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9证券简称:大龙地产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3849856.34元,截至
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9489029.4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53849856.34-199440273.33-330792557.87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18752442.91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61360895.85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是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之《第三十五号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的填报规定,本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数据采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计算。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以特别决议形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