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97.4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521号)以及《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
2-523号)。同时,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966号)。
董事会将前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特此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