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查,陈世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推选陈世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海燕、贺颖奇、吴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