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本人朱玉,男,1974年9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学博士。
曾任职于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石油储备
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离退休干部局、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工作
站、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商会工作。现任职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特邀研究员,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科技部、民政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顾问。主持参与了多项中财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委托课题,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撰写了公开出版著作11部,2003年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二)独立性说明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以来,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本人充分利用自身数字经济、企业管理专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防控企业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以及董事、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是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参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是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会议4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三是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就公司经营发展、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此外,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公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发表专业意见。公司在保证全体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为董事参会提供便利,提高会议决策效率。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
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规范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自身数字经济、企业管理专长,协助公司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在行业协会的影响力。
2025年度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以上。
董事会及专门会议等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议题涉及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不断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包括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介绍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经验、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与案例解析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规则解读、合规要点及案例分享专题培训》等12期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了解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跟踪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
通过参加专项培训,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合规运营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推动公司在规范运作、透明度提升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建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
经审阅,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财务核算规范、准确。
(七)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及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报告人:
朱玉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