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马志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马志方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马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张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独立董事签字:
二年九月九日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马志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马志方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马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张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独立董事签字: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马志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马志方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马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提名张小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张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独立董事签字:
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