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97.4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机构外,公司还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底稿扫描电子化等咨询服务。除上述聘请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特此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