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崇文)
2025年,本人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华升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升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郁崇文,男,1962年4月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麻纺织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纤维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13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需经董事会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仔细了解议案情况,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缺席次出席股东会的次次数数次数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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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2025年度,按照《华升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升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华升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华升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调整、高管聘任等5项议案;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新设算力事业部、重大资产重组等6项议案;参加了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章程》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等
32项议案。本人详细研读了会议文件,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活动及治理架构,监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方面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五)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充分依托在麻纺织行业的专业积淀与资源网络,
持续为公司主业发展注入动力和提供支持。通过为公司麻纺织技术提供常态化咨询,围绕纱线、坯布及面料的开发与生产提供具体技术指导,助力公司实现产品优化与工艺提升;1月,聘请公司相关人员加入罗布麻原麻(国家标准)的标准制订组,推动公司深度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各级标准制订工作,提升公司在麻纺织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7月,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参加“2024全国麻纺织学(技)术交流会”,协助公司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在会议上展示公司在麻类纤维深度应用与纺织加工技术领域的探索成果;11月,推荐公司员工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麻纺织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同时积极为公司引荐纺织领域优秀人才,拓宽公司行业参与渠道与专业网络。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华升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本人认为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
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满足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推荐谢平先生、梁翠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梁翠军先生、言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前述相关人员的履历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其符合董事或高管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5年度,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即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通过审核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案合理可行,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2026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审计机构以及投
资者的沟通交流,更加深入地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提供建议,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郁崇文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