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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建发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吴育辉)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育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育辉,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主任,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上述兼职情况的统计日期截至本报告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1次董事会,本人的参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独立董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参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加会议吴育辉41414100否

1(二)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独立董事姓名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会会议次数吴育辉101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的参会

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独立董事姓名出席次数请假次数大会次数吴育辉660

(四)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了行使表决权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2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等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八)其他履职情况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例如:面对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本人建议公司坚定贯彻“专业化”的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做强核心主业,持续完善重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建议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对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建议公司在修订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尊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关切,在修订股东回报规划后,就修订内容加强与股东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

沟通联系,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

同时,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十)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依法公开向

3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不存在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

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紫金铜冠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商舟物流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紫金铜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9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

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

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合理、完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

4价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履职能力以及内部审批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行使权益条件成就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实施2020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公司考核指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环境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考核指标设置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六)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

5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各部门、外部审计师也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尽责,本人提出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复、提出的建议均得到了采纳落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和管理提升。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并充分利用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育辉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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