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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中体产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挂网)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5-06 查看全文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议案一:《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三:《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议案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议案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议案六:《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表决;

五、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二○二三年五月五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公司战略调

整、业务转型发展的深化年。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体育总局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了体育总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各项工作承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坚决贯彻、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公司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彻思想政治教育始终。

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加强组织建设。围绕创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互融互促,破解“两张皮”难题。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这一难题。严格监督执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纪检工作“统抓统建年”,聚焦政治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2022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组成了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王卫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单铁先生为董事长,并继续担任公司总裁,同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世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股东大会选举陈世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二)董事会召开情况2022年,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共计审议通过33项议案,

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审议议案包括《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总裁工作报告》《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意见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收购股权的议案》《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等事项。董事会成员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并在认真研讨和审议后作出决议,履行了董事会应尽的职责,保障了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共计审

议通过12项议案,涉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营管控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

(五)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有效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董事会依照监管单位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共完成33项公告的披露工作,事关公司财务数据、治理建设、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告涵盖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公司章程》及各类制度修订、对外投资、对外捐赠、高管变更等十余项公告类别,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多项监管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董事会高标准、严把关,达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同时,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及违规交易情况。高质量的工作使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 2022 年度 4A 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奖项。

在董事会严谨的工作作风下,2022年信息披露工作未出现过补充更正等情况,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度信息披露公司评价中获得B 类评级。根据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要求,公司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规范文件,为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依据和保障。

(六)加强投资者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依

法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及时向投资者公告公司信息,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贯彻落实监管机构有关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保障中小股东充分、平等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断健全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拓宽投资者沟通渠道,建立多元化沟通模式,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现场答疑、电子邮箱、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和“上证E 互动”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参与监管单位《股东来了》、投资者保护日等活动,宣传投资者权利义务保护等信息。同时,公司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做好2021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21年年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协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及上交所,向全体股东派发了2021年度股利,持续24年股东提供现金回报,顺利完成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有效地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提升公司规范经营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

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分明,科学高效的决策重大事项;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二)持续规范信息披露,严控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传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推动公司“扬帆·奋斗”行动提质升级

2023年,为推动公司“扬帆·奋斗”行动提质升级,公司将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政治要求和政治方向,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主动融入体育工作大局,坚持责任为本、价值为纲、目标为王,全力以赴“守底线、树口碑、促增长”,集中精力抓好企业效率效益提升的重大改革事项,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公司将聚焦核心业务,围绕优势领域将业务做深、做精、做透,全力培育核心能力、核心客户、核心市场,加强在细分赛道中的核心竞争力构建,加快做到行业内赛道领先,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公司实现质的快速提升和量的持续增长。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恪尽职守,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建立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地发展。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为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执行公司公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于职守,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制度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三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

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536006.90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5130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8052.27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

443697954.6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

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五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为董事会人

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营管控委员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黄海燕,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历任上海体育学院讲师、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美国佐治亚大学博士后。现任上海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体育学院科学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上海运动与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上海国家大学体育科技园董事长,长三角体育一体化办公室主任、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贺颖奇,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曾任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讲师、副教授、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可持续发展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炜,男,1968年12月出生。美国密执安州蒙东那大学硕士研究生。律师执业三十多年,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还担任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

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体育仲裁与调解专业

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篮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委员、中国帆船帆

板协会执行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棒球协会理事/法律仲裁委员

会主任、上海市体育局法律顾问、上海市司法局首批国际仲裁专家库

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体育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咨询委员、上海体

育学院体育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

践指导教师、瑞士仲裁协会中国会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定期报告、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7次会议中,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1次。通过会议的召开及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推动并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和咨询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酬制度与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不断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与水平。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我们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董事会提请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收购股权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判断相关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完成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有助于增大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交易作价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作价公允、合理,保护了全体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任职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聘任的公司执行总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陈世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推选陈世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以此对

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公司经营班子完成了董事会批准的经营指标,认为2022年度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是合格的。建议董事会同意按已通过的方案规定发放绩效和年终奖。

(三)现金理财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查阅相关文件后,认为本次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安排。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外担保履行了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未更换2022年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公司聘任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连续多年现金分红,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涉及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3年2月证监会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总体安排,在资

本市场基础制度方面提出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紧跟资本市场动态,加强对制度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履职,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海燕、贺颖奇、吴炜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六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披露。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

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会云,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飞,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涛,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80万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拟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合计104万元。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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