启钠离子电池商业化元年已成为行业共识。但钠离子电池行业受产业链完整度、规模效应以及技术路线成熟度等影响,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尚不明朗。若未来钠离子电池技术发展不及预期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公司的钠离子电池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来钠离子电池技术路线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也将导致产能无法有效消化,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能利用率不足风险

受下游终端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加剧、新产能爬坡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未达到预期水平,导致公司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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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将导致公司固定成本分摊压力加大,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上升,进一步压缩盈利空间,同时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稳定性,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与行业头部企业存在差距的风险

电池行业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优势、技术壁垒及全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整体产能规模、研发投入水平与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技术迭代响应速度、规模化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不具备领先优势。当前消费类电池市场持续承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持续扩产加码,钠离子电池等新兴赛道参与者迅速增加,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头部集中。在此行业格局下,公司后续市场拓展与份额提升面临较大压力,若无法持续保持成本、品质及交付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可能面临订单流失及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创新失败风险

公司始终将技术提升置于战略核心,通过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强化质量管控体系,不断增强关键技术的领先优势。当前,公司产品已深度布局消费电子、小动力及储能三大应用领域,而下游终端产品普遍呈现技术迭代加快、更新周期缩短的趋势。若未来行业出现重大技术突破或路线变革,而公司未能精准把握电池技术演进方向,或研发成果未能高效实现产业化转化与规模化应用,可能导致产品销量及市场增速不及预期,甚至出现研发资源投入无法有效转化为营收增长及毛利率提升的局面。上述情形将对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电池行业对产品安全性要求极高,公司已建立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流程,贯穿供应商管理、物料控制、生产制造等各环节,并已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目前,公司产品质量总体管控良好,但随着消费类电池、小动力电池及储能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公司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出现疏漏,引发客户投诉、安全事故或产品召回,公司将面临下游客户的质量索赔及订单流失风险,进而对公司品牌声誉、客户关系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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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瑕疵房产相关风险

公司存在部分建设在自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未能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瑕疵房产除东莞联志1栋厂房扩建工程,主要为仓库、办公房和生产辅助设施等,非公司重要生产经营房产。此外,宁波新能存在租赁维科控股位于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3号的土地上自建房产的情况,因此,相关房产无法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无证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同期房产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0%。虽然上述瑕疵房产的房产面积占比较小,但仍然存在被要求整改、责令限期拆除及处以罚款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与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上述审核及注册能否获得通过、最终取得时间以及取得注册后能否顺利完成发行,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发行结果还将受到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未能按计划完成发行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针对本次发行,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尽管如此,若发行对象因不可预见等原因出现违约情况,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入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内在因素影响,同时亦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及金融政策调整、资本市场整体运行状况、

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情绪及预期等多种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较大的波动

1-1-9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进而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不确定影响。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关注上述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各类因素,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判断并合理决策,充分认识并自行承担股票投资所固有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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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良琴缪开李小辉周一君吕军何易林宁吴巧新冷军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韩心戈裴静儿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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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吴巧新冷军李小辉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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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何承命

实际控制人签名:

何承命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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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应怀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冬阳殷磊刚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抱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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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闻明刚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李抱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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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徐荣荣吴亚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许成宝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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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孙承芳高宇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丁天方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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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合理且规范地使用。

2、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扩展现有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1-99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持续落实对公司股东稳定且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采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

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采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

1-1-100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

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

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以下无正文)

1-1-10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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