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粟建光)
2025年,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华升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升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粟建光,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硕士,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国家麻类种质资源首席科学家、研究生导师、兼任国际黄麻研究组(IJSG)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农学会植物遗传资源分会理事、国家
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联盟理事、中国作物学会麻类专业委员会常委、
湖南省农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非主要农作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13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需经董事会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仔细了解议案情况,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缺席次出席股东会的次次数数次数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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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本人按照《华升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升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华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华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薪酬及考核的议案;参加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全面承接监事会职权,审议了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42项议案;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章程》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等32项议案。本人详细研读了会议文件,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就内控审计、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探讨和交流,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掌握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公司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方面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通过参与公司经营研讨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
营状况与发展战略。本人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参考意见,并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紧密联系及沟通,为公司稳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过程参与并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一季度,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并对营业收入、固定资产盘点等关键事项进行了重点问询与核实,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谨性与质量;2025年12月,参加专题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预审情况及相关工作计划进行了研究审议,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华升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认为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满足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推荐谢平先生、梁翠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梁翠军先生、言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前述相关人员的履历,认为其符合董事或高管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制定了经理层薪酬及考核方案。作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为上述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可以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合理可行。
(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5年度,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即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通过审核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案合理可行,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董事会民主
决策建言献策,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粟建光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